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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大陆群体为主的教会”之反思
2016/8/3 16:37:21
读者:7342
■陈宗清
生命季刊 总第6期 1998年6月

 
 

 

近几年来,有关建立大陆人为主体的教会之呼声,在北美华人教会,特别是大陆背景的基督徒中间带来很大的回响。最近两期《生命季刊》都有文章讨论这方面的问题。刘同苏弟兄极力主张这个划时代的路线,深信“时候到了”,大陆人应该肩负更大的属灵责任;在灵性上学习突破、更新、成长,并在建立教会的过程中,接受全方位的挑战。李万兵弟兄则认为应在一般的华人教会中学习适应,与其他背景的弟兄姊妹互相切磋,并在冲突与摩擦中寻求生命的圆融与成熟。两位的表达有些时候似乎显得尖锐、激烈了一点。从表面看,似乎彼此的意见差距颇大,其实不然!

 

依我看来,他们两位有不少的共同点,且是很令人鼓舞的。第一,他们都是已经放下世界,立意要跟随基督,并且在教会中学习成为主的仆人。他们的选择与见证,是大陆基督徒的榜样。第二,他们都关心这个群体的灵命成长,这也是难能可贵的。因这是一切事奉的基础,也是神最珍惜的。第三,他们都看重神国度的拓展,希望福音在大陆的群体中发挥更大的效用。第四,他们都爱华人的教会,这个爱甚至扩及到不同宗派所建立的教会。第五,他们都很注意教会合一的见证,盼望神的家不会因人的软弱,一意孤行,而导致亏损。

 

然而,他们两位在对于教会生活和灵命成长的诠释上,有些基本的差异。下面就针对这两点稍加发抒,以便在这些关键的问题上取得共识。

 

根据圣经,教会是一群蒙召的人,是神的儿女所组成的团体,所以教会的精神与实质不在组织架构上。刘弟兄提到,大陆基督徒事工三个阶段的关系,从个别接触到查经班或团契,最后是教会。其实这种看法容易产生定义上的混淆与矛盾。因基督徒透过教会的组织可以表现在小组的个别接触、团契的活动、及全教会主日崇拜的聚会上。其实,小组、团契和主日崇拜,都是教会生活的不同层面与管道。所以,严格说来,在小组、在团契、或在主日崇拜中,都是在过教会生活。当基督徒投身在其中时,因扮演的角色不同,也会有不同的学习与领受。但这一切都在主的恩典中,且这一切不同的外在形式,也都能够造就我们的灵性。

 

李弟兄认为教会生活是灵性生长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份条件。如此看来,他对教会生活的界说是十分狭隘的。我想,他是要强调,在教会生活之外也可获得灵命的增长。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建立大陆人教会的必要性时,就会显得刘弟兄的立论有欠恰当与一致。因大陆信徒灵命的成长不一定要靠所谓的“教会生活”。其实在一般华人教会中,无论大陆基督徒参与的层面是深是浅,其实都是教会生活。而自己单独建立教会,虽然是与背景相同的人在一起学习,也都是过教会生活,当然,因参与的角色、层面不同,所学习的灵性的功课也不尽相同。所以,若说建立大陆人教会是为了帮助这批大陆基督徒在灵命上学习更大的突破,有更大的得着与成长,恐怕从圣经真理和逻辑来说,是不通的。

 

有时,基督徒对于灵性的学习有偏差的看法。某些人认为,一定要在特定的环境中才可以学习,或者要承担特殊的职事,才能在灵命上不断成长。表面上看来,环境与责任,的确和我们灵性的成长息息相关。但最重要的,其实不是外面的环境如何,而是我们对主的心如何。我十分同意,在艰难、受逼迫的环境中,基督徒可以学到不少在安逸平顺的景况中无法学的功课。但这并非代表灵性的高低和深浅。这只是不同层面、不同性质的学习。我认为,事实的真象是:有时候在舒泰的环境中,要过得胜的生活,比在坎坷的境遇中还要困难。总之,神把我们摆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景况,都有他的美意。我们的责任就是:无论在顺境、逆境、得时、不得时,都要甘心背起十字架,忠心于神的托负。灵性的学习,不一定是要承担巨大的责任;其实,跟随主最大的考验,常常是在卑微、细小的事上。

 

面对大陆人藉着求学或移民不断汹涌来到美国的趋势,我绝对赞成建立以大陆群体为主的教会。但是,有两个重要的前提。第一,最主要的动机不应是文化背景,也不宜以相同的民族情感为由,而应是为了大陆群体福音的庞大需要。因以大陆人为主体的教会,文化上较为划一,或许能发挥更大传福音的效能。第二,要有神很清楚的引导,也最好能得到其他华人基督徒或不同背景人士的肯定与支持。此外,在客观的环境上,也要有正面的配合。当然,第二点里面,所谓“其他背景基督徒”的意见,不一定是绝对的因素,但在所谓“为了寻求更美的发展而分离”时,应考虑到曾在一起同工的不同背景基督徒的看法。我们要明白,基督的教会应该超越文化、地域、背景的藩篱。过份或刻意标榜某一特殊群体的作法,恐怕会造成不平衡,或限制教会所应有的丰富和潜能。请注意,新约时代大多数的教会基本上都带着多元文化的色彩。

 

大体看来,是否要建立大陆人的教会,这不是真理的问题,而是神引导和建立教会策略性的问题。“神的引导”和“策略性”一定不能与圣经的大原则违背,如爱心、保守真理的纯正、教会的整体见证、福音拓展的效能等。

 

我观察目前在北美有四种模式正在进行或蕴酿中。第一,当大陆群体的基督徒在一间华人教会愈来愈多时,大概会组成团契。这种以大陆人为主体的团契附属在国语堂之下,在北美真如雨后春笋,蓬勃兴盛。第二,建立以大陆群体为主之崇拜聚会。由于用相同的语言,故仍隶属于国语堂会。这种形态也可能发展成为独立的堂会。第三,完全离开原来的母会,成为分堂。当然,地点的选择需要有策略性及发展的前瞻性,并且与母堂维持某种程度的关系,包括灵里、行政、财务等方面。另外一种类似的情形,就是加入宗派。第四,建立完全独立的教会,不隶属于任何一般性华人教会或宗派性教会。以上这四种模式,就大陆群体福音事工的发展而言,都各有优缺点,在此不加赘述。这四种模式也没有哪一种是与圣经的真理相抵触,因此若把这个问题过份尖锐化,而把自己主观的看法绝对化,恐怕就会带来不必要的鸿沟与误会。愿在主里共勉之!

 

 

 

陈宗清  来自台湾,曾在洛杉矶灵粮堂教会牧会,现就读于芝加哥三一神学院博士班,为生命出版社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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