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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路寻踪 (连载二)
2015/7/27 17:31:42
读者:5133
■巴特.拉森著 晓舟译 董红梅校

 

生命与信仰 总第15期 2008年11月

 

打开你的眼界(续)

 

除了上述这些悬而未决的问题之外,无神论的进化论学者还要面对另一个大问题,那就是“熵”的法则。“熵”的法则显明,任何一个物质,若顺其自然,它的趋向总是从有序状态向无序状态,也就是向混乱和衰亡的状态转变(例如尸体的腐烂,卡车的生锈,山体的下降,时钟的渐慢,星球的燃尽,猴子手里打字机的磨损。当然,复杂的分子如RNADNA也会断裂)。无神论的进化论如果行得通,我们最初的细胞不仅要克服“概率”的重重障碍,而且也要完全颠覆“熵”的法则,还有“时间”,它也是进化的最大敌人之一,这些都与公众一般看法相悖。

 

此外,另一个问题是“不可简化的复杂性”,有些事物复杂到一个地步,它们相互牵制,相互依赖,不可分割,必须绝对同时进化,才能保证整个群体的正常运行。

 

例如,人是有性别的受造物,假如男子的阴茎完全进化,而女子的阴道没有进化完全,那有什么意义可言呢?但这两个不同的分开的受造物怎么可能双双同时进化完全,而且用这样的方式来繁衍如此复杂的生命呢?除非是异想天开,否则进化到一半的阴茎是不可能有功能的。想要有功能的话,必须从一开始就有完整的结构,否则怎么可能生儿育女呢?同样,女子的阴道包括子宫,也必须一下子进化到有完全功能的阶段,否则生儿育女也只是天方夜谭!在如此数量众多、种类繁杂的生物中,小到蚂蚱,大到人,其雌雄生殖器官必须都同时进化完全,这是“无神论”的进化论学者要面对的关于复杂事物的“不可简化性”的大问题。

对于成千上万类似这样的“不可分割的复杂性” 问题,进化论学者是不可能通过所谓的“渐进式的进化性改变”来解释的。达尔文自己也说过,除非每一个事物都能通过一连串的小型、渐进式、进化性的改变来解释,否则进化是不可能发生的。我想达尔文自己也卡在“不可分割的复杂性”这个问题上,无法逾越。

进化论还要面对另一个问题,如何在原有的DNA序列上增加新的遗传信息,从而保证新器官的产生。在DNA序列上胡乱加一点东西肯定是不行的,那样原有的DNA都被搅乱了。假设一条瞎眼的鱼想要看见,那么编码“视觉” DNA的复杂基因必须加到原有的DNA序列上以形成眼睛。这些“视觉” DNA是从哪来的呢?它们如何介入到已有的序列上呢?又是凭着偶然性吗?我想不会吧。通常来讲,随机的基因突变带来的结果都是破坏性的,常常以癌症、残疾和不育而告终。只有通过人为的控制,在遗传实验室里,才可能产生好的突变(换句话说,要有“智慧”的介入)。

 

实际上,“智慧设计者”存在的说法有相当的理由,只是怀疑论者不太愿意承认。谁说宇宙中万事万物都只能用自然原因来解释?为什么一定要排除超自然的原因呢?自然界的现象说明什么?若你一味拒绝考虑上帝存在的可能性,坚持认为宇宙中的万事万物只能用自然理论来解释,所有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据统统视而不见,那当然进化论会无敌而胜了。为什么这么说呢?这就好比去投票,若你把对上帝的赞成票统统不算,那进化论自然就胜出了。若所有的证据都作数的话,那么,刚好与科学界的传统观念相反,我相信,其结果是,压倒多数的证据会证明确实有一个设计者——上帝的存在!如果你想好好研究一下“智慧设计”和“不可简化的复杂性”,我强烈推荐斯特博的《为什么说有一位创造者》和麦克贝赫的《达尔文的‘黑匣子’》( Case For A Creator by Lee Strobel and Darwins Black Box by Michael Behe)。

 

让我用下面一个例子来看一看否认“智慧设计”有多可笑。

 

设想一下,一群电脑们在一起争论到底人是不是存在。因为电脑们完全生活在电子脉冲世界,压根就没有见过什么是人。一个电脑说:“我坚决反对‘人’这个概念,因为它干涉了我的性自由,你想呵,如果我想同萨拉(一个管数据库的电脑)在大厅里做爱,我可不希望有个人跑进来告诉我那样做是不对的。”

 

另一个电脑也许会那样说:“人嘛,不过是一个神话而已。你想,那些原始的金属,不知怎么的就那么巧,包上电线焊接在一起,就变成了电脑芯片,就会计算了,就变成个人电脑了,又超级变成舅舅—“苹果机”,舅妈—“微软”,这都可以从进化的观念去追溯嘛,需要人干嘛?进化不是显而易见的事吗?!”

 

旁边一个电脑搭腔了:“此言正是!说到人,这种观念实在太可怕了!如果他们真的存在,那么,那些关于‘切断电源’之类的谣言就成真的了。再说,那意味着我们必须对人尽我们的本分!”

 

还有一个说,“相信人的存在不过是情感饥渴在作怪,只有那些能力差、容量小、依赖性强的电脑,才会去相信那些远古时候的神话,它们不过是在人身上找安慰罢了!”

 

你说我上面讲的那些太荒谬了?电脑不可能纯粹靠偶然的进化而来。即使再过十亿年也不可能。是啊,这正是我的要点。同人的身体和心智相比,电脑算什么?电脑尚且不可能纯粹靠偶然的进化产生,那比它们远远复杂的生命—人,怎么就能靠所谓的进化就偶然成了人呢?对我来说,一定存在上帝!相信有一位智慧的创造者—虽然也难以置信,但与相信无神论的进化观念相比,后者要远远让人发挥更无穷的想象—我本人没有足够的信心去接受无神论。

 

也有一部分人相信地球上的生命来自于宇宙中别的星球,譬如说“外星人”。假如真是这样(当然我个人是不同意这个观点的),那他们又是谁创造的呢?相信“外星人”的人,其实是把上帝存在与否这个问题移到外星球去了。在外星球上发生纯粹进化的几率,我想,同在地球上是相似的。

 

请允许我归纳几点。每当我们看到东西有明显的设计痕迹,总会让我们联想到它后面的设计者,好比说有一天我眺望天空,发现天上的云彩拼成一句话:“去乔伊的比萨店吃饭。”这时,我一定不会说:“哇,怎么那么巧,天上的云会排成这行字!”而是很自然地想到,一定是比萨店的老板—乔伊,他雇了个飞行员用飞机的烟雾写的。再假设“情人节”那天我一早起来吃早饭,看到餐桌上有英文字母形状的早餐麦片排成的心形图案,并且排成一行字“我爱你”,我一定不会假设那是我太太不小心把麦片弄撒了。换句话说:当我们看到任何一种包含智慧的信息,我们知道它一定不会是偶然产生的。那么,对于DNA来说,难道它不是精美高深的语言,令“乔伊的比萨店”或麦片排出的字黯然失色吗?

 

我以前在精神病医院工作的时候,有一天晚上,一个妇人带着她丈夫前来看病,她丈夫当时烂醉如泥,我问他有没有去过基督教酗酒康复中心?他说:“没去过,我才不相信什么上帝之类的事呢。”他妻子说:“你怎能不相信上帝呢?”他回答道:“我就是不相信!”当时我没有直接辩驳,而是说:“有一种简单的办法,我们可以来证明有没有上帝。你看看身后那些美丽的图片,若我告诉你一个颜料厂有次发生了爆炸,颜色喷得到处都是,刚好随机地弄成了这些图片,你信不信?”

 

“当然不信!”“为什么不呢?”他说:“那不可能。”我回答道:“是啊,你看到精美的设计,一定会想到后面的设计者;看到艺术,一定会想到背后的艺术家。”“对,”他说。我又说:“当你看到辛迪克馥(美国超级模特),看到阿拉伯马,看到一支玫瑰,看到新英格兰瀑布,或看到一只蝴蝶,你说这些是因为宇宙的随机喷射,还是精心设计的?”我估计他当时脑袋里想到的是辛迪克馥,因为他回答说“是设计的”。我因势利导:“他们背后一定有一个设计者,就是上帝。”他回答说:“这个…… 你还真把我问住了。 ”

 

有人会这样问:“那你告诉我,上帝又是谁造的呢?”显然,我无从回答,但让我与你交流一些看法,也许对你有用。

 

我相信上帝已经把有关他自己的某些真理启示给我们了,其中一条就是上帝是自有永有,无始无终的。

 

上帝怎么能是永恒的呢?具有讽刺意义的是,正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给了我们一个可能的答案。时间是相对的,不是恒定的(顺便说一下,“相对论”也可以用来解释圣经上有关的6天创造的记载与地质学上鉴定的年代上的看似矛盾的地方。上帝可能用接近光速的速度来创造世界,《创世记》记载的是几天,而科学家用几百万或十亿年来描述同样这一段时间。根据“相对论”,若我没错的话,两者都是正确的)。现在,回到原来的问题,如果你看过一些流行的科幻片或电视剧的话(如电视剧“星球跋涉”),你一定对“时间隧道”很熟悉,它可以让人在时间里往前跑,也可以往后跑。(我们所了解的是,尽管时间是相对的,但它只能向前走,时光不可能倒流。)

 

根据爱因斯坦的理论,当一个物体的速度接近光速时,时间就慢下来。假设有一个物体,或一个“存在”,接近或者超过光速的速度运行,那么时间就会停止。如果这个“存在”(上帝)生活在光的领域,上帝就不处在时间里,时间就与上帝无关。从科学上来讲,永恒的上帝是可能存在的。

 

值得一提的是,爱因斯坦本人也相信宇宙是智慧设计的产物,他说上帝决不会随便制造一个宇宙。作为一个物理学家,他观察到的宇宙严格遵行着科学规律,其背后必定有一个“立法者”;他也看到宇宙的精心设计和完美和谐,其背后一定有一个设计者!

 

如果我们非得要得到有关宇宙奥秘的全部解释,那这些解释对于我们而言,就如同天体物理学家对婴儿解释一般。如果电脑真的能够思想,它们用不着为了相信人的存在非得要先完全了解了人是什么。同样,我们对上帝也是如此,事实上我们人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足够的理由,有些东西我们用不着等到完全了解,才去相信,才去享受其中的乐趣(譬如说电力,重力,上帝……)。

 

说得更远些,既然我们无法了解整个宇宙,从小小的原子到已知的至少有140-160亿光年那么广的宇宙,那我们怎么能够理解它们的创造者—上帝呢?相信宇宙的无限性,思考那些找不到答案的问题,诸如“宇宙的尽头在哪里?宇宙外的世界是什么?”这与想弄清楚那个无限的永恒的上帝,其实是一回事。这些问题远远超出我们头脑的极限。与其简单地否认这些我们微薄之头脑无法企及的概念,不如想一想是否应该谦卑地跪下来敬拜这一位创造者。请放下知识分子的骄傲,也不要害怕别人会怎么想,有逻辑有理智地来相信上帝。

 

上帝究竟是怎样的上帝?

 

从现在开始,我就假设上帝是存在的。对于我来说,我的问题不是“上帝是否存在”,而是“上帝的确存在,但他是怎样的一个上帝呢?”当我们用心灵去环顾宇宙,我们对他有怎样的认识呢?让我们从一个基本的问题开始:“有没有什么东西是从完全无有变来的?”答案很明确,是否定的,那是无可置疑的科学规律。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相信一个没有智慧的上帝能够创造出有智慧的人类,这是不是合理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所以,上帝一定是充满不可思议的智慧,才能创造我们的宇宙。只要纵观宇宙,我们可以猜测上帝也一定具有难以置信的能力。

 

一个没有位格的上帝能够创造出有位格的人类来吗?这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议,但很显然,上帝肯定有着丰富无穷的位格,因为上帝创造了爱与喜乐,而这些是人位格的组成部分。

 

一个没有感知的上帝能够创造出有感知的人类来吗?一个没有听觉、视觉、触觉、味觉、嗅觉的上帝能够创造出生来就具备这五种感觉的人类来吗?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吧。如果上帝不以某种方式具有这些知觉,这是说不通的。同样,一个不能交流的上帝应该也不会创造出能够相互交流的人类吧。

 

有一点要提请读者注意,有人用上述的思路推理,认为因为这个世界上存在着邪恶,那么上帝也可能有一部分邪恶的特性(印度教持这种看法),我不能苟同,理由有二:

 

首先,如果上帝是全然的智慧和良善(我个人如此相信),那么上帝应该是全知的,包括知道那些不好的事。例如,我从来没有参与过谋杀,但不表明我就不知道谋杀,上帝允许邪恶的存在并不表明他本身是邪恶的。我相信,他允许邪恶的存在,有其至高的美意。

 

我来解释一下,上帝创造我们,让我们有自己作选择的能力,具有“自由意志”,而不是把我们变成机器人任其操纵。我们既然不像机器人那样被设定好了程序—除了爱他,别无选择;那么,我们是否愿意主动地去爱他就成了一个问题。

 

我再说得明白一点。如果我这样告诉你:“我带你去吃午饭,吃什么随便你挑,你可以挑比萨,或者比萨,或者比萨,你想吃什么?”事实上你没得选择!同样,上帝若说:“你可以有如下选择,要么你要爱我,要么你要爱我,要么你要爱我”这就叫做你没得选择。若要我们有真诚的爱和良善,而同时又不把我们设计成一个机器人,那么上帝就必须给我们另外一个选项:那就是邪恶。

 

乍听起来很奇怪,但是没有选择,就没有爱。如果我们有“自由意志”的话,邪恶和痛苦存在的可能性就成为必然。我们憎恨邪恶和痛苦,但这又是我们“自由选择”所付的代价。因为上帝给了我们“自由意志”,我们可以选择爱他,也可以选择恨他;我们可以选择去爱人,我们也可以选择去虐待人;我们有能力行极大的善,也有能力作极大的恶。

 

那么,我们所作的选择是否伴随有后果?当然是的。若像希特勒那样选择恶,其代价就是下地狱。

 

上帝之所以不可能是邪恶的,其第二个理由是因为他自己设立了法则。无可辩驳,唯有上帝能定义何为善,何为恶,一切他说了算,人对上帝的判断微不足道。若我们是被他造的,我们岂可来判定他?我们岂可用他给我们的大脑来批评他?这就好比一本书里头的人物站出来批评书的作者写得不好;也好比一个瓦器反过来责备窑匠不该把它制成那个样子。

 

如果说我们人的是非观是与生俱来的话(我想是的),那是因为创造我们的上帝本身知道是和非,并把这样的知识放在了我们里面。举一个例子,假设我是个老师,笃信相对主义,认为没有绝对的对与错,一切都是相对的。那我可能会对班里的学生说:“女生全部得‘F’, 男生全部得‘A’ 。”女生肯定要造反:“太不公正了!”她们会不自觉地诉诸一个更高的公正观念,她们绝对不会说:“老师说的是,反正无所谓绝对的对与错嘛,给我们‘F’没关系。”为什么?因为我们人是有道德意识的,凭直觉我们就知道存在对与错,我们期待一个公正的世界,因为我们知道真正的公平是存在的。一方面我们都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一样东西是绝对的,但另一方面,又有多少人百分之百相信这一点呢?我们有是非之心,上帝肯定也有的,也就是说,他是智者,绝没有邪恶的成分。说一个全然智慧的上帝会故意行恶,太荒谬了吧。

 

所以,回到我一开始的观点,上帝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上帝呢?有一种流行的看法是,上帝如同“星球大战”中那个超自然的力,让一切启动后就走出局,撒手不管了,这种观点站不住脚。上帝远超那个所谓的 “力”。他具有无限的位格和无穷的能力,从逻辑上讲,他必须如此。

 

如果上帝有位格,能够交流,那下一个问题是:他是否与人类有过交流?形形色色的宗教宣称上帝同他们说过话,通常是透过他们的一个宗教创始人或先知。

 

我认为,要看世界上几大宗教中哪个可能是真的,简单的辨别方式是来看看哪个宗教真正相信上帝是全能的,是有位格的,是有善恶观的。

 

我相信,世界上只有三种宗教相信的是这样一位上帝:犹太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因为印度教中的梵天(即创造之神,众生之本,具有善恶双重性)不是一位具有无限位格的神。佛教认为人的七情六欲是有害的,要靠“佛心”来克服,而所谓的“佛心”,也不是具有无穷性格的神。释迦牟尼本人原是个“不可知论者”,他身后200多年,因其门徒将他神化,才把佛教由原本一门哲学演变成了宗教。

 

在前述三大宗教中,我个人不认为伊斯兰教是真的,因为从逻辑和历史上都说不过去。譬如,默罕默德说应当相信圣经。《可兰经》说:“我们确信真主,确信我们所受的启示,与易卜拉欣(亚伯拉罕),易司马仪(以实玛利),易司哈格(艾萨克),叶尔孤白(雅各布)和各支派所受的启示,与穆萨(摩西),尔萨(耶稣)和众先知所受赐于他们的主的经典,我们对于他们中的任何一人,都不加以歧视。”(《可兰经》3:84)但《可兰经》又教导人们圣经是有讹误的,不能相信(《可兰经》2:75-79)。

 

《可兰经》与圣经的相似之处甚微。如果默罕默德真的是与亚伯拉罕、摩西、耶稣等先知出自同样的路径,那么伊斯兰教就应该与基督教及犹太教一致,但事实并非如此。《可兰经》从根本上否认耶稣以及新约使徒的一切教导。例如:“新约”中有近80处提到耶稣是上帝之子,用比喻的方式说明耶稣是完全的上帝,就如“人子”是用比喻的方式指出耶稣是完全的人(参见腓立比书4:6,7),但这决不意味着上帝与马利亚生了一个儿子。《可兰经》否定耶稣是上帝的儿子,930节中这么说:“基督徒把基督称之为真主的儿子,这是他们信口开河……愿真主诅咒他们。他们怎么如此放荡呢。”

 

伊斯兰教否定上帝“三位一体”的教义,《可兰经》5:73说:“妄言真主确是三位中的一位的人,确已不信道了。除独一的主宰外,绝无应受崇拜的。”而耶稣的教导是“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马太福音28:19)。这里的“名”,用的是希腊文中的单数,三者一起组成一个名字。圣经学的观点,“三位一体”中的每一位都指向上帝(圣父:腓立比书1:2; 圣子:约翰福音1:1,14; 圣灵:哥林多前书12:3)。但圣经又指出上帝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上帝(申命记6:4;哥林多前书8:4),就如同人乃灵魂体三者合一,神也是三位于一体的。

 

新约的主题是耶稣被钉上“十字架”为我们的罪流血(约翰福音3:16;哥林多前书15:3-8;以弗所书1:7-10;希伯来书9:11-10:39;路加福音23:1-24,53等等)。没有流血,就没有罪得赦免(利未记19:11;希伯来书9:22),钉十字架在《以赛亚书》53章,《诗篇》22篇和《撒迦利亚书》12:10中早被预言。但伊斯兰教全盘否定钉十字架,而且,大多数穆斯林竟然认为被钉十字架是犹大,而不是耶稣。《可兰经》4:157这么说:“他们说:‘我们确已杀死麦尔彦之子麦西哈尔撒(弥赛亚耶稣),真主的使者。’他们没有杀死他,也没有把他钉死在十字架上,但他们不明白这件事的真相。”

 

我一直在思考为什么穆罕默德竟敢否认这一有完好记载的历史事件,一种可能的解释就是:穆罕默德可能曲解了“诺斯替派”的信徒给他传讲的有关耶稣的事。“诺斯替派”正是新约中所抨击的一种假信仰(约翰一书4:1-4)。它宣扬灵魂是善的,身体是邪恶的,“诺斯替派”也用这一借口掩盖他们的淫乱等罪。他们相信基督的神性,相信基督就是上帝,但他们否认耶稣的人性,这一点刚好同伊斯兰教相反(伊斯兰教否定基督的神性,但肯定他的人性)。“诺斯替派”不能相信上帝竟可以道成肉身,所以他们教导说耶稣成肉身只是一种讹传。这个可以来解释为什么穆罕默德要宣传耶稣被钉十字架是从未有过的,只不过是人们以讹传讹罢了(《可兰经》4:157)。

 

伊斯兰教历史记载穆罕默德是个目不识丁的文盲,他从没有读过圣经,事实上他也不可能读。那个年代,圣经还没有被翻译成阿拉伯语。虽然我并不置疑他的虔诚,但站在研究学问的角度,他根本没有资格谈论圣经的正误,因为他自己都没有读过!

 

圣经中启示的上帝是可以被认识的,而且具有无限的爱 (以弗所书3:14-19;约翰一书4:16-18)。基督徒常常说到上帝如何回应他们的祷告,谈到“认识基督” (以弗所书3:17;加拉太书2:20),信基督的人是蒙上帝所爱的儿女(以弗所书5:1)。而伊斯兰教的上帝阿拉与人隔绝,高高在上,让人思而生畏。

 

耶稣的上帝身份是无可置疑的。他是全然无罪的(约翰福音8:46;彼得前书2:22)。而《可兰经》教导所有人都是罪人,甚至默罕默德也不例外(《可兰经》16:61; 42:547:1948:1,2)。最初,穆罕默德确信《可兰经》是通过他脑袋里的一种邪魔的声音传给他的,后来是他众妻子中的一位海迪彻让他确信,那声音出自阿拉,而不是魔鬼。要不是他那位妻子,就不会有伊斯兰教和《可兰经》了。

 

耶稣尊重妇女(如约翰福音4:1-428:1-1111:1-44;马太福音28:1-10),妇女在天堂与男子具有同等的地位(加拉太书3:28),这一点恰恰与大部分的伊斯兰国家对待妇女的压制态度南辕北辙。《可兰经》允许丈夫在妻子不听话的时候可以动手打妻子,只是不要打得太重(《可兰经》4:34)。

 

从历史上看,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尤其是天主教不共戴天,其主要原因可追溯到“十字军东征”。当时的天主教徒与穆斯林为争夺耶路撒冷发生交战。可悲的是,天主教与穆斯林在教义上原本有两个相似之处:双方都为了各自的所谓信仰杀死了成千上万人;都禁止或不鼓励信徒阅读经文,完全违背了圣经的教导(参见诗篇119;约翰福音17:17;使徒行传17:11;哥林多前书4:6;提摩太后书 2:153:14-16等,不要把“十字军东征”,还有“宗教裁判所”与圣经中教导的基督信仰相混淆,很多打着“基督”旗号的人并不是真正的基督徒)。

 

耶稣教导要爱,反对暴力,要我们去爱仇敌(马太福音5:38-48)。《可兰经》教导的恰恰相反,533节中说:“敌对真主和使者……他们的报酬,只是处以死刑,或钉死在十字架上,或把手脚交互割去,或驱逐出境。”基督教的发展过程中,面对过刀剑的威胁;而伊斯兰教则是主要用讨伐异教徒(“圣战”)的方式开始传播,他们把剑放在别人的喉咙上。千百万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被杀、被强制放弃自己的信仰,或者沦为奴隶。

 

把诸多因素加起来,我个人不认为伊斯兰教是真正的信仰。既然伊斯兰教不是真正的信仰,那么,“巴哈伊教”和其它那些承认伊斯兰教的也不是真信仰;同样,任何认为“条条道路通上帝” ,不管什么信仰都可以的宗教也不是真正的信仰。逻辑学上有一种不能 “自相矛盾”的法则,即有的事情“非此即彼”,不能“既此又彼”。譬如:上帝不可能既是“三位一体”(基督教),又非“三位一体”(伊斯兰教);既是“与人亲近”的上帝(基督教),又是“与人隔绝” 的上帝(印度教)。大多数宗教之间有着不可协调的矛盾,它们不可能都是真的。

犹太教和基督教,两者的证据都很充足,表明上帝在旧约中透过犹太人的先知说话;新约中透过耶稣和使徒说话。现在让我们踏上另一个旅程——去探知圣经的历史证据,和犹太教与基督教共有的历史证据。

 

上帝说话了吗?

 

对这个问题的领会,其难度恐怕不亚于我们对原子之存在和宇宙之浩瀚的理解,但我相信那是真的。你已经同我一起旅行了这么长的一段路,现在好好掂量掂量下面我要说的。我不要你马上同意,唯希望你仍旧打开心门,来看看这些证据。认真听我讲,相信你会大吃一惊。

 

简而言之,我相信上帝曾向以色列人启示过他自己,有希伯来圣经(《旧约》)纪录为证;后来又通过耶稣向人类再次启示。如果你是犹太人,你就会知道耶稣这个名字事实上是希伯来名字“Yeshua”的英文音译,有关耶稣(Yeshua)的故事也有记载,就是基督徒说的《新约》,这里“约”这个字的意思是“盟约”,是上帝与人之间的法定协议。

 

“基督”这个字的希腊原文是“弥赛亚”,所以每当基督徒说“基督耶稣”, 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弥赛亚Yeshua”。基督教起源于犹太人,后来向非犹太人(外邦人)传播。要真正品味新约的精义,我推荐你买一本由大卫斯特翻译的《犹太人新约》(可与美国“犹太人新约”出版社联络,P.O. Box 615; Clarksville, MD 21029 USA),书中用的是犹太人的术语,而非英文的同义词。

 

请不要用人为的宗教来看待耶稣。耶稣这个名字曾被有些人滥用过,也不要因为你身边有些“基督徒”给你留下过的坏印象而曲解耶稣。就好像有人曾经这么说过:“最让我想接近基督教的是基督徒;最让我想远离基督教的也是基督徒。”使徒保罗曾警告要注意教会中披着羊皮的狼,撒但也一直在教会中做破坏的工作。应当以耶稣自己的品格来判断他,而不要把眼光放在那些背叛耶稣却又打着他旗号的人身上(如“十字军东征”及“宗教裁判所”等等)。

 

我鼓励你以谦虚的心怀重新审视这个被我们称为耶稣的人,我要向你列举切实有力的证据来证明他就是自己宣称的那位。

 

有人认为基督教只是一种“逃避现实的空想”,或者叫“空头支票”。问题是,它到底是不是真理?假如有人说“监狱底下有条隧道” ,这话听起来像是“逃避现实的空想”,但谁知道说不定就是真的呢。你怎样来判断基督教的真伪呢?事实上不难作判断。基督教是建立在历史事实上的宗教,其中大部分内容是有据可查的。

 

有很多宗教是靠人在说他们的“神”像这样像那样,也是靠人在说他们的“神”存在或者不存在。要知道,唯一能宣称自己的存在和宣称自己是怎样的上帝的,只能是上帝本身!这是显而易见,又是至关重要的,只有上帝自己有发言权。

 

假设有一天一个人(耶稣)来到地球宣称自己是上帝,说他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如果他说自己是上帝,那将会怎么样(约翰福音8:58—希伯来文中,上帝的名字“耶和华”(Yahweh),本身是“我是”这个词的强调形式,见出埃及记3:14)?现在你可以很容易就做出判断:任何一个自称为上帝的人,要么他精神分裂,或有臆想症,或是个疯子,制造历史上最大的骗局;要么,他真的是上帝。也许上帝选择成为一个人,来写他自己的故事,这是圣经中给我们看到的耶稣。

 

《新约》中,事实上有上百次对耶稣的称呼或讲到他的属性时,用的词是《旧约》中专门描述上帝的。譬如:“上帝”(约翰福音1:1,14; 希伯来书 18)、“耶和华”(约翰福音8:58;出埃及记 314)、“主”(使徒行转 10:36)、“创造者”( 希伯来书 1:1,2; 约翰福音”1:10; 歌罗西书 1:16-18)、“拯救者”( 提多书 2:13)、“万王之王”( 启示录19:16)、“阿拉法,俄梅戛” (启示录22:12-16)、“圣洁的”( 使徒行转3:14,15)、“盘石”(哥林多前书10:4)、“赦罪者”  ( 马可福音2:1-12)、“安息日的主”(约翰福音 5:18; 马可福音 2:28),等等。

 

耶稣曾经教导我们,唯有上帝是配得敬拜的(马太福音 4:10),而耶稣自己接受了敬拜(马太福音 28:9,17);甚至上帝的天使也敬拜他(希伯来书1:6)。如果耶稣不是上帝,他就没有资格被称为上帝或让人把他当成上帝来对待,否则他就太狂傲自大,亵渎上帝了。作为犹太人,耶稣最应该懂得唯有上帝才配得敬拜(马太福音 4:10)。

 

假如耶稣曾自称是上帝,那么他就不可能只是一位伟大的教师—因为他要么远不止是一个伟大教师(他是上帝),要么就是个十足的骗子,或是个疯子。但当我们看到那成千上百的人为此而殉道时,你想想,如果耶稣不是上帝,那些人为了一个骗子,或为了一个亵渎神明的偶像,就愿意献上自己的生命吗?(待续)

 

 

巴特拉森  Bart Larson)曾任牧师、书店老板、摄影师,现为精神病院和临终关怀医院的院牧。酷爱写作。几年前曾与麦道卫(Josh McDowell)合作,出版过研究基督神性方面的书。

 

晓舟  来自中国大陆,现在芝加哥大学从事科学研究。 校译者为董红梅:来自大陆,目前在芝加哥攻读博士学位,在教会中参与很多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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