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 On]  |  [Register]  |  Gmail  |  yahoo!mail  |  hotmail  |  qq  |  雅虎天气  |  本页二维码
你为何要信?
2015/7/27 9:20:43
读者:13481
■李德尔 何逸梅

生命与信仰 总第7期 2004年11月

 

 

编者按:本文是《你为何要信》(李德尔夫妇著,福音证主协会出版)一书的第八和第十章。李德尔(Paul Little, 1928-1975)是著名基督教作家、神学教授,《你为何要信》与其另一力著《你信什么》已成为两本基督信仰的经典作品。李德尔夫人何逸梅女士(Marie Little) 1947-1951年曾在中国作宣教士,在甘肃武威地区服事麻疯病人。

--------------------------------

 

8章:神迹有可能发生吗?

 

“你真相信约拿被大鱼吞进腹内?你确实认为基督真是用五饼二鱼给五千人吃饱吗?”许多现代人如此这般地问。他们说,圣经中这些“神迹”故事,一定是应用了离奇有趣的手法,以传达属灵真理,所以不必按照字面意思来解释它们。

 

有许多问题,要找出它的难题根本所在比讨论枝节更重要,对于神迹的问题,更是如此。质问者的问题通常不是特别指某一项神迹,而是整个的原则,所以只解决某一个有疑问的神迹并不能回答他们的问题。他们所争论的乃是整个大原则:神迹可能发生吗?

 

对神的整个观念

 

一个人对神迹存有疑问时,他通常对先知预言的真实性也难以接受。这些问题是由于对神的观念薄弱而来的,所以真正的问题不在乎神迹或预言,而是对神的整个观念。一旦接受神的存在,他们对神迹就没有问题,因为神是全能的。若没有这样的一位神,要接受神迹的观念,就算不是不可能,也是困难的。

 

一天,我跟一个当教授的日本朋友谈及基督的神性时,我强烈地有这个看法。他说:“我觉得很难相信一个人能够变成神。”我察觉到他问题的所在,便回答说:“对,木日(注:日本人名),我也这么想,但我能够相信神曾经变成人。”他突然明白其中的分别,不久就成了基督徒。

 

神不受自然律的限制

 

所以真正的问题是:“是不是有一个全能的、创造宇宙的神存在呢?”如果有,自然律是他创造的,他必定是超越于自然律之上,所以要相信神迹就没有多大困难。讨论神迹的时候,请把这个问题存在心中,这是重要的。“我们何以知道神存在”的问题已经讨论过了。

 

休谟(David Hume)和其他人把神迹看作是破坏自然律的,然而,这样的立场实际上是把自然律神化了。按这说法,不论神是什么,都是自然律的俘虏,实际上已不再为神了。

 

在现今这个科学时代里,人都倾向于把科学和自然律人格化,他们没有认识到,自然律只是非人格化的观察结果。基督徒相信自然律——意思即是说,事物几乎是一年接着一年、一个世纪接着一个世纪,永远按着某种因果律在运作。但是神维持着这个自然律,而这律并不限制神在他所选择的时间和方法介入自然律的权柄和能力。神超越自然律,是在自然律之上,并且是在自然律之外,他不受自然律的限制。

 

是神掌管一切,自然律并不能使任何事物产生,它不过是对所发生的事物的描写。

 

那么,事实上神迹是什么?

我们现在用这个名词用得太普遍了。一个深知自己考试成绩不好而忧心忡忡的学生,听说自己居然考试及格了,他就说:“真是神迹!”或是一部报废的老爷车竟然成功地由甲城开到乙城,我们就说:“出了神迹!”现在一般人用这个名词来描写任何不平常或料想不到的事,不一定是指神的圣手的工作。

 

但是,讨论到圣经中的神迹时,这个名词的意思就完全不同了。这里我们的意思是指神介入、改变、干涉普通正常事物的举动。

 

肯定地说,圣经记载了不同种类的神迹,其中有些可能以“自然”来解释。例如:红海的水分开乃是由大自然的原因所造成的,强风把海水刮退了,也许这事不必神的介入也可能发生。然而,时间的部分才真是神迹,海水刚好在以色列人抵达海边时分开,却在以色列人都平安抵达陆地,而埃及人仍在穷追之时复合,这显然是神介入的神迹。

 

另一方面,也有许多不能用“自然”来解释的神迹。如拉撒路的复活和我们主的复活,这些事必定是自然律领域之外的我们尚不知道的力量所导致的,许多医病的神迹也是如此。今天流行的方法是将这些现象解释为心理作用。我们知道,今天许多病不是因为器官出毛病引起的,而是因心理引起的;如果心理方面矫正了,身体方面即随之而愈。有些医学权威估计,在我们今日充满压力的社会里,百分之八十五的疾病是由心理影响身体而形成的。

 

无疑地,在我们主医治过的疾病中,也有些病属这一类,不过也有些病是在这个范畴之外的,大麻疯即是其中一例。显然这些不是心理影响身体的病,而麻疯病人是直接经过神的能力而痊愈的。还有一些医治与生俱来的疾病的实例,例如约翰福音第九章所记的那个瞎眼的,由于他生来是瞎眼的,所以明显地,他的眼瞎不可视为心理影响的结果,他的视力得以恢复亦不可能是心理影响的结果。

 

这个病例也证明了另一种观念的谬误,而这观念现在普遍存在于思想家心中。这观念说,古代的人非常无知,容易受骗,且又迷信。他们当时认为的许多神迹事件,在当代科学的帮助下,我们已知道那不是神迹,只是当时的人所不了解的现象而已。例如,今天如果我们驾一架新式喷射机飞过一个原始部落上空,他们可能会伏在地上来敬拜空中这一架“银鸟神”。他们会认为他们看到的是神迹。可是,我们知道,飞机不过是利用航空动力学原理的飞行物,完全没有什么神迹成分。

 

这个理论乍听起来,似颇有道理,问题是有许多神迹并不属此类。以瞎眼复明为例,人们知道,从创世以来,没有天生瞎眼的人能够恢复视力。关于这个神迹,我们今天拥有的自然的解释,并不比当时多。而关于我们主的复活,今天有谁能比当时的人有更多的“自然”的解释呢?没有!我们根本无法脱离圣经记载中超自然的部分。

 

与自然律并无冲突

 

无论如何,要紧的是,神迹并不和自然律冲突,相反地,如霍桑尔(J. N. Hawthorne)说:“神迹是神所创造的不平常的事件,而自然律是由神所造的平常事件的规律。”1

 

关于神迹和自然律之间的关系,有两种观点。一个观点是,神迹是由目前我们尚不知道的一种“较高”的自然律所致。非常明显地,虽然科学有许多新的重大发现,可是我们依然是站在一个无知的海洋的岸边。这种理论说,等到我们有足够的知识时,我们将发现,今天我们所谓之神迹,只不过是现在尚未明白的宇宙中较高的自然律的现象而已。

 

可是,在今日的科学观念中,律是指有规则和一致。若说神迹是较高自然律的结果,那么这名词的用法和意义就和我们习惯上的有不同了。

 

另一种观点是,神迹是创造的举动,是神的超自然能力的一种自主、超越的举动。这样看来,这观点似较合宜。

 

圣经的神迹向来不是反复不定或异想天开的,这正和其它宗教和异教文学所记的神迹故事相反。圣经的神迹记录并不是紊乱散布的,也不是玄妙不可解的。它们有一定清楚的次序和目的。它们集中于圣经历史中的三个时期:出埃及时,由先知领导的以色列时期,和基督及早期教会时期。它们一定有其特定的目的:或是把权威赋予信息及传信息者,以证实其信仰;或是借拯救困厄,以显明神的爱。它们从来没有表现得像娱人的东西,也不像魔术师向宾客所作的表演。

 

圣经中的神迹没有一个是为了人的名声、利润或权柄而行的。我们的主在旷野受试探时,魔鬼就是引诱他用这种动机来行神迹,可是我们的主坚决拒绝了。为了证明基督教信息的真实,我们的主常用神迹为证据。

 

当犹太人直接问耶稣,他是不是弥赛亚时,耶稣回答他们说:“我已经告诉你们,你们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0:25)他又说,即使他们不信他所说的,“也当因我所作的事信我”(约翰福音14:11)。

 

教会刚诞生的时候,神用神迹奇事证明使徒的信息。

 

为什么不是现在?

 

人常这样问:“如果过去神行神迹,现在为什么不行?如果我见到一个神迹,我就会信。”这个问题主耶稣已经回答过了,他说到有一个财主在地狱里受苦,他举目恳求亚伯拉罕差遣一个人去警告他的五个兄弟,免得他们也到这受苦的地方来;亚伯拉罕回答他:他的弟兄有圣经。这个财主抗议道,若有一个人从死里复活,他们一定会受这神迹感动,而留意听他的话;亚伯拉罕回答他说:“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路加福音16:31)这答案不但适用于当时,也适用于今天。今天情况也是一样,许多人已经持有一个理性上的偏见,认为神迹绝不会发生。因为他们认为神迹不会发生,所以再多的证据也不能使他们相信有神迹发生过。他们总会找到各样的“自然”的解释法的。

 

有可靠的记录

 

今天,神迹对我们已经不必要,因为我们已经有了过去发生过的神迹作为可靠记录,正如拉姆说的,“如果神迹可用感官看到、听到、感觉到,那它们即可以被作为见证。而如果能加以充分的证明,被记下来的见证和亲眼目睹事件的经验,具有同样的证据效力。”2

 

世界上法院所采纳的见证词,不但可以是用口说的,也可以是用文字写成的。“如果实际上使徒约翰亲眼看到拉撒路复活,并且在他的能力和记忆尚完全正常时,忠实地记录下来,作为证据,它和我们自己亲身在现场亲眼看到一样,都具有效力。”3 接着拉姆列出了一些理由,足证圣经中的神迹有充分和可靠的证据。我们总括来说:

 

第一,许多神迹是公开施行的。它们不是暗中在一两个人面前施行,然后再由他们向外宣布的。人可以随时去实地调查那些神迹。最令人难忘的是,耶稣的敌人向来没有否认他施行神迹的事实,他们不是把这些神迹诉诸于撒但的能力,就是想方设法压制事实,拉撒路的复活就是一个例子,他们彼此说:“我们要杀死他,免得人们知道发生的事,人人都要跟从他。”

 

第二,一些神迹是在不信者面前行的。异教异端团体所宣称的神迹,如有持怀疑态度的人在场时,“神迹”就行不出来了。而耶稣行神迹时却不是如此。

 

第三,耶稣的神迹不只是在某一段时间行的,他涉及的能力范围很广。他有超越自然的能力,变水为酒;他有超越疾病的能力,医治大麻疯和瞎眼的;他有超越污鬼的能力,他赶出污鬼;他有超自然的知识能力,他知道拿但业在无花果树下;他以少数的饼和鱼给五千人吃饱,显示了他创造的能力;他使拉撒路和其他的人从死里复活,表现了他超越死亡的能力。

 

第四,我们有得医治者的见证。如同早先提过的,我们有像拉撒路这一类的神迹,他们的得医治,不可能是心理影响,或是诊断不确所致。

 

第五,我们不能因为异教渲染夸张神迹,就把福音书里的神迹打折扣。

 

“非基督教的宗教相信神迹,乃是因为他们已经先相信该宗教;可是奠基于圣经的宗教,神迹乃是用来设立真宗教的一种方法,这点分别非常重要。以色列是借着一系列的神迹开始存在,而律法是在超自然的奇事环境中颁布的,许多先知因他们所行的神迹而被认为是神的代言人;耶稣来不但传道,也行神迹,使徒也常行奇事。从每一方面来看,神迹都是用来证实宗教的。”4

 

正如鲁益师所说的:“如果你将神迹部分除去,我相信印度教的一切精粹仍然完整无缺,回教也差不多,可是基督教就不同了。基督教实际上就是一个大‘神迹’。一个自然主义者的基督教,则把一切只属于基督教的特色皆除去了。”5

 

异教的神迹

 

圣经以外所记的神迹,皆没有圣经所记的那种次序、尊严,和动机。但是,更重要的还是它们不像圣经的神迹那样确切真实。不久前,我们已经讨论过圣经在历史记录方面的可靠性。如果对异教的神迹记载加以同样之调查,我们立刻就可发现,两者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我们今日许多所谓的“神迹”或神医也一样,它们都经不起慎重的调查。但是,单以某一个古代异教的假神迹,或所谓现代的假神迹为例,就说不可能有神迹,这对于圣经的神迹是不公平的。有些神迹是伪造的,并不能证明所有的神迹都是假的,如同发现某种伪钞,并不能证明一切钞票都是假的。

 

“夸张的报导”

 

有人尝试把神迹解释为夸张的报导。事实已经证明人在报导事件和叙述其印象时,会极端地不精确。若进行那简单的室内游戏“传谣言”,就可以证明这个事实。鉴于人有这种倾向,人作为一个观察者的可靠性便可大大地质疑。结果,福音书中关于神迹的记载便可因为观察者的不准确和错误而大打折扣。

 

我们可以这样回答他们:虽然人有这倾向,但法院并不因此停止其工作,目击证人仍被认为可以提供高度可采用的资料的人。一件车祸案中,也许时间、车速等细节方面有些问题,但不能因证人的叙述有出入,就说车祸没发生过。大家都赞成拉姆说的,撞毁的车辆和受伤的人就是不可否认的证据。

 

我们必须清楚,“亲眼目睹的见证不可靠”这一论点有种种局限。这些论点中有些根本就否定了他们正试图建立的主张。例如,他们从事实验以证明人类亲眼目睹的见证不可靠时,他们必须先假定他们自己的观察是可靠的,不然他们就必须抛弃他们自己的结论:因为人类的观察是不可靠的。6

 

“信徒并不客观”

 

有时候人会提出另外一个错误的观念,认为神迹故事应被抛弃,因为那是由信徒讲的,而且不够客观。可是,门徒是身在现场,亲眼看到神迹的人,问题不在于他们是不是门徒,问题是他们是不是说真话。我们已经说过,亲眼目睹乃是我们所能得到的最好的证据。况且大部分门徒讲这些话时,都有可能面对死亡的危险,这是他们所说的话是否真实的一个试金石。

 

今天,在法院中,我们不会说为了保证证人的客观性,只采纳那些不在车祸现场,或和那事件根本无关系的人的证词;我们也不会说因为他们有偏见,所以不采纳目击者,或伤者的证词。在每一次事件中,最重要的乃是事实,而不是离现场的远近或与事件的关系。

 

这是哲学的问题

 

我们已经看过,神迹发生的可能性问题,不是科学问题,而是哲学的问题。科学只能说,神迹不在自然的常态中发生,科学不能禁止神迹的发生,因为自然律不能导致任何事物发生,因此也不能禁止任何事物的发生,它们只不过是说明事件发生的经过而已。基督徒接受自然律这一概念。“自然界每日的运行是有规律的,这对有神论中的神迹是重要的。如果自然界是漫无秩序的话,我们就察觉不出什么是神迹,也无法建立起自然律。”7

 

神迹不可能发生的主张,与其说它是科学研究,不如说它是“科学主义”。科学家像其他任何人一样,只能提问:“神迹的记载有历史上的可靠性吗?”

 

再者,我们可以看见,圣经中的神迹,乃是神所传达给我们的信息的一个组成部分,不仅仅是无关紧要的附加物。整个问题根本在于神的存在。澄清了这个问题,神迹就不是一个难题了。神迹与普通事件的全然不同这一点,是在于创造自然律的是全能之主,他也能超越自然律,而成就他至高主权的目的。

 

10章:为什么神容许苦难和恶行?

 

“神为什么容许苦难和罪恶存在?”这是我们当代最迫切的问题之一。这比科学和圣经问题都更迫切,这是一个沉痛的问题,就是为什么人无辜受苦?为什么有儿童生下来就瞎眼?为什么大有可为的生命刚出生却又消逝?为什么要有战争,以致成千上万的人无辜被杀,儿童被烧灼致不能辨认其面目,许多人终生残废等等?

 

对这问题,传统的说法是:也许神是全能的,但不是全善的,所以他不阻止恶行;不然就是他是全善的,却无能力阻止恶行,即是说他不是全能的。

 

一般人都倾向把苦难和恶行都归罪于神,将一切责任推给神。

 

没有简单的答案

 

这个深奥的问题不能轻描淡写,也不能用理想空谈来应付。我们不要忘记,神造亚当和夏娃的时候,他造的人是十全十美的。他们被造时不是恶的。亚当和夏娃是人,所以他们有能力顺服神,也可以不顺服神。如果他们顺服神,就永远不会有问题。他们将永远过一种和神交流,享受他及他所造之物的生活。这就是神造他们时所愿人过的生活。可是,事实上他们背叛了神——由那时直到现在,我们每个人都有份于那次的背叛。“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马书5:12)请记住,应该对罪负责的是人,不是神。

 

可是许多人问:“神造我们,为什么不把我们造成不能犯罪的人?”他确实可以这样作,不过请记住,如果他真这样作,那我们就不再是人了,我们只是机器。你喜欢和一个电动洋娃娃结婚吗?每天早晨或晚上,你一拉绳子,他就对你甜甜地说:“我爱你。”可是谁要这样的配偶呢?因为,它也永远不能给你爱情。爱情是自发的。神可以把我们造成像机器人那样,不过我们就不能再称为人了。总之,他既然把我们造成现在这个样子,我们就必须面对现实。

 

神可除去一切邪恶

 

耶利米提醒我们:“我们不致消灭,是出于耶和华诸般的慈爱,是因他的怜悯,不致断绝。”(耶利米哀歌3:22)时候将到,那时,神将把邪恶从这世界除去。魔鬼和它的一切工作,将伏在永恒审判之下。暂时,神永远不变的爱和恩典仍然广施,他仍然对每一个人敞开怜悯和饶恕的门。

 

如果神今天要除去恶行,他一定作得很彻底。一定连我们的谎话、个人的不洁、我们的缺乏爱心、我们的不行善事也要一并除去。假定神下令,今天半夜要将一切恶行从宇宙中除尽,我们当中谁过了午夜之后仍能存在呢?

 

神怎样对付邪恶

 

神已经为对付虚邪恶采取了行动。他所采取的使人印象最深刻的、最昂贵的、最有效的行动就是赐下他的儿子,为罪人死。因着这个行动,人才能逃避势必临到的神对罪及恶行的审判,人才能借着个人和主耶稣基督的关系,击破罪及恶行的权柄。对每个人来说,解决恶的问题的最终答案,可以在耶稣基督舍己的牺牲中获得。

 

要臆测恶的来源,那是永无止境的工夫。没有人能得到完全的答案。它是“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申命记29:29)。

 

我们的问题,部分是由于对“善”一词定义的有限,和我们将这个词应用于神的身上的方式不当所引起的。何休(Hugh Evan Hopkins)说:

 

“弥约翰(John Stuart Mill)在其著名的论及自然的论文中,将有史以来思想家难解决的问题,清楚地指出,即:如果应用于一切被造物的法则乃是公平的,创造者是全能的,那么加在这世上的苦难或快乐的程度,应该完全依照该人所行的善或恶而定。一个人不比某人多作恶事,就不比那人多遭噩运。世界上将不再有横祸或幸运的事。每一个人的生活将像一个十全十美的道德故事那样,只是一出情节固定的戏剧。可是,无论宗教或哲学的狂信者把‘善’解释得多么牵强、多么偏颇,连他们也不认为自然临到的一切遭遇,就是那位是善同时又是全能者的工作。”8

 

“这个问题的发生,大部分是因为人相信善神必按个人所行的报答各人,全能的神一定可以实现这样的原则而毫无困难。可是,事实上,现世的赏罚——即人所感受之哀乐——似乎是胡乱分配的,这使许多人要怀疑神的善和能力了。9

 

赏善罚恶的观念

 

可是,如果神完全按每一人所行的对待每一个人,他还是善良的吗?想一想,这会与你自己的生命有关。整个福音——旧约已经预先看到,到新约则像立体电视般完全显明——乃是说,在神的良善中,不只有公平,也包含爱、怜恤,和仁慈。我们每一个人应该何等的感激,因“他没有按我们的罪过待我们,也没有照我们的罪孽报应我们。天离地何等的高,他的慈爱向敬畏他的人,也是何等的大。”(诗篇103:10-11

 

认为神之所以良善是因为他按个人所行的报答各人的观念,也是根据一种错误的假设而来的,就是幸福乃人生的至善,这里的幸福是指生活的舒适。然而,内心深处的真实快乐,远比短暂易逝的享受来得深刻。真正的快乐并不受苦难的影响。有时,按着他无限的智慧,神知道,只有让我们经过苦难,才能在我们的性格中成就一些事。不让我们受这种苦难,等于剥夺了我们更大的善。彼得下面的话,即指此而说:“那赐诸般恩典的神,曾在基督里召你们,得享他永远的荣耀,等你们暂受苦难之后,必要亲自成全你们,坚固你们,赐力量给你们。”(彼得前书5:10

 

按弥约翰的神应该以“善有善报”的观念来逻辑推理,只会把人导至印度教。印度教的“业报”认为今世的一切乃是前世作业的果。瞎眼、贫穷、饥饿、肉体上的畸形、作贱民,及其它社会上的痛苦,乃是前世所作恶业的今世报应。

 

那就是说,任何要减轻这些痛苦不幸的行为的想法,都是干涉了神的公平。这样的观念,乃是印度人向来不那么关心那些不幸者的一个原因。今天很多开明的印度人已经开始讨论,并且真正从事改革社会和促进社会进步的工作,可是他们还没有把这种新的观念和“业报”——印度人思想及生活的基础、古代的教训——调和。

 

然而,用业报的观念来解释苦难,确实既简洁又容易明白:受苦只是前世恶业今世的报应。

 

基督教岂不是也认为,受苦是从神而来的惩罚吗?

 

许多人心中认为,当然是的。一个受苦的人,开口发出的第一个问题往往是:“我犯了什么罪,竟受这样的惩罚?”他的朋友——有的说出来,有的没说出来——常常也有同样的看法。约伯记是处理受苦和恶行这问题的一个古老例子,在那里面我们可以看到,约伯的朋友的看法,也是这个残忍的假定。它只有使他已经难忍的痛苦更为加深而已。

 

新旧约的教训都明显地说,苦难可能是神的审判,可是苦难和其个人的恶行完全没有关系的例子也很多,罪因恶果这种机械式的假设不保证一定正确。

 

神一定不是天上一个感情丰富,对世人采取“孩子总是孩子”的态度的老公公。“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加拉太书6:7)这是对人的一个严肃警告。米利暗因为毁谤摩西——她的兄弟、神所指派的领袖——的权威,神就惩罚她,使她长大麻疯。神取去了大卫和拔示巴所生的儿子,因为那是由淫乱所生的。

 

另外还有其它的例子可供引证。在新约,亚拿尼亚和撒非拉是一个令人惊骇的例子,他们因为说谎、欺骗、假冒为善,结果仆倒死亡。显然,受苦可能和罪有关系;但可以清楚地看出,受苦和罪并不总是有关系。我们的主在这一个题目上亲自说的话很清楚。门徒显然持有受苦乃直接报应的理论,有一天,他们看见一个生来是瞎眼的,他们想知道到底是他的罪或是他父母的罪,才使他瞎眼的。耶稣清楚地说,两方面都没有责任,而“是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作为来”(约翰福音9:1-3)。

 

有人将彼拉多屠杀加利利人的事告诉耶稣,耶稣指出这些人并不比其他加利利人的罪多。西罗亚楼倒下压死的十八个人,并不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从这两宗事件,他说:“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路加福音13:1-3

 

所以明显地,如果我们不加思索就假定,我们或其他人所受的苦,乃是神的审判,那我们就错了。并且,如何休先生所说的,从圣经的例子似乎可以清楚看出,如果一个人受苦是他恶行应得的报应,这个为受惩而受苦的人,就不会去提什么疑问了。

 

审判之先,必有警告

 

事实上,按整部圣经的奥妙真理所显示的,神的审判临到之前,必先有警告。旧约从头至尾,有神一再的劝导和审判的警告。只有在他的警告被顽梗地忽略和拒绝后,他的审判才来到。下面这个例子,可看出神的话是何等的痛切,“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以色列家啊,你们转回,转回吧,离开恶道,何必死亡呢?”(以西结书33:11

 

同样的主题仍在新约圣经中继续。我们的主为耶路撒冷哀哭说:“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马太福音23:37)还有哪幅描写神的爱和忍耐的图画比这幅更感人的吗?彼得也清楚地说:“主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得后书3:9

 

有人问:“一个良善的神,怎能使人下地狱?”这时我们应该指出,在某种意义上,神并没有使一个人下地狱,乃是人使自己下地狱。神已经作成了一切必要的事,叫我们能得赦免、救赎、洁净,而使我们可以上天堂。这一切礼物已摆在那儿,只等我们去接受。如果我们拒绝,神别无选择,只有将我们所选择的给我们。对于一个不想去天堂的人来说,天堂乃是地狱。

 

虽然神的审判有时可以解释苦难,但还有一些其它的可能性必须考虑。如同我们早先已经看到,罪和死之进入宇宙,责任在于人。我们也不可以忘记,人的恶行必须对今日世界的不幸和苦难负一份很大的责任。一栋建筑物的结构中微不足道的那部分,有时会造成这建筑物在暴风雨中倒塌,结果就带来死伤。

 

有多少生命是因醉酒驾车而丧亡的?欺诈、谎言、偷窃、自私,都是我们今日社会的特征,都使人尝到苦难的结果。但是我们岂能为此责怪神吗?想一想多少不幸乃是由人的恶行而产生吧,由恶带来的苦难是令人瞩目的。

 

一个敌人的存在

 

不过人并不是单独地存在于这个星球上。借着神的启示,我们知道还有一个敌人的存在。我们知道,它能适应各种不同场合,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出现。它可能以光明的天使出现,也可能以吼叫的狮子出现,这要因环境和它的目的而定。它的名字是撒但。神曾经准许它使约伯受苦。在稗子和种子的比喻中,耶稣解释破坏田主收成的“是仇敌作的”(马太福音3:28)。撒但以破坏神的创造、制造不幸与苦难为至大的快乐。神准许它具备有限的能力,可是它不能惹那些和神有密切交通的人,“务要抵挡魔鬼,魔鬼就必离开你们逃跑了。”(雅各书4:7)所以我们可以放心。然而,撒但仍是今日世界一些疾病和苦难的原因。

 

要回答神为何让撒但有能力使人受苦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鲁滨逊飘流记》里鲁滨逊和他的仆人“星期五”的对答中学到一些东西。

 

星期五问:“你说神很有能力、很伟大;他是不是和魔鬼一样强、一样有力呢?”

 

“是的,是的,”鲁滨逊说:“星期五,神比魔鬼强多了。”

 

“可是,神如果和魔鬼一样强、一样有力,神为什么不杀死魔鬼,使它不能再作恶呢?”

 

“你也可以问,”鲁滨逊反问:“当我们作恶事冒犯神时,他为什么不杀死你我。”

 

神感受到我们的苦难

 

讨论到肉体或精神上的痛苦和苦难时,我们还要记住一件重要的事:神不是一个遥远的、高高在上的、不能测透的统治者。他并不是远远地离开他的子民和他们的苦难。他不仅知道苦难,他也感受到苦难。我们所受的痛苦和苦难,没有不先经过他的心和他的手的。记住这点是好的,不管我们受的苦多大,神是更大的受苦者。先知以赛亚预言到基督的受苦,是给受苦者的安慰:“他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他被藐视,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样,我们也不尊重他。”(以赛亚书53:3)另一位作者提醒我们,“他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希伯来书2:18)“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较弱,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希伯来书4:15

 

恶行和苦难的问题是属于每一个世代的一个深刻问题。随着核弹的来临,这问题在我们的世代格外急切。这问题不容易回答,我们也没有肯定的答案。不过,还是有些线索可循的。

 

危险的礼物:自由意志

 

第一,恶行是自由意志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同腓力氏(J. B. Phillips)所说的:

 

“恶行是自由意志的必然成分”。

 

“恶行是天生依附着自由意志这带有冒险性的礼物。神原可以把我们造得像机器,不过,这样的话,我们宝贵的自由选择就要被剥夺了,而我们就不再是人了。运用自由选择的能力选择恶——就是我们所谓之人的“堕落”——乃是世界上恶行和受苦的根本原因。这是人的责任,不是神的。他可以阻止它,不过,这样的话,他必须毁灭世上所有的人。值得注意的是,“基督教真正的最重要之处,不是人的自由选择的能力,而是使人产生愿意选择善的意志”。10 除非宇宙是毫无意义的,否则每一个人的行动都会影响他人。任何一个人都不是个孤岛。否则,就像每下一步棋后都改变下棋的规则一样,生命会变得没有意义。

 

第二,世界上许多苦难,乃是直接因为人的决意行恶而产生的。最明显的是,银行劫匪拦路抢劫杀人。有时就不是这么明显而直接了,例如,当一个政府或商业机关作了某个不太光明的决定,也许造成许多人被剥夺而受苦难,而那些作决策的人仍不知道。甚至有些自然灾害,有时也应归罪于人,因他们不听这些灾害的警报。

 

第三,有些——并不是所有的——苦难乃是神所允许的,作为审判或惩罚的。我们必须常常加以考虑这个可能性。神允许这样的苦难,往往是为了恢复和陶冶人的性格,而那些受苦的人,通常知道他们为什么受苦。

 

第四,神有一个永远无法讲和的敌人——撒但。虽然它已经在十字架上被打败,但在最后审判之前,它仍可以自由地行它的恶事。在这世界上,恶的势力比人自己更强,从神的启示和个人的经验都可以清楚知道这点。

 

第五,神自己是个大受苦者,他付出了无限的代价,以他的儿子为礼物,完全解决了恶的问题。结果是恶的后果被永远除掉了。当我们接受耶稣基督为主的时候,我们的罪就得到赦免,我们便有了新生命和选择善的能力。

 

信心的最大试验

 

对于基督信仰最大的试验是,相信神是善的。如果孤立、割裂地看待许多东西,你可能得到相反的看法。汉堡的提赫穆特(Helmut Thielecke)指出,纤维放在放大镜之下,其中间部分清晰,而边缘部分则模糊不清;可是由于我们可以看清了中间部分,所以也可以清楚地看出边缘部分。他说,生命就像纤维,有许多边缘部分都不清晰,有许多事件和环境我们都不知道,可是由于我们看清了中间部分——基督的十字架——我们也就可以清楚地解释这些边缘部分了。我们不是凭着零零碎碎的资料来猜测神是善的。他曾经清楚地启示他的属性,并戏剧化地在十字架上向我们显明。“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赐结我们么。”(罗马书8:32

 

神从来没有要我们去理解他;我们只须相信他,就像我们要我们的儿女相信我们的爱一样,虽然有时我们带他们去看医生,他们既不理解也不知感激。

 

一旦我们认识到自己看不到生命和神的旨意这整幅的图画,我们所看见的,只是这副织锦图中的几根线条,我们就应该有平安。

 

所以我们可以平静安心,并且喜乐地断言:“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罗马书8:28

 

有时,判断一件事是祸是福,不在于苦难本身,而在于我们的反应。同样的阳光可以熔化奶油,也可以晒干泥巴。

 

一旦我们借着神的帮助,用信心——相信神是爱——的眼睛看到生命的一切,我们便能如先知哈巴谷一样,坚定地说:“虽然无花果树不发旺,葡萄树不结果,橄榄树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粮食,圈中绝了羊,棚内也没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华欢欣,因救我的神喜乐。”(哈巴谷书:17-18

 

注释

 

1. J. H. Hawthorne, Questions of Science and Faith (London: Tyndale Press, 1960), p. 55.

2. Bernard Ramm, Protestant Evidences (Chicago: Moody Press, 1953), p. 140.

3. Ibid, p. 140-141.

4. Ibid, p. 142-143.

5. C. S. Lewis, "Miracles," in Ramm, Christian Evidences, p. 143.

6. Ramm, Christian Evidences, p. 160.

7. Ibid, p. 40.

8. Hugh Evan Hopkins, "Mystery of Suffering," (Downers Grove, Ill.: InterVarsity Press, 1959) in J. S. Mill, Nature and Utility of Religion: Two Essays, ed. George Nakhnikian (Indianapolis, Ind: Bobbs, 1958), p. 38.

9. Ibid, p. 13.

10. J. B. Phillips, God Our Contemporary (New York: Macmillan, 1960), p. 88-89.

 

--------------------------------------------------------------
  

 本刊保留所有文章及图片版权。欢迎转载。转载本刊电子版文章时,敬请注明文章转自www.cclifefl.org,并请注意在转载时,不得对本刊文章进行任何删改。本刊的印刷版(Printed copies)图文并茂,印刷精美,欢迎个人或团体订阅。请参考回应单。若需书面转载本刊文章,请先征得本刊书面许可。

    本网页由生命季刊设计维护,请尊重本刊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