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与信仰 总第25期 2013年9月
一位属灵伟人说:人里面最后死的是骄傲,外面最后死的是脾气。我就是这样,在我信主前,是有很严重的骄傲心理但却不自知,因着骄傲就生出悖逆生出争竞嫉妒生出自以为是,不服这个不服那个;如果别人有的东西我没有,我就觉得很不公平,比如弟弟有的我没有,我就心里很不高兴,觉得父母不爱我,而且我觉得我配得到那个东西,我有权利。同时,我藐视权威,为什么我要臣服这个权威呢,我也可以是权威嘛,所以造反有理真是有“理”的。
记得我还只有三岁的时候,妈妈有一次因为我做错事管教我,对我大着嗓门斥责,这大概是她第一次对我发这么大的火,我没有经验过,但我当时很不服气,又不知该怎么办。晚上睡觉,有一个好像是陌生的人,在梦中教我说(我想是出于那恶者):她对你这样,你也可以这样对她,明天你就对她说:“你出去!不要回来。”
于是,我第二天真的这样斥责妈妈,要她出去。
妈妈当时愕然了,好久没回过神来,后来清醒过来,好好地教训了我一顿。
才那么小的我,为了自己的那个骄傲的“我”不被冒犯,就这么悖逆,要与妈妈同等,发脾气使爱我的妈妈伤心,现在想来人真是败坏啊!可以说从那时开始,我的骄傲和脾气就都已经生出来了。
圣经说,天使因为骄傲要与神同等而堕落,神没有救拔天使;但人犯罪堕落,神却差自己的儿子来代赎,没有毁灭人类,赶尽杀绝,这是恩典。反观世界上的王,如果发现一个想要取而代之的人出现,常常是将其赶尽杀绝,如希律王为杀耶稣,杀死了城中所有两岁以内的婴孩。神却为妄想要与神同等的亚当夏娃准备了羔羊的皮子遮羞,还让他们多活了几百年生儿养女。最后实行了救赎计划,用耶稣的命抵了我们的命。从这一点上说,神真是具有世上人没有的慈爱公义的属性,他一直在用恩典用爱征服我们的骄傲,等待我们悔改,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
有很多事是人无法改变的,就像你永远成不了你父母的父母,你也永远成不了造物主、救赎主,因为你已经是、也只能是被造物、被救赎者。
去年,一位慕道友问我:人为什么不能跟神一样是自有永有的?我当时无法回答她,跟她说她可以祷告问问耶稣。
昨天我突然想到了答案:好比,你炒了一盘菜,炒好的菜被端上桌后突然问你:为什么我不能把你也炒成一盘菜然后端上桌?又好比,你的女儿有一天天真地问你:妈妈,为什么是你生了我,我可不可以生你当你的妈妈?
她当然长大后会生孩子,但她永远不可能生出她的妈妈来了! 人和神的关系就是神生人的关系,永远不可能人生神,否则那个神一定是假神,假神不可能有能力造人,只不过是人想象出来供自己享用的“工具”,只要不灵,谁也不会再拜他;只有真神不会为人所用,而是不断改变人使人认识真理按照真理而行。
自有永有是神独有的特性,是创造者与被创造者之间最大的区别。人是被造的,有生之初有死之终,永远不可能自有永有,无生无死,永远活着。即使你得到神所赐的新的身体,复活进入永生,没有终结了,但还是有出生的那个起点,但神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
另外,人活着要靠很多条件的许可,比如:要有水、有空气、有食物……而神的存在不需要任何条件,即使整个宇宙消失了,神依然可以存在,因为神造了宇宙,是高于宇宙的创造者,同时存在于宇宙里的任何一个角落,又同时存在于宇宙之外的任何一个角落,这才是自有永有。而人却在那里说“人定胜天”、“欲与天公试比高”,想着要与神同等,其实自己连自由地离开地球去别的星球上自由自在地生活都做不到。
所以人在神面前没有骄傲的资本,因为太有限了。
还有一句话我没说出口,那就是,她之所以这样问,有可能是基于一个隐藏的骄傲心理:人为什么不能与神平起平坐,人也可以作神嘛!我信主前就有这种心理。
当然,对于这位慕道友,也可能她这样问纯属出于对神的好奇。
骄傲真是到神面前来的最大的拦阻,骄傲的人不敢正视自己的有限和阴暗面,觉得隐私在神面前被“曝光”,自己被神征服是一种羞耻。谦卑的人则乐于诉说自己被神征服改变的过程。其实一点不用羞耻,一个小孩子不会在父母给他洗澡时因为脱光了而害羞,因为他知道自己是在父母面前,他认识父母知道父母爱他,他也知道自己脏了需要洗澡。神比父母更了解我们,更知道怎样爱我们。我们的身体、思想、意志……连每根毛发的构造和应该往什么方向长、长多长,他都设计好了,他无所不知,我们永远躲不过他的能透视我们的爱的目光,所以在他面前我们无处遁形,神所做的一切也不过是从里到外完全洁净我们,人之所以感到羞耻主要是因为自己里面的丑恶污秽被揭露了而已,人的骄傲是无法接受这个的。
因为人在对自己的认识上出了问题,不知道自己有罪,有污秽,即使知道了,也会出于骄傲想掩饰自己的丑恶,心想最好没有任何人、任何神知道这些丑恶,要用自己的办法维护自己天之骄子、万物之灵的地位—不可以被冒犯的地位,从而不能接受比自己更高的权威,站在自己面前审判罪恶、“冒犯”自己。这也是由于人自己的地位站错了,心态错了,对神的认识也不对:不知自己需要神来洁净,不知神是造我们生我们养我们的父,我们是低于他的受造者,心态上却想要自己成为别人的审判者,不能容许神、容许别人审判自己,其实潜意识里还是觉得自己应该与神平起平坐,要坚持自己的自由意志不受约束,神最好不存在,我里面的肮脏最好永远无人知晓无人问津,人自己的事最好自己处理,故而人给自己造许多的假神,立许多的偶像,因为那样就是以人为中心了。却不知人要想自己救自己,就如同扯着自己的头发想把自己拎起来脱离地心引力一样是不可能的。
其实被神征服是被公义征服,被仁爱征服,被信实征服,被圣洁征服,被良善征服,被真理征服—神就是真理的本体!也是黑暗被光明征服—神就是光!所以一点不羞耻!
我信主前因骄傲很坚持自我主张,初中时有一次被父母管教用柴火棍打,棍子有我的手腕那么粗,打在腿骨上都打断了,我也绝不低头,就是被打哭了也不认错,因为我一直觉得他们重男轻女,不爱我,所以心理上有点儿敌对他们,在学校有人想欺负我,我也绝不软弱一定反击,革命就是要反抗一切压迫!
但当我遇到人生最大的挫折走到生命的尽头时,神的爱征服了我,神的爱摸到了我心中最里面的软弱,是包裹在坚强外表里的真我,这触摸是那么体贴那么温柔,使我情不自禁地在神面前痛哭认罪,以前觉得给人下跪是羞耻,是我的自尊绝不允许的,要学效革命者那样死也要站着死。第一次当着众人在神面前跪下时也是实在没有办法了,没有出路了,对神有所求才不得已。之后直到认识了自己的罪,自己的有限,才越来越觉得,神不是人,他真是神,我在他面前算得了什么?怎么配他在我身上付出那样的代价!他为我受的屈辱才是真屈辱,给他跪下一点不伤我的自尊,而相反是我获得了真正的“人”的尊严—离开罪回到天家,恢复神儿女的地位,回到自己在神面前当站的位置上,真正成为了应当成为的人,虽然还只是一个“称”义而非“成”义的人。
从我这辈往上数五代,我家就已经是信耶稣的,但我却离开了神。直到23岁,一直骄傲远离神的我,神却借着环境借着不信的人管教我,借着信的人接近我,爱我,帮助我悔改,“逼”着我回到他面前。我感激神这么用心地爱我,一直拖着没有审判我的骄傲,还感动妈妈向我认罪,承认自己过去伤害我的地方。直到信主20年,最近看旧约,里面说悖逆不听从父母的子女要被石头打死,我才看到自己对父母的不敬是罪。神宽容我没有用旧约的律法当时就审判我,最后还拯救了我,我不得不承认:照我本相,无善足称!我本是该灭亡该下地狱的,神却温柔地忍耐等候我这20年,用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我无语了。
信主二十年,很多道理也是一点一点慢慢明白的,神在有些问题上一直没有给我答案,但他一直爱我,他是以爱达其目的的神,总是在最合适的时候启示我,如今我有很多问题已经得到答案,但我相信尽我一生,不可能得到所有问题的答案,只有见主面的那天一切才会了然,有的是神的奥秘,启示不启示给人,神有主权,奥秘的事是属于耶和华的。
我愿放下一切骄傲,来到救恩的泉源欢然取水,像莫林诺说的那样过自己的一生:将你的生命交付他手中,让他按着他所喜悦的美意为你安排定夺。
欢然 中国大陆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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