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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日信息:神的爱是“无条件的”吗?(含视/音频)
——神的爱是立约之爱:圣经中没有经文讲或暗示:神的爱是无条件的
2022/11/12 22:18:37
读者:22214
■王峙军

 


 

 

 

主日祈祷文

主啊! 求你从天上

向这个世代发声

 以福音的大能扭转人心

 

文/生命季刊编辑

《生命季刊》第74

 

慈悲的父,天地万有的主!我们感谢、赞美、敬拜你!因为独有你的名当被尊崇,你的荣耀在天地之上。我们听见有赞美的命令从天上地上发出:神的众使者都要赞美上主,日头月亮和放光的星宿都要赞美上主,天上的天和天上的水都要赞美上主;所有在地上的,大鱼和一切深洋,火与冰雹,雪和雾气,大山和小山,结果的树木和一切香柏树,野兽和一切牲畜,昆虫和飞鸟,世上的君王和万民,首领和世上一切审判官,少年人和处女,老年人和孩童,都当赞美上主!我们的主我们的神啊!唯有你配得整个宇宙的赞美,配得天地万有的敬拜!

 

亲爱的主,你是万有的创造者,是罪人的救赎者,是死人活人的审判者。你满有恩典、怜悯、圣洁、公义、慈爱、智慧与能力。你是可敬畏的神,也是会发怒的主。当世界反叛你这位配得诸天颂赞的主,以人邪恶的作为,颠覆你的创造秩序的时候,人若没有悔改转向你,就必落在被天火烧灭的结局里,落在地狱的永刑中。主啊!求你从天上向这个世代发声,以福音的大能扭转人心!

 

满有恩典的主,我们谢谢你用救恩当作你子民的妆饰。我们求你将你百姓的角高举,使我们在末世争战中,在圣灵引导下,仍然可以向我们的神唱新歌,可以在圣民的会中赞美你。主啊!我们在争战中仰望你,在赞美中等候你。奉基督的名,阿们!

 


 

主日信息

 

 

神的爱是“无条件的”吗?

 

文|王峙军

《生命季刊》第103期

 

请点击观看王牧师信息视频(YouTube):

https://youtu.be/_qP6QPjeSME

 

国内读者请点击观看王牧师信息视频

神的爱 是“无条件的”吗?

 

以下为王牧师信息音频:

 


 

一、问题的提出

 

今天教会里流行着一种说法:神对人的爱是“无条件的爱”(unconditional love)。跟着这种说法,自然就出现了另一个推论:“神照着我们的本相接纳我们”。

 

如果我们仔细查考圣经,就会发现“无条件的爱”和“按照本相接纳”的说法,都不是圣经中的教训。此类教训的流行,会给教会带来两种危险。

 

危险之一是导致普救论。就是说,由于神的爱是“无条件的”,不管信不信,人都可以得救。这种论调认为,“在最后审判的时候,上帝不是问你曾经信或不信,他是看你对贫困无告的人们抱什么态度。这就是说,上帝关心的是伦理道德。我们的上帝的心胸是那么宽广,那么富于爱心,他不会因为有些人没有信他,就把他们抛入地狱。”(《丁光训文集》,译林出版社,1998 年,南京;289 页 )

 

危险之二是导致廉价救恩和虚假信仰。由于热衷于讲“无条件的爱”和“照本相接纳”,以至于许多人要恩典而不要认罪悔改,要进天堂而不要作付代价的基督门徒。一些人虽然已经,名字被记入教会的花名册,但却没有与基督建立起真实的生命关系。有人甚至鼓吹无须追求成圣,以至于“信主”多年,但“三观”未改。

 

宣讲这种观点的人,在对“无条件的爱”的解释和动机上,并不相同。

 

一类是某些神学家或传道人的善意解释,比较有代表性的是W. J. 克雷格(William Lane Craig)。他认为,“神爱我们,不是因为我们先爱神,而是因为祂先爱我们。所以神的爱不是因我们先爱祂才临场发挥。祂的爱是无条件的”(这是他引用约翰一书4:7-21得出的结论);然后他引用以弗所书2:4-5,“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祂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并解释说,“保罗在这里说甚至当我们灵性上死在罪中时,神就已经用大爱爱我们,然后叫我们在基督里活过来。这是对祂的赐给我们的恩典、不配得的恩惠的描述,是神无条件的爱。”最后,他引用了提多书3:3-5,结论是,“神的善和慈爱不是因我们所行的义显明给我们,而只是由于祂自己的恩慈。这表达的就是神无条件的爱。”(见

https://cn.reasonablefaith.org/writings/popular-writings/doctrine-of-god-part-20-chinese

 

之所以说这类解释是善意的,是因为提出这类解释的人大都拥有纯正的信仰,且愿意认真的引用圣经,以期对神的爱做出合理的解释。在华人教会中,有些传道人也会使用“无条件的爱”这样的措辞,因为他们认为相对于人“有条件的”爱,神的爱是“无条件的”。可贵的是,这些传道人并没有忽略福音的完整性,也会同时讲到人的罪、及人需要悔改。

 

但毕竟“无条件的爱”这种说法,缺乏圣经根据。克雷格所引的经文,如果放在上下文中,尤其是放在全本圣经的上下文中,其实很难得出结论说“神的爱是无条件的”。

 

另有一类解释是来自假先知、假教师。这等人扭曲圣经,乱讲和滥用神的爱。他们以自我为标准,来“决定”神应该是什么样子,或不应该是什么样子。在他们的心目中,神的爱只能是“无条件的”,不能对人有任何要求;只能爱和饶恕,不能要求人认罪悔改。他们喊得最响亮、最理直气壮的口号是:“神照着人的本相接纳人”。福音在他们的口中,完全被传成了“别的福音”(加1:6),对教会形成危害。

 

 “无条件的爱”这种说法其来源并非出自教会(当然更不是圣经的教训),而是由20世纪的人本主义心理学家发展出来的观念(也有人认为此观念由来已久,是希腊哲学思想)。这些人本主义心理学家说到的“无条件”,都不是用来描述神的爱(因为他们大多是无神论者),而是在建构以人为中心的心理学概念系统。

 

今天,我们已经很难说清楚“无条件的爱”这种观念是如何进入教会里的。只知道它在教会中广泛流传,并为教会和信徒生命带来损害,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笔者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希望和读者一起回到圣经,看圣经是如何启示神的爱的。

 

本文的基本方法,是对圣经中所出现的“爱”和“慈爱”,首先做字义研究,然后在上下文释经的基础上做神学分析,最后提出尽可能合乎圣经的结论。

 

 

 

二、关于“爱”的字义研究

 

在旧约中,能够译作“爱”(love)的希伯来文单字主要有三个,一个是动词的“爱”(ahab /aheb),一个是阴性名词的“爱”(ahabah),还有一个是阳性名词“慈爱”(hesed)。

 

“慈爱”是旧约圣经中最重要的神学概念之一,是认识神爱之属性的关键词,因此本文会重点讨论。

 

为了使读者容易区分并记住这三个不同的希伯来文字,我们将使用其音译以作区分:动词“爱”(ahab/aheb)作“阿哈博”,阴性名词“爱”(ahabah)作“阿哈拔”;阳性名词的“慈爱”(hesed)作“何赛德”。行文中,我们就使用它们的音译名称。

 

(一)“阿哈博”(动词“爱”:ahab/aheb)。

 

“阿哈博”的不同形式,在旧约中出现214次(该统计数字见DBD,p.12),“七十士译本”基本上是用动词ἀγαπάω(爱)来翻译此字。该字第一次在旧约中出现,是创世记22:2节。经文中,神要求亚伯拉罕将他的儿子,他独生的儿子,他“所爱的以撒”献为燔祭。这里的“爱”虽有预表意义(预表着基督为神所爱),但它实际上是指亚伯拉罕爱儿子。

 

事实上,“阿哈博”这个动词用在神身上(即以神为“爱”的主词)的次数并不多(大约27次)。第一次是申命记4:37,“因祂爱你的列祖,所以拣选他们的后裔,用大能亲自领你出了埃及。”当圣经说到神“爱”祂的百姓时,表明祂要以信实、慈爱、怜悯待他们。如果我们将旧约中以神为主词的“阿哈博”经文,放在上下文中仔细研读,就会发现没有一处是在说神“无条件地爱”。神爱祂的百姓,是由于祂和祂的百姓处在立约关系中,因此,祂对他们“守约施慈爱”(本文第三部分会详细讨论这一点)。

 

旧约中说到人“爱”神(包括爱神的属性)的地方(约45处),远远多过神“爱”人的地方。第一次说到人“爱”神,是在“十诫”中,出自耶和华之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发慈爱,真到千代。”(出20:6;又见申5:10)。在这节经文中,“爱”和“慈爱”同时出现;人爱神,守祂的诫命,成了神向人发慈爱的前提条件。

 

(二)“阿哈拔”(阴性名词“爱”:ahabah)。“阿哈拔”在旧约中出现大约37次,“七十士译本”皆以希腊文的阴性名词ἀγάπη(爱)翻译此字。该字第一次出现在创世记29:20,是指雅各对拉结的爱(“他深爱拉结”)。“阿哈拔”在雅歌中出现的次数最多(11次),都是指男女之间的情爱(2:4“以爱为旗”;2:5“思爱成病”;2:6;3:5,10;5:8;7:6;8:4;8:6,7两次)。

 

用“阿哈拔”表明神的爱,在旧约中共有10次,都是指“约中之爱”,如“只因耶和华爱你们,又因要守祂向你们列祖所起的誓”(申7:8)等。何西阿书9:15节中也说到神的“不再怜爱”:“耶和华说,……我在那里憎恶他们,因他们所行的恶,我必从我地上赶出他们去,不再怜爱他们……”;9:17更说,“我的神必弃绝他们,因为他们不听从他,他们也必飘流在列国中。”在立约关系中,神可以“爱”,也可以因百姓的毁约而“不再爱”他们,或“弃绝他们”。“不再爱”并非是说,神的爱的本质改变了;而是说以色列人破坏了神与他们先祖所立的约,以至于神终止了对他们的爱。

 

(三)“何赛德”(阳性名词“慈爱”:hesed)。“何赛德”这个名词在旧约中大约出现240次。“七十士译本”通常用希腊文名词eleos(怜悯/mercy)来翻译此字(参Vine’s旧约卷,P142)。

 

不同于前面说到的“阿哈博”和“阿哈拔”(很少用在神身上),“何赛德”在旧约中主要是指在神与人的立约关系中,神向人所彰显的信实、仁慈、怜悯和恩典,以及神恩典的作为。

 

可以说,“何赛德”是立约的精髓。没有“何赛德”,就无法回答神的“爱”(阿哈拔)是什么,和神如何“爱”(阿哈博)的问题。由于神的“何赛德”,神自己“守约,施慈爱”,也要求百姓在祂的慈爱中谨守祂的约。

 

小结:旧约中“阿哈博”,是一个表达“爱”的普通字,用在神身上时,都是指神在立约关系中“爱”祂的子民。换句话说,都是“有条件”的爱。在立约关系中,神可以爱祂的百姓,也会因他们毁约而“不再怜爱”(何9:15)他们。“何赛德”(慈爱)是神立约的基础,具有丰盛、广大、永恒、良善等特质(参DBD,p.339);但唯独不是“无条件的”。

 

在新约中,能够被译作“爱”的希腊文主要有三个:(1)动词“爱”(ἀγαπάω,音译“阿嘎帕欧”),新约中出现110次;(2)阴性名词“爱”(ἀγάπη,音译“阿嘎培”),新约中出现106次;和(3)动词“爱”(φιλέω,音译“菲莱欧”),新约中出现21次(以上的三个数字,根据读经软件“精读圣经”的统计,www.christapp.net)。

 

(一)“阿嘎帕欧”(动词ἀγαπάω)。“阿嘎帕欧”和旧约中的动词“阿哈博”意思相同。其主词可以是神(神爱世人,约3:16;父爱子,约3:35),可以是人(爱人如己)。爱的对象,可以是好的(爱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弗6:24),也可以是坏的(爱黑暗,约3:19;底马贪爱现今的世界,提后4:10)。

 

同观福音中没有出现“神”(主语)+“阿嘎帕欧”(动词/谓语)+“人”(宾语)这样的句式;但有一处说到耶稣“爱”(阿嘎帕欧)一个年轻的富翁(见可10:21)。这是同观福音唯一一次讲到基督“爱”人的经文,就其上下文看,绝不是“无条件的”,而是条件很清晰、很具体、很真实的——“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人若不能满足这个“条件”,他就很难“进神的国”(太19:25将“进神的国”等同于“得救”)。

 

而约翰福音是动词“阿嘎帕欧”出现最多的书卷(37次,占新约的三分之一许)。全本圣经中被人引用得最多的一节关乎“爱”的经文,也许就是约翰福音3:16——

 

“神爱世人(οὕτως γὰρ ἠγάπησεν ὁ θεὸς τὸν κόσμον),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这节经文必须放在上下文中来理解。此节经文之前的14-15节说,“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经文的意思是,摩西在旷野举蛇,以至于“凡被咬的,一望这蛇,就必得活”(民21:8);“照样”(οὕτως : in this way),人子也必须“被举起来”(被钉在十字架上),叫信祂的人得着神的救恩。

 

基于这样的经文背景,在第16节的原文开头,我们看到了另一个“照样”(οὕτως,和合本未译出)——照样,因为神爱世人,就赐下祂的独生子,叫一切信祂(神的儿子)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17-18节更进一步说,“因为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审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

 

因此我们可以说,“神爱世人”并非是“无条件”的。从神的方面说,祂必须赐下自己的独生子,在十字架上为人赎罪。从人的方面说,他必须信“神独生子名”;如此才可以“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此外,约翰福音中其他说到神/基督“爱”(阿嘎帕欧)人/门徒的经文,都是条件性很强的经文,如14:21下半节,“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经文告诉我们,人必须以对基督的爱,来回应神/基督对人的爱;如此,他才将被父所爱(ἀγαπηθήσεται,将来式被动态),而且,基督也将爱(ἀγαπήσω,将来式主动态)他。此类经文还有,“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约13:34);“我爱你们,正如父爱我一样,你们要常在我的爱里”(约15:9);“你们要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约15:12)。

 

(二)“阿嘎培”(阴性名词γπη/爱)。

 

“阿嘎培”的意思和旧约中的阴性名词“阿哈拔”相同。该词出现在新约中时,基本上是指(1)神的爱(约5:42;罗5:5,5:8,8:39:林后13:14),(2)基督的爱(约15:9-10;罗8:35;林后5:14),(3)圣灵的爱(罗15:30);(4)人对神/基督的爱(路11:42),(5)人对人的爱和人之间的彼此相爱(约13:35,15:13),以及(6)谈到爱的本质和功能的经文,如罗马书12:9,Ἡ ἀγάπη ἀνυπόκριτος,直译就是“爱(是)不虚假”,强调的是爱的真实性特质。再如罗13:10“爱是不加害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此类经文还有林前8:1“惟有爱心能造就人”,以及林前13:4-8那段关于“爱”的著名经文,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约中,“阿嘎培”也出现在一些表达命题性真理的句式中,如“神就是爱”(约一4:8,16),“命令的总归就是爱”(提前1:5)等。

 

(三)“菲莱欧”(动词φιλέω/love/爱)。在新约中,“菲莱欧”和“阿嘎帕欧”是同义词,两者可以换用。

 

 如说到神“爱”的经文,“父爱(φιλεῖ)子”,约5:20);“父自己爱(φιλε)你们,因为你们已经爱(πεφιλήκατε)我”(约16:27)。再如其他说到“爱”的经文,“爱惜自己生命的(ὁ φιλῶν τὴν ψυχὴν αὐτοῦ ἀπολλύει αὐτήν),就失丧生命”(约12:25);“你们若属世界,世界必爱(ἐφίλει)属自己的”(约15:19)。“约翰的儿子西门,你爱(φιλεῖς)我吗(约21:17);“主啊,你知道我爱(φιλῶ)你”(约21:15-17)。还有,“若有人不爱(φιλεῖ)主,这人可诅可咒”(林前16:22)。“凡我所疼爱的(φιλῶ)我就责备管教他”(启3:19)。新耶路撒冷城外,有“一切喜好(φιλῶν)说谎言”的(启示录22:15)。

 

有人喜欢把“菲莱欧”和“阿嘎帕欧”进行区分,称前者是“友爱”,后者是“神圣的爱”。但圣经中没有这样的分别。

 

除了前述两个动词和一个名词外,还有一个形容词ἀγαπητός(出现约60次),可以译作“亲爱的”、“可爱的”或“被爱的”。福音书和书信中有几处称基督是父神的“爱子”(υἱός μου ὁ ἀγαπητός,太3:17,17:5;可1:11,9:7;路3:22;彼后1:17)。

 

小结:上述的两个希腊文动词(“阿嘎帕欧”和“菲莱欧”)和一个名词(“阿嘎培”),凡涉及神爱(God loves),或神的爱(the love of God)的经文,没有一处是在讲或暗示:神爱,或神的爱,是无条件的。

 

三、圣经中神的爱是立约之爱

 

 

在对旧约和新约中几个“爱”字(动词和名词)的字义,以及它们在上下文中的意义,进行分析之后,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神“爱”(动词),和神的“爱”(名词),都不是无条件的。

 

那么,圣经中神对人的爱是一种什么性质的爱呢?

 

答案是:神对人的爱是立约之爱。

 

什么是神的立约之爱?

 

答案是:就是神在立约关系中向祂百姓所彰显的爱。

 

既然是立约之爱,就不可能是无条件的。因为立约就是设定条件。

 

这种立约之爱,在旧约申命记7:9-12中体现得最清楚——

 

所以,你要知道耶和华你的神,祂是神,是信实的神。向爱祂,守祂诫命的人守约,施慈爱,直到千代。向恨祂的人当面报应他们,将他们灭绝。凡恨祂的人必报应他们,决不迟延。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你们果然听从这些典章,谨守遵行,耶和华你神就必照祂向你列祖所起的誓守约,施慈爱。

 

 

这段经文的核心信息是,(1)宣告耶和华是神,是信实的神(这是就神的本质属性而言)。(2)在立约关系中,信实的神“向爱祂、守祂诫命的人,守约,施慈爱”;向听从祂的诫命、律例、典章,并谨守遵行的百姓,耶和华就照“祂向以色列的列祖所起的誓,守约,施慈爱”。

 

经文中在两次申明“条件”(“向爱祂、守祂诫命的人”和向“果然听从这些典章,谨守遵行”的人)之后,两次说到耶和华神“守约,施慈爱”。

 

由此可见,立约关系中的神的爱,绝不是无条件的,而是有条件的。因此,我们不能离开经文背景,武断地把神的爱说成是“无条件的爱”。

 

这类说到神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守约施慈爱”的经文,除了申命记7:9和12,在旧约圣经中还有——

 

“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啊,天上地下没有神可比你的。你向那尽心行在你面前的仆人守约施慈爱。”(王上8:23,代下6:14)

 

“耶和华天上的神,大而可畏的神啊,你向爱你,守你诫命的人守约施慈爱。”(尼1:5)

 

“我向耶和华我的神祈祷,认罪,说,主啊,大而可畏的神,向爱主,守主诫命的人守约施慈爱。”(但9:4)

 

有人把耶利米书31:3,“我以永远的爱爱你,因此我以慈爱吸引你”,看作是对“神无条件的爱”的支持。但经文的背景,所告诉我们的信息,则正好相反。

 

的确,这节经文是一节充满“爱”与“慈爱”的经节。这是圣经中唯一一节包含了“阿哈博”(动词“爱”)、“阿哈拔”(名词“爱”)和“何赛德”(名词“慈爱”)的经节。

 

但从经文的上下文中,我们会看到,正是在与祂百姓的立约关系中,神宣告以永远的爱爱祂的百姓以色列,而且神也已经以慈爱吸引了他们。

 

耶利米书第31章,是圣经中典型的立约经文。本章开头的“耶和华说,那时,我必作以色列各家的神,他们必作我的子民”(31:1),是清晰的立约之言,说明以色列是神的“约民”。然而由于百姓的背道,破坏了神与他们的立约关系,神定意要与他们另立“新约”——

 

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地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我虽作他们的丈夫,他们却背了我的约……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 (31:31-33)

 

而且,在第33节的下半节,再一次重述了31:1所说的立约焦点:“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

 

希伯来书的作者,引用了耶利米书“另立新约”的预言,讲到神与祂的新约百姓重新立约,而耶稣基督就是这“更美之约的中保”(参来8:6-10)。

 

这“更美之约”,是基督用祂的血与百姓立的“新约”(路22:20;林前11:25)。可以说,新约中所论及神/基督对祂儿女的爱(包括对罪人的爱),都是约中之爱。

 

前述被Craig引用的以弗所书2:4-5,所说的 “神爱我们的大爱”,正是借着基督流血舍命彰显出来的,是立约之爱,绝非所谓的“无条件的爱”。

 

离开神用祂儿子的血所立的“新约”,我们就绝无可能知道什么是“爱”,因为“惟有基督在我们还是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8)。正是由于“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我们才得以“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既然基督之爱体现在主的舍命上,而我们也因此拥有了爱的生命特质,那么“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约一3:16)。

 

神要向人显明祂的爱,对于神本身来说,必须具备这样一个“条件”:祂的儿子在十字架上流血舍命,为罪人付出赎价。这个条件,人满足不了。但不能因为人满足不了,就说它不是条件,或就变成了“无条件”。事实上,在“新约”中,神对人的一方也是有要求、有条件的。神要求人对爱有回应,因为“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承受神爱的人,若不爱主,就是可咒可诅的(林前16:22)。

 

或有人问,圣经中不是说“神就是爱”吗?

 

是的,“神就是爱”(ὁ θεὸς ἀγάπη ἐστίν/ God is love,约一4:8,16)。这是圣经中最重要的命题性真理之一,向我们启示出神是一位拥有爱之属性的神。但若要拿“神就是爱”来证明“神的爱无条件”,经文的上下文是不允许的。

 

约一4:8说,“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ὁ μὴ ἀγαπῶν οὐκ ἔγνω τὸν θεόν, ὅτι ὁ θεὸς ἀγάπη ἐστίν)。如果“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属于消极推论的话,那么换成积极的说法就是,因为神就是爱,认识神的人(和神建立真实生命关系的人),就必定是有爱心的人。——这里面不包含条件吗?

 

请注意,一些人常会把“神就是爱”,颠倒过来说“爱就是神”。这是大错特错的。因为“神就是爱”在原文中,“神”(ὁ θεὸς)带定冠词,“爱”(ἀγάπη)不带定冠词,虽然由系动词“是“ἐστίν相连,但“神”与“爱”这两个词是不能互换的。约翰并没有暗示“爱就是神”,只说“神就是爱”。“爱”只是神诸多属性中的一种,神也是圣洁(God is holy),也是良善(God is good),也是公义(God is just)。神的属性虽有不同,但却没有哪一种更高,也没有哪一种更低。若神公义的属性比爱的属性更低,就是说明神有爱却不够公义。

 

除了约一4:8已经包含的条件,9-17节仍然是在说神爱的条件:“神差祂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借着祂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神爱我们的心,我们也知道也信。神就是爱;住在爱里面的,就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

 

注意:在第16节上半节的Ὁ θεὸς ἀγάπη ἐστίν(神就是爱)中,ἀγάπη(爱)不带定冠词;但在下半节的ὁ μένων ἐν τῇ ἀγάπῃ(住在爱里面的)这句话中,ἀγάπῃ(爱)则带定冠词τῇthe),意思是,凡是住在神所“是”的那种“爱”里的人,就是住在神里面了。换句话说,“住在”任何别的“爱”里,都不是“住在神里面”。

 

小结:离开立约关系,神不会向我们彰显祂的爱;没有祂儿子十字架上的流血舍命,我们也无法认识和经历神的爱。对神而言,让祂的儿子流血赎罪是条件;对我们来说,以信心接受基督的赎罪牺牲,并爱主且彼此相爱是条件。神的爱,就其本质而言,是永恒的,是无限的,是不改变的;然而一旦彰显在神与人的立约关系中,绝不是无条件的。

 

四、神照着我们的本相接纳我们吗?

 

“神照着我们的本相接纳我们”,是今天教会中另一个与“神的爱是无条件的爱”相关的说法。主张这种观点的人,通常会说,因为神无条件的爱,所以祂会照着我们的本相接纳我们。

 

提出这种观点的人,也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种是善意的,认为我们是罪人,没有任何好东西配得神的救恩;神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拯救了我们。这样的理解固然正确,但却不能说我们白白得着神的恩典,就是“神照着我们的本相接纳了我们”。

 

圣经中完全没有“神照着我们的本相接纳我们”的教训。

 

以弗所2:1-3说,“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笔者按:原文此处没有“祂叫你们活过来”一句;此句为和合本译者揣摩所加),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

 

3节经文所描述的就是我们的“本相”: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的人,是“悖逆之子”(悖逆神的人)和“可怒之子”(该当承受神公义刑罚的人)。圣经没有说,神会照着这样的“本相”接纳我们到神的家中,而是说“神有极丰富的怜悯,因祂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祂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弗2:4-6)。神没有“接纳”我们作为“死人”、“悖逆之子”和“可怒之子”的“本相”,反而叫我们与祂的儿子“一同活过来,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神接纳罪人的前提是,用自己儿子的宝血遮盖他,给他披上义袍(赛61:10)。

 

还有一种是故意扭曲圣经真理的人。他们要求神必须“无条件地爱”他们,并且必须照着他们的本相“接纳”他们。他们通常有这样一种逻辑:神不“接纳”他们的“本相”,神就不是“无条件地爱”他们;神不“爱”他们,神就“不是神”(见远志明“耶稣颂”第五讲“神就是爱”,https://m.tingdaozhe.com/daaipian/2021-02-21/50.html)。更有甚者,一些主张“接纳本相”的人,其逻辑会延伸到荒唐的地步:既然神照着我的本相“接纳”我,我就可以仍旧活在罪中,就可以犯罪而无须认罪和悔改。

 

然而,在圣经中,虽然人常常显露“本相”,但神从来不“接纳”人的“本相”,于是才有大卫在犯罪之后的悔罪祈祷(诗51:1-4):

 

“神啊,求你按你的慈爱怜恤我,按你丰盛的慈悲涂抹我的过犯。”——大卫没有祈求神“接纳”他的“本相”,而是求神“涂抹”他的过犯;

 

“求你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并洁除我的罪。”——大卫没有求神允许他继续活在罪中,而是求神将他的罪“洗除净尽”;

 

 

“因为我知道我的过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大卫对自己的罪有清楚的认识,而不是对罪采取遮遮掩掩的态度;

 

“我向你犯罪,唯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以致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大卫知道神是圣洁、公义的神,他犯罪就是冒犯了神;落在神的责备和审判之下,他承认是罪有应得。

 

 

旧约中的另一个场景,亦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神是如何不能“接纳”人的本相的。当大祭司约书亚穿着污秽的衣服,站在耶和华的使者面前时,使者吩咐站在面前的说,“你们要脱去他污秽的衣服。”又对约书亚说,“我使你脱离罪孽,要给你穿上华美的衣服。”(亚3:1-4)——神没有让约书亚继续穿他“污秽的衣服”,而是以“华美的衣服”代替之。

 

新约中充满了以“新人形象”代替“罪人本相”的教训——

 

“感谢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罗6:17-18)

 

“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祂的血,已经得亲近了。”(弗2:13)

 

“就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4:22-24)

 

 

“你们从前与神隔绝,因着恶行,心里与祂为敌。但如今祂借着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们与自己和好,都成了圣洁,没有瑕疵,无可责备,把你们引到自己面前。”(西1:21-22)

 

在新约中,我们看不到神照着人的本相“接纳”人的说法。相反,神不但不“接纳”人的“本相”,反而要求人弃绝“本相”,成为新人。

 

结 语

 

经过对圣经中关于“爱/慈爱”的字义、观念及教训的研读与分析,我们的结论是——

 

圣经中神的爱,是立约之爱。无论认识神的爱,或经历神的爱,都不能离开神与我们的立约关系。

 

“无条件的爱”不是来自于圣经的教训,而“神照着我们的本相接纳我们”,更是和圣经真理相去甚远。

 

因此,我们必须慎思明辨,对那些善意传讲这种道理的人,我们可以凭着圣经,在主内沟通交流,以求达到相同的认识。但对那些假教师的“道理”,我们则需要存着“为真道竭力争辩”的勇气,去揭露和抵挡他们,以免教会和信徒生命受亏损。

 

愿荣耀归与三一真神!

 

王峙军牧师 “中国基督徒生命团契”总干事,《生命季刊》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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