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季刊 总第7期 1998年9月
布莱克写了《天堂与地狱的联姻》。我这里写它们的离婚,并不是因为我自认有资格与布氏那等天才人物唱对台戏——我甚至没有把握我全然读懂了他的大作。然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将天堂与地狱联姻的企图是久已有之,历久不衰的。
这种企图基于这样的信念:他们相信现实从来不会把我们逼到绝路,逼我们去面临一个“非此即彼”的抉择。他们相信,只要有技巧,有耐性——更重要的是,有足够的时间,某种包容彼此的中庸之道总能被找到;邪恶,经过发展,调整,进化,总归能变成“良善”。人因而无需彻底地弃绝任何让我们留恋不舍的东西。
这种信仰,我以为是犯了灾难性的错误。正如你出门旅行,你不可能携带所有的行李,你必须舍弃不利于旅程的东西;有一种旅程,那不得不舍去的,甚至可能包括你的右手和右眼。
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不是一个由无数半径组成的圆:无论我们从圆周上的哪一点向着圆心出发,总会越走越近,最终都能在圆心里面,都能到达同一个目的地。正相反,世上的每一条路不久都会分叉,变成两条路;两条路会变成四条,以此类推。在每一个岔道口,路人都必须做出选择。甚至从生物学的角度看,生命也不是一个圆的池塘,而更像是一棵树:它不会汇合在一起,而是扩展出去。越是成熟的生物,彼此之间的差异也越显著。不断成熟的“善”不仅日益与“恶”的差异越来越大,而“善”与“善”之间也不相雷同。
我并不认为所有选错道路的人都会灭亡。但补救之法在于迷途知返,歧路归正。一个算错的答案可以被更正,但前提不是延续原来的错误,顺着旧路错下去,而是回头检验,找到出错之处,并从那一处重新开始。“恶”可以被改正,却无论如何——即使有所有的时间,也不能自己发展成为“善”。其咒符般的羁绊必须一点一点地被解开,一丝一丝地被剪断。别无他路。
因此,“恶”与“善”一定是非此即彼。如果执意要留住地狱(甚至于这个世界 ),我们将失去天堂;如果我们选择天堂,则无法保留哪怕一丁点来自地狱的纪念品——即便是我们最密不可分的东西。我确信每一个到达天堂的人都将发现他为之舍弃的一切(甚至包括他的右眼),与他得到的相比,都完全不值一提。……
可是你问:“这个世界又是什么呢?”我以为,对每一个人来说,世界都不是一个可以清楚界定的地方。如果为了这个世界而放弃天堂,最后你会发现这个世界不过是、也一向是地狱的一部分;如果你首先选择天堂,把世界置于其下,你会发现这个世界从开始就是天堂的一部分。
(本文节译自Preface, The Great Divorce By C. S. Lewis)
成晔 来自中国大陆,现读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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