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奉献的问题解答
文/黄彼得
《生命季刊》第4期
一、如何计算十分之一的奉献?要交给谁?
关于十分之一的奉献,圣经有九方面的教训:
1,是承认神在祂所有财物上的主权(利未记27:30-33);
2,是尊敬神并事奉神的仆人(创世记14:17-20);
3,是感谢神帮助完成一件工作(创世记14:1-16);
4,是与神立约的条件之一(创世记28:18-22);
5,是酬劳在会幕事奉神的人(民数记18:21-24);
6,收受十分之一奉献的圣职人员,也当奉献十分之一,作为举祭献耶和华,归於大祭司(民数记18:25-32;申命记12:1-19);
7,每三年要取特别的(另外的)十分之一,积存在城中,可供利未人、寄居的和贫困的人使用(申命记14:22-29;26:12-15);
8,要将十分之一全然送入神的仓库,就是神的家,包括教会、福音机构等(玛拉基书3:10);
9,新约信徒的十分之一是献给那位永活的耶稣基督(希伯来书7:4-8)。
信徒如果认清自己所有的财富,物质的和非物质的,都是属於神的,是神所赐的,存着尊敬神、感谢神的心献上十分之一,那就容易计算。如果是因为律法的规定,很勉强地奉献十分之一,那就会斤斤计较:到底是扣税前的十分之一,还是税后的十分之一?是家庭日常生活费用余剩的,还是总收入的十分之一?这样的奉献态度会很痛苦,也不会经历神的赐福与应许(玛拉基书3:8-10)。
神借诗人亚萨对于奉献有精辟的教训(诗篇50:7-14):
我的民哪!你们当听我的话;以色列啊!我要劝戒你。我是神,是你的神。我并不因你的祭物责备你,你的燔祭常在我面前。我不从你家中取公牛,也不从你圈内取山羊。因为树林中的百兽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山中的飞鸟,我都知道;野地的走兽,也都属我。我若是饥饿,我不用告诉你;因为世界和其中所充满的,都是我的。我岂吃公牛的肉呢?我岂喝山羊的血呢?你们要以感谢为祭献与神,又要向至高者还你的愿。
这首诗说到奉献,不只是讲十分之一的奉献,乃是包括所有的奉献。奉献是出于感谢神的动机,还愿的诚意,这样的奉献才是神所喜悦的。
二、教会的牧师、长执是否有责任监督会众的奉献?
教会的圣职人员不是税务人员,所以用“监督”这样的词是不适宜的。圣职人员当将圣经关于奉献的教训,常常教导、提醒信徒。更重要的是,圣职人员自己要彻底实行奉献的真理,并常分享奉献的见证,使信徒可以具体知道奉献的意义及施行的方法。
如果信徒不明白奉献的意义,即使有健全的监督制度,也会漏洞百出。今天许多国家的税务制度不是非常严密吗?但存心漏税、逃税的,仍大有人在。
奉献给神与纳税给政府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前者是承认神在我们所有财富上的主权,信徒心存敬畏、感恩而奉献;后者则是政府为了应付开支,而向国民征收某一个百分比的税。明白这个分野,就可知道如何在神所托付的财富上,作个忠心的管家,并随时准备好向神交账。
黄彼得 作家,神学教育家。现居澳洲,从事神学研究与著述。
=================
如果您是在朋友圈中看到这篇文章,请点击手机屏幕的右上角,然后“查看公众帐号”,点击“关注”即可。
您若有任何问题,可以直接回应或评论。“生命季刊微信平台牧师团”将为你解答疑惑。
生命季刊微信公众号:cclife2013gmail
生命季刊网页:https://www.cclifefl.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