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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稣被审与彼得的否认(上)(含音频)
——鲜明的画面:大祭司阴险恶毒,彼得怯懦否认主,主耶稣却坦荡镇定!
2022/10/1 18:54:48
读者:5470
■任运生

 


 

 

主耶稣被审与彼得的否认(上)

约翰福音信息(92)

 

文 | 任运生

《生命季刊》第103期

 

音频为郭光明弟兄朗读:


 

约18:12-27

 

笔者在过去的讲道中曾多次说,当我们谈论使徒彼得软弱的时候,不要过度解读他的失败,因为换作你我,可能远远不如他,但今天我要特别谈谈彼得的失败。彼得三次不认主是福音书记载除犹大卖主之外门徒对主耶稣最为严重的背叛,这一背叛几乎和臭名昭著的犹大卖主一样地家喻户晓,因为四本福音书都不约而同地记载了这一令彼得悔恨交加、羞愧难当的失败案例。

 

彼得怎么会在使女和仆人面前三次否认主呢?

 

难道彼得不是主耶稣最心爱的三个核心门徒之一吗?

 

主耶稣行五饼二鱼神迹、发出有关生命之粮的长篇讲道之后,众人因“这话甚难、谁能听呢”而纷纷离去时,难道不是彼得代表十二门徒对主说,“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约6:68)

 

在凯撒利亚腓立比,难道不是彼得蒙受父神的启示,认信主耶稣说,“你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吗?(太16:16)

 

难道不是彼得振振有词地向主耶稣保证,“众人虽然为你的缘故跌倒,我却永不跌倒……我就是必须和你同死,也总不能不认你”吗?(太26:33;35)

 

但事实是,的的确确是这同一位彼得否认了主,而且还不是一次、两次,乃是三次,并且最后一次甚至发咒起誓地说,“我不认得那个人!”(太26:74)他口中的耶稣,也不再是他平时挂在嘴边的“主”,而是“那个人”!

 

约翰福音十八章使徒约翰记述的方式,将主耶稣的被审与彼得的否认两个截然不同的场景交替呈现,使大祭司的阴险恶毒、彼得的软弱失败、主耶稣的坦荡镇定形成鲜明比照。

 

一、亚拿的狡猾

 

“那队兵和千夫长并犹太人的差役,就拿住耶稣,把祂捆绑了,先带到亚那面前。因为亚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该亚法的岳父。这该亚法,就是从前向犹太人发议论说,‘一个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那位。”(约18:12-14)

 

主耶稣一说“我就是”,众人都退后扑倒在地,有谁能够把祂捆绑呢?

 

然而,祂自愿伸出手来,罗马兵丁和犹太差役将祂拿住捆绑,先带到亚拿面前,“因为亚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该亚法的岳父。”(约18:13)

 

亚拿在公元6年被罗马驻叙利亚巡抚居里扭(Qiurinius)任命为大祭司,公元15年被罗马驻犹太巡抚瓦莱里乌斯·格拉图斯(Valerius Gratus)所罢黜。

 

根据犹太律法,大祭司是终生职任,但罗马政府不希望犹太人权利过度集中于一个人身上,于是将犹太大祭司的职任定期更换。虽然是定期更换,但大祭司的职任始终在亚拿家族内部流转,因为亚拿的五个儿子和女婿该亚法先后轮流做大祭司。很显然,亚拿依然暗中操纵握有相当的权柄,在当时犹太人的宗教事务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百姓也一直公认亚拿仍是大祭司。

 

亚拿家族不仅一直把持犹太宗教领袖的地位,而且也因大祭司的职分发了横财。在圣殿专门有人出售牛羊鸽子,每当有人来圣殿献祭,这些人要检验献祭动物是否完全,如果他们认定动物有缺陷,献祭的人就必须高价购买他们售卖的牛羊牲畜。宗教领袖也把持兑换银钱的生意,因为凡要缴纳圣殿税的人,必须在他们那里兑换统一货币,差价和手续费用都由他们说了算。因此,当主耶稣洁净圣殿时,就动了犹太宗教领袖的奶酪,令他们恼羞成怒。

 

“耶稣进了神的殿,赶出殿里一切作买卖的人,推倒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和卖鸽子之人的凳子。对他们说,‘经上记着说,我的殿必称为祷告的殿。你们倒使它成为贼窝了。’”(太21:12-13)

 

主耶稣自称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祂的讲道带有权柄,祂的神迹令人称奇。祂满有恩慈、医病赶鬼,深得众人喜爱。祭司长、文士、法利赛人妒火中烧,深感耶稣威胁了他们的地位,又加上他们的贪婪和利益受到挑战,于是他们下决心要将祂处之而后快。

 

因此,除掉耶稣是犹太宗教领袖盘算已久的图谋。

 

“这该亚法,就是从前向犹太人发议论说‘一个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那位。”(约18:14)

 

 

主耶稣使拉撒路死里复活、从埋葬了四天的坟墓里走出来,这么大的神迹犹太人不考虑这一位究竟是不是基督弥赛亚,反而嫉妒恼恨地说,“这人行好些神迹,我们怎么办呢?若这样由着祂,人人都要信祂。罗马人也要来夺我们的地土和我们的百姓。”(约11:47-48)

 

于是大祭司该亚法便发出他极为阴险恶毒的高见,“你们不知道什么。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约11:49-50)

 

善人从他心中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中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然而,该亚法哪里知道,他阴毒的恶言,却成为确凿的预言:耶稣的确要替众人死,不但替犹太通国的人死,也为所有的世人死,成就十字架的救恩,将神的儿女都聚集归一。

 

因着亚拿、该亚法之流的阴险毒辣,处死耶稣是早在祂使拉撒路死里复活时就已经盘算好了的,而约翰福音十八章的宗教审判只是流于形式以掩盖他们内心邪恶的幌子罢了。

 

二、彼得的怯懦

 

“西门彼得跟着耶稣,还有一个门徒跟着。那门徒是大祭司所认识的。他就同耶稣进了大祭司的院子。彼得却站在门外。大祭司所认识的那个门徒出来,和看门的使女说了一声,就领彼得进去。”(约18:15-16)

 

当耶稣被捆绑捉拿的时候,门徒都逃跑四散了。然而彼得和另外一个门徒又返回来跟在耶稣的后面。至于那个不具名的门徒,根据约翰福音作者论到自己时的习惯,推断他就是使徒约翰自己。

 

彼得固然有自己的软弱,但同时彼得对主耶稣的热爱是毋庸置疑的:他放心不下主耶稣,他想要看看这事到底如何。

 

“那看门的使女对彼得说,‘你不也是这人的门徒吗?’他说,‘我不是。’”(约18:17)

 

 

两个门徒跟着耶稣,那个门徒是大祭司所认识的,就跟着耶稣进了大祭司的院子,彼得却被挡在外面,那个门徒出来和看门的使女说了一声,就领彼得进去。

 

那看门的使女看见彼得就很惊异,“你不也是这人的门徒吗?”

 

极度的恐惧攫取了彼得的心,他立刻否认说,“我不是。”

 

此时的彼得与先前信心满满、自夸的彼得简直判若两人:“主啊,我为什么现在不能跟你去?我愿意为你舍命。”(约13:37)

 

也许彼得认为,掩盖、说谎是他此刻唯一的选择。

 

今天,撒谎是这个社会普遍存在如同家常便饭,很多人认为撒个小谎没有什么,但基督徒不能以“大家都这样做为借口”给自己开脱。一个小的撒谎将成为一个裂口,引起连续的更多的撒谎,如同彼得此刻所做的,以及他接下来所做的一样。

 

“仆人和差役,因为天冷,就生了炭火,站在那里烤火。彼得也同他们站着烤火。”(约18:18)

 

主耶稣被钉十字架正值逾越节时分,中东巴勒斯坦的气候在太阳落山之后气温将大幅下降,而此时又是深夜,于是仆人和差役便生了炭火站在那里烤火。这个细节侧面证实作者约翰是一位在场的见证人。

 

仆人和差役很可能谈论着正在发生的事,他们一边烤火,一边讲些笑话、发些议论。彼得也同他们一起站着烤火,他以为混在他们中间很安全。

 

然后,约翰将场景又切换到大祭司对主耶稣的审问。相对于彼得的怯懦,主耶稣却是镇定自若。

 

三、主耶稣受审

 

“大祭司就以耶稣的门徒和祂的教训盘问祂。”(约18:19)

 

 

大祭司亚拿盘问主耶稣有关祂的门徒和祂的教训。

 

“耶稣回答说,‘我从来是明明地对世人说话。我常在会堂和殿里,就是犹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训人。我在暗地里,并没有说什么。你为什么问我呢?可以问那听见的人,我对他们说的是什么。我所说的,他们都知道。’”(约18:20-21)

 

耶稣并没有回答亚拿有关门徒的盘问,主耶稣在保护祂的门徒。与彼得在使女面前怯懦地矢口否认对比,主耶稣是大义凛然地回答大祭司,独自承担一切不公正对待,保护门徒不受任何伤害。

 

主耶稣向来是在会堂或圣殿里公开讲论,亚拿可以很容易地找到见证人,来调查主耶稣到底讲了些什么。然而,祂却盘问耶稣,试图就主耶稣自己的话抓到把柄定罪。

 

主耶稣拒绝正面回答亚拿的盘问,并指出亚拿审讯程序的不公,这令旁边站着的差役很生气。

 

“耶稣说了这话,旁边站着的一个差役,用手掌打祂说,‘你这样回答大祭司吗?’ 耶稣说,‘我若说的不是,你可以指证那不是。我若说的是,你为什么打我呢?’”(约18:22-23)

 

一个差役竟用手掌打主耶稣的耳光(Struck Him in the face),圣洁无暇神的儿子竟然被罪人打耳光侮辱。天底下竟然有这等事情发生?

 

但主耶稣平静地和他理论,没有丝毫的威吓。“祂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彼前2:23)

 

“我若说的是,你为什么打我呢?”

 

主耶稣讲的都是事实,但歪曲事实或者强迫讲真话的人闭口,总是比陈述真相要容易得多,这一点无论是两千年前还是今天都一样。亚拿无言以对,他的手下就打主的耳光。

 

亚拿对主耶稣的审讯以及接下来的两场宗教审判都是非法的、不公平的。

 

第一,亚拿诱导主耶稣说出对自己不利的供词从而定罪,迫使受审者自定己罪是不合法的(类似于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

 

第二,根据犹太律法,对任何人的审讯都不能在日落之后或日出之前进行,而亚拿对主耶稣的审讯是在深夜;

 

第三,任何人在未被定罪之前被殴打是非法的,更不用说,大祭司的差役是打主耶稣耳光,那是极大的羞辱;

 

第四,对任何人的审讯应当公开进行,并且要凭两三个人的见证才能定案。亚拿对主耶稣的审讯是私下的、不公开的,没有任何见证人;

 

第五,犹太人律法规定,审讯后不可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定罪,以避免匆忙定案时屈枉正直。但犹太宗教领袖对主耶稣却是匆忙定罪,因为他们定意要速速将祂治死。

 

亚拿实施了上述所有这些非法程序,因此亚拿对主耶稣的审讯是无效的。但很显然主耶稣在亚拿那里是得不到公平公义的。

 

“亚那就把耶稣解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仍是捆着解去的。”(约18:24)

 

虽然亚拿在幕后仍然握有权柄进行操纵,但在罗马巡抚面前对任何犯人的控告,必须出自现任大祭司,于是亚拿将主耶稣捆着解到该亚法那里去。(待续)

 

任运生 牧师,在美国牧会;生命季刊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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