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与信仰 总第3期 2002年12月
“真的有天堂和地狱吗?”—这是一些愿意了解基督信仰的朋友常提到的问题。
对这个问题,圣经的答案十分明确﹕天堂和地狱都是真实存在的。圣经是神的话语,是一本说实话的书。真、善、美、圣的上帝不能背乎自己的本性。神的话,说是就是,说不是就不是;说有就有,说没有就没有。在圣经这本书里,上帝不仅向人启示出他自己是谁,他也把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事情向我们讲明了。圣经说,神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人犯罪堕落后被神赶出了乐园;神为人预备了救赎的恩典,人会因着接受或拒绝神的救恩,最终到两个不同的地方去。这两个不同的地方就是天堂和地狱。
那么,天堂和地狱是什么样子呢?要回答这个问题,仍需要回到圣经,看神的话是怎样描述天堂和地狱的。让我们先看什么是天堂这个问题。
在圣经中,“天堂”(希伯来文﹕samayim,希腊文﹕ouranos,英文﹕heaven)一词是指神居住的地方(诗篇2:4);这地方是在“天上”,因此耶稣基督教门徒祷告时说﹕“我们在天上的父……”(参诗篇33:13-14;马太福音6:9)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正是从“天上”来到人间,照着父神的旨意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又从死里复活再回到“天上”去(希伯来书9:24;彼得前书3:22)。有一天凡属基督的人将要在那里与主永远同在。
根据圣经的启示,天堂是一个实际存在的空间,但和我们所居住的受造的宇宙空间十分不同。它是一个非受造的属灵空间,神的存在决定了它的存在。耶稣基督离世归父之前对门徒说﹕“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你们信神,也当信我。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若是没有,我就早已告诉你们了。我去原是为你们预备地方去。我若去为你们预备了地方,就必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去。我在哪里,叫你们也在哪里。”(约翰福音 14:1-3)由这段经文可知,天堂是神儿女的终极归宿,是用有限的言语无法描述的喜乐之地。使徒保罗曾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天堂的另一种说法),他称那里为“乐园”(哥林多前书 12:1-4)。启示录将天堂描述成一座从天而降的“圣城新耶路撒冷”,只有名字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才能进去。在那里,神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神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
圣经告诉我们,在天堂里单单是“不再有”(不再有罪、死亡和悲哀等负面的东西)是不够的;神还“要将生命泉的水白白赐给那口渴的人喝”,那里充满着神的荣耀和耶稣基督的光,充满着永不止息的爱和欢乐,充满着历代圣徒环绕神宝座的赞美与敬拜。传道人爱德华滋写道﹕“圣徒将会在爱海中畅游—永永远远沉浸于神无穷明亮、温和甘甜的爱中;永永远远、充充满满地得着光,并且被光环绕,又永永远远地将光反映回其源头。”在天堂里,蒙恩圣徒将永远享受与父神和救主耶稣的团契,也永远享受众圣徒之间的团契。总之,天堂就意味着属基督的人永远与神同在。神学家史鲍尔对天堂的特征作了这样的总结﹕(1)天堂中没有任何会带来痛苦和死亡的事物;(2)天堂是一个没有罪,也不受罪影响的地方;(3)天堂是享受基督直接同在的地方;(4)天堂的福气
包括能看见神的面,这是我们今生所没有的;(5)天堂是永远享受神赏赐的地方;(6)地上没有任何知识与经验,能够影响我们将在天堂享受的丰满喜乐。
另外,圣经也称撒但为“空中掌权者的首领”,称其恶势力为“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以弗所书2:2;6:12),但撒但所盘踞的“天空”和天堂完全不同。这个“空中”领域是神许可撒但暂时控制的地方,到时候神的使者会将它从那里摔下来,而撒但最终的去处就是地狱(启示录12:7-9;20:10)。
什么是地狱呢?神学家巴刻(J. I. Packer) 说,除非我们对神的圣洁,以及对人和鬼魔的罪恶具有深入的洞见,我们很难理解圣经里所启示的地狱。圣经记载有关地狱的教训,是要叫我们闻之胆寒、惊骇哑口,并使我们确知﹕天堂如何好过我们所能梦想的,同样地狱也糟过我们所能想象的。史鲍尔也说,圣经中没有一个概念比地狱更恐怖骇人;人人都不喜欢地狱,若不是出于基督自己的教导,恐怕没有人会相信它的存在。
的确,圣经中绝大部分关于地狱的教训,都是出自耶稣基督之口。耶稣基督称地狱是“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马太福音25:41);也就是说,地狱原本是神为魔鬼撒但所预备的永刑之地,但罪人如果拒绝基督的救恩,也意味着他自愿选择地狱作为自己的永居之处。慈爱的神决不会为送人下地狱而创造人;相反,在人堕落犯罪后,神按照他的救恩计划,在爱和公义里赐下自己的独生子为罪人赎罪,叫一切信耶稣的人,不至灭亡(下地狱受永刑),反得永生(得享永远与神同在的福气)。
但地狱的真实存在却不容质疑。新约圣经中“地狱”一词的希腊文是Gehenna,源自希伯来文Gehinnom。Gehinnom原是指耶路撒冷附近的“欣嫩子谷”,犹大王亚哈斯和玛拿西曾在那里用火焚烧儿女向假神献祭(历代志下28:3; 33:6);这地方后来成了一个烧废物的垃圾场,也成了恶人将受刑罚的一个象征。耶稣基督在讲到地狱时使用的就是Gehenna,这个词的意义在耶稣的教训中显得鲜明而强烈。福音书形容地狱是黑暗之地,有不灭的永火,拒绝进天国的人必在那里“哀哭切齿”(马太福音8:12,22:13;马可福音9:44)。地狱是恶人永远受囚禁的地方,圣经也用“火湖”和“第二次的死”称呼它。下面这些经文都从不同的角度描述了地狱﹕马太福音13:42,25:46;腓立比书3:19;帖撒罗尼迦后书1:9;希伯来书10:39;彼得后书2:17;犹大书13;启示录2:11,19:20,20:6,10,14,21:8。
地狱的观念是一种人与神负面的关系,不单是缺少神同在的经验而已,更是一种神以忿怒和不悦临在的经验(Packer)。有人说,地狱象征着人与神隔绝的状况。抗拒神的人听了这话可能会松一口气,因为不敬虔的人当然想与神隔绝—对于不知悔罪的人来说,永远与神隔绝又有什么可怕呢?但事实上地狱里的人是无法与神隔绝的;他们只是与神的恩典和慈爱完全隔绝了,但却不能与神的震怒和神公义的刑罚隔绝。在地狱里的人所经验到神,是能吞灭一切的烈火(Sproul)。
圣经指出,地狱的刑罚是不会完结的(犹大书13),所以被称为“永刑”与“永火”。先是魔鬼要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在那里“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启示录20:10),然后是在最后的审判中所有被定罪者,即名字没记在耶稣基督生命册上的人,被扔进火湖里去。论到地狱里的永无止息的刑罚,有人会说,神这样对待恶人是不是太残酷了?但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地狱的刑罚中是没有残酷的,因为神不可能是残酷的。残酷是指施行的惩罚比罪行所应得的更重,从这个角度看,残酷就是不公平,而神绝对不可能施行不公平的惩罚。史鲍尔对地狱有以下六点总结﹕(1)地狱的痛苦超过世界上一切痛苦的经验;(2)耶稣基督的教训中清楚地提到地狱﹕(3)如果圣经中对地狱的描写是象征,那么实况就比象征的情形更糟;(4)地狱是神以忿怒和刑罚临在的地方;(5)地狱里没有残酷,因为地狱是个完全公平的地方;(6)地狱是永恒的,进去的人无法借悔改和被消灭而逃脱。
参考书目﹕
《简明神学》,J.I. Packer着,张麟至译,更新传道会出版,2000。
《神学入门》,R.C. Sproul着,姚锦 译,更新传道会出版,2001。
《当代神学辞典》,杨牧谷主编,校园书房出版,1997。
《圣经神学词汇》,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94。
“Vine’s Complete 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Old and New Testament Words*, by Vine, Unger, White. Nelson, 1985.
潘恩 来自大陆,现从事文字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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