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季刊 第72期 2014年12月
【编者按】本文为王峙军牧师所著《十字架的道理》第三章中的一部分。《十字架的道理》一书已由生命出版社出版,订阅者请使用本刊第64页的订阅单。
这一章要回答的问题是:为什么十字架是主耶稣的“必须”?在新约圣经中(特别是在福音书中),一说到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几乎都有“必须”与之相伴。主耶稣生命中的“必须”意识,在孩童时已经显示出来:“岂不知我必须(和合本作“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吗?”(路2:49) (福音书中含有“必须”的经文还有很多。参 太26:54;可8:31;路22:37,24:7,26,44;约3:14,12:34等。)
的确,这是一个必须被放在神永恒旨意中来思考的“必须”。我们必须求主的圣灵光照我们的思想与灵性,帮助我们进入这个“必须”背后所隐藏的真理。
马太福音第16章是我们这一章要讨论的主要内容。因为第16章是整本马太福音的枢纽,记述了耶稣基督事奉的转折点。而在这一章中,最引人注目的经节,是那个被“必须”所统领的经节(第21节)—
从此耶稣才指示门徒,祂必须上耶路撒冷去,受长老祭司长文士许多的苦,并且被杀,第三日复活。
在我们思想这个“必须”之前,必须先寻找它的旧约根源。
• “基督照圣经所说……”
使徒保罗把福音的精髓,概括在哥林多前书15:3-8的经文中:
“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并且显给矶法看,然后显给十二使徒看。后来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还在,却也有已经睡了的。以后显给雅各看,再显给众使徒看,末了也显给我看。我如同未到产期而生的人一般。”
耶稣基督的死、埋葬、复活、显现,是在时间与空间中所发生的历史事实。这一点毋庸置疑。但保罗说,所有这些围绕着耶稣基督发生的历史事件,都是“照圣经所说”的。
这里的“照圣经所说”,当然是指照着旧约圣经所说。新约圣经记载了耶稣基督钉十字架的事件及其意义;但同时也不断强调,这一事件及其意义之根,早已深植于旧约圣经之中。
钉十字架的基督,是旧约启示与见证的中心。路加在他的福音书中,记述了主受死之前说过的话:“我告诉你们,经上写着说,‘他被列在罪犯之中。’这话必应验在我身上,因为那关系我的事,必然成就。”(22:37)也记述了主复活之后所说的话。在以马忤斯路上,复活的基督对“眼睛迷糊,不认识他”的门徒说:“无知的人哪! 先知所说的一切话,你们的心,信得太迟钝了!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他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 ”“于是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24:25-27)后来又对那些对复活事件“心里起疑念”的门徒说:“这就是我从前与你们同在之时,所告诉你们的话,说,‘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于是耶稣开他们的心窍,使他们能明白圣经;又对他们说,‘照经上所写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从死里复活。’”(24:44-46)
使徒们循着主所强调的重点,也同样看重基督从死里复活的旧约见证。最典型的例子,是彼得在五旬节的宣告:“大卫既是先知……就预先看明这事,讲论基督复活说,祂的灵魂,不撇在阴间,祂的肉身,也不见朽坏。”(徒2:30-31)保罗也说,他所传讲的“福音”,是“神从前藉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而这“福音”是“论到祂儿子—我主耶稣基督”的(罗1:2-3)。
既然主耶稣和使徒都照旧约圣经所写、所记,对福音的精髓,也就是“十字架的道理”,凿凿有据地做出宣告;那么,只要我们愿意,信心的目光就可以在旧约中随处看到那位“钉十字架的基督”。写到这里,我们不得不问,若没有在各各他的十字架那里得着回望旧约的亮光,那些拒绝耶稣是弥赛亚的信仰体系,如何能够在他们所固守的“宗教”里,得着关乎救恩的“真知识”呢?
旧约和新约,第一次关于十字架(或“钉十字架的基督”)的最遥远的对话,是从伊甸园发出,而在耶路撒冷城外的各各他山上得着回应的。在伊甸园里,当亚当、夏娃在蛇(即撒但)的诱惑下,因悖逆而堕落之后,耶和华神宣告了对蛇(即撒但)的审判:“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创3:15)于是,这个宣判中被提及的“女人的后裔”,在神的救恩历史中,就成了人类希望的焦点,也成了撒但为自己终极命运备感焦虑的根源。当聆听了从伊甸园到各各他的整个对话之后,我们不得不承认,与其说“你要伤他的脚跟”是撒但反叛的作为,不如说是神在亘古以先所定下的旨意—叫他的儿子在十字架上挽回神对罪人的忿怒。正是这个发生在各各他十字架上的挽回与救赎,使伊甸园“他要伤你的头”的判决实现了:撒但被扔进硫磺火湖的命运已不可逆转。
出埃及记记载了另一次旧约和新约关于十字架的对话。神要通过摩西带以色列民脱离埃及人的奴役,神也使法老的心刚硬,以致以色列人遭到再三拦阻;神的目的是要把整个事件带进它的高潮—“耶和华的逾越节”(出12:11)。正月十四日的黄昏,以色列全会众宰了逾越节的羊羔,各家用牛膝草蘸着羊羔的血,涂在自己房屋的门楣上和左右的门框上。那夜,耶和华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无论是人是牲畜,都击杀了。而神百姓的房屋因有羊羔的血作记号,耶和华一见这血,就越过他们去…… (见出埃及记第12章)
各各他再一次回应与解释了逾越节羔羊之血所预表的意义。施洗约翰指着耶稣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背负)世人罪孽的!”(约1:29)保罗说:“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林前5:7)同观福音(太17、可8、路9)对基督登山变相的记载也意义重大。在这些记载中,我们看到,摩西作为律法的代表,以利亚作为先知的代表,同为基督的十字架作见证。对此事件记载最为详尽的,是路加福音。该书9:30-31说:
“忽然有摩西、以利亚两个人,同耶稣说话。他们在荣光里显现,谈论耶稣去世的事,就是祂在耶路撒冷将要成的事。”
我们必须特别留意摩西和以利亚与耶稣谈话的内容,即“祂去世的事”,就是在耶路撒冷城外的各各他要成就的事。“去世”( ἔξοδον:名词ξοδος的直接受格)一词的原意是“出去”或“离开”,圣经中也以此用作为“死亡”的委婉语。这个字在旧约中曾被用来描述以色列人的“出埃及”事件(参七十士译本诗篇104:38;113:1。另参来11:22)。当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摩西在荣光中显现,和耶稣基督谈论他的出埃及(τὴν ἔξοδον αὐτοῦ)的时候,两次“出埃及”事件之间的关联,就再清楚不过地向我们显明出来:神救以色列脱离埃及人奴役的“出埃及”,预表着一次更伟大的“出埃及”事件,就是神的儿子耶稣在十字架上舍命流血,“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1:21)。
关于“先知的书”中指着那位钉十字架的基督所说的话,我们只举出以赛亚书53章即可:
“祂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祂受责罚,被神击打苦待了。哪知祂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祂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祂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祂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祂象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谁想祂受鞭打,从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过呢?”(53:4-8)
这个旧约预言把耶稣将要受害、以及为何受害和受害时的情形,讲得是那样清楚,以至于敬虔的读者读这预言时,眼前常会浮现神子受难的画面﹕“他象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是因我百姓的罪过”。
当然还有“诗篇上所记的”关于钉十字架之基督的预言。几乎不用提醒,读者就会想到诗篇第22篇—最著名的弥赛亚受难诗之一。今天我们诵读这篇诗,几乎闻不到大卫诗篇羊皮古卷的气息,听不到先知撕裂心肠的哀声;闻到的却是各各他山上羔羊献祭的香气,听见的是主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呼喊:
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 为什么远离不救我,不听我唉哼的言语?
我的神啊,我白日呼求,你不应允;夜间呼求,并不住声。但你是圣洁的,是用以色列的赞美为宝座的(宝座或作居所)。
我们的祖宗倚靠你。他们倚靠你,你便解救他们。他们哀求你,便蒙解救;他们倚靠你,就不羞愧。但我是虫,不是人,被众人羞辱,被百姓藐视。凡看见我的都嗤笑我,他们撇嘴摇头,说:“他把自己交托耶和华,耶和华可以救他吧!耶和华既喜悦他,可以搭救他吧!”
但你是叫我出母腹的。我在母怀里,你就使我有倚靠的心。我自出母胎就被交在你手里。从我母亲生我,你就是我的神。求你不要远离我。
因为急难临近了,没有人帮助我。有许多公牛围绕我,巴珊大力的公牛四面困住我。他们向我张口,好像抓撕吼叫的狮子。我如水被倒出来,我的骨头都脱了节,我心在我里面如蜡熔化。我的精力枯干,如同瓦片。我的舌头贴在我牙床上。你将我安置在死地的尘土中。犬类围着我,恶党环绕我。他们扎了我的手、我的脚。我的骨头,我都能数过。他们瞪着眼看我。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1-18)
基于上面“经上所记”的内容,我们可以说,“钉十字架的基督”是神在旧约与新约中启示的中心,也是新旧两约对话的焦点。十字架是贯穿整本圣经的主线。这条主线使旧约和新约之间取得了高度的一致性。
• 十字架是耶稣基督的“必须”
正如我们前面所提及的,从马太福音的结构看,第16章是该福音书的枢纽;而16:21则是这个枢纽章的中心经节。仔细观察马太福音的结构就会发现,这本福音书前面的内容都指向16:21;而此后的内容,又都是在接近和实现这一节所说的“必须”。
从此耶稣才指示门徒,祂必须上耶路撒冷去,受长老祭司长文士许多的苦,并且被杀,第三日复活。
请注意本节开首的“从此”,它标志着基督事工的一个重要转折点。马太福音中两次使用过“从此,耶稣……”(Ἀπὸ τότε ἤρξατο ὁ Ἰησοῦς …)这个重要的句式,来介绍主耶稣事工的转折点。一次是4章17节:
从那时候耶稣就传起道来,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
这节经文,作为一个转折点,把马太福音的序幕 (太1:1-4:16,主耶稣的家谱,主的降生,主的受洗和受试探),与主耶稣第一阶段的事工连在了一起,见证了耶稣“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
另一次是在此处(太16:21)。由此开始的这个阶段以耶稣基督在十字架受死,并从死里复活为高潮。
这节经文意在表明,主耶稣不会让祂的门徒仅仅停留在对祂位格的认识上,而是要让他们知道,他们所跟随的这位耶稣—“基督,永生神的儿子”—来到世上的使命和目的是什么。
此前,父神已经把基督的位格启示给门徒(16:16-17);现在,主耶稣开始向门徒启示祂的工作—十字架。离开耶稣基督十字架的工作,我们绝无可能知道这位耶稣就是神所膏抹的那一位(弥赛亚),也无法了解神是如何为我们成就救恩的。前面主耶稣提出了“你们说我是谁”(1:15)的问题,现在祂要告诉门徒,惟有通过十字架才能真正认识这问题答案—“基督,永生神的儿子”—的意义。十字架在这里成了认识基督,进而认识父神的方法。
马太福音16:21以“从此,耶稣才指示门徒……”(Ἀπὸ τότε ἤρξατο ὁ Ἰησοῦς δεικνύειν τοῖς µαθηταῖς αὐτοῦ)这样的句式开始,意在强调主耶稣的工作马上就要进入一个关键阶段。他现在要把自己降世的目的与使命,启示给他的门徒。如果4:17的“从那时候耶稣就传起道来”,是主耶稣第一阶段事工的“引子”,那么,主耶稣在16:21中向门徒所“指示”的内容,则是他第二阶段事工的概括或浓缩。
在主耶稣“就传起道来”(4:17)的这个大框架下,马太福音4:23讲到“耶稣走遍加利利,在各会堂里教训人,传天国的福音,医治百姓各样的病症”。接下来说,
“祂的名声就传遍了叙叙利亚。那里的人把一切害病的,就是害各样疾病,各样疼痛的,和被鬼附的、癫痫的、瘫痪的,都带了来,耶稣就治好了他们。”(4:24-25)
太9:35又重述了4:23的话题:“耶稣走遍各城各乡,在会堂里教训人,宣讲天国的福音,又医治各样的病症。”但根据接下来的经文(9:36-38),我们可以看到主耶稣工作的广度与深度都大大加强了—
“祂看见许多的人,就怜悯他们。因为他们困苦流离,如同羊没有牧人一般。于是对门徒说﹕‘要收的庄稼多,作工的人少。所以你们当求庄稼的主,打发工人出去,收祂的庄稼。’”
虽然马太福音16:21之前的记载中,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已被暗示出来(如耶稣之名的含义,1:21;希律王的杀婴恶行,2:15-18;约拿神迹的十字架含义,12:38-41),但直到这节经文,主耶稣才清楚地“指示门徒”他的十字架—他的耶路撒冷之路,他的受苦、受死和复活。而且,这一切都是“必须”的。
在主耶稣“指示门徒”的内容中,“必须”(δεῖ:must)一词至关重要。 这个字在原文中的意思是,由于事物(或事件)的内在必然性,及外部环境的强制性,使得某人必须做某事,或某件事必定会发生。但当这个“必须”和基督的十字架相连时,我们看到则是神永恒旨意中的“必须”。从文法结构看,16:21的“必须”,统领着由四个动词不定式所带出的四项内容。而这四项内容,正是对基督十字架的完整描述。如果我们把四项内容都冠以“必须”,这节经文可以作如此读:
“从此,耶稣才指示祂的门徒:祂必须上耶路撒冷去;而且(必须)受长老、祭司长、文士许多的苦;并且(必须)被杀;(必须)第三日复活。”
把这四项内容连接起来的词καὶ(出现三次),皆为表递进关系的连词(而不是表并列或联合关系;但“长老、祭司长、文士”之间的连词则是表并列关系的连词)。这节经文中的递进连词表明,主耶稣不但必须上耶路撒冷去,而且必须受长老、祭司长、文士许多的苦;不但必须受苦,而且必须被杀;不但必须被杀,而且必须第三日复活。在这节经文的文法结构中,“必须”(δεῖ)和三重递进连词(καὶ:and)的配合使用,使得整节经文具有一种势不可挡的逻辑力量,目的在于强调基督十字架内容的完整性,以及十字架的绝对必要性和必然性。
解经家摩根说,这个“必须”是来自永世的洪亮乐章。当耶稣面向耶路撒冷的时候,祂说,我必须去,我必须受苦,必须被杀,必须从死里复活。那催促祂的力量,不是世人为理想献身的力量,乃是祂永恒生命的力量。神永恒的计划运行在祂里面,促使祂在这条路上前行(参《摩根解经卷丛<马太福音>》,第365页,张竹君译,美国活泉出版社1984)。
十字架作为耶稣基督的“必须”,所带出的四项内容的第一项,是“祂必须上耶路撒冷去”。我们在此看到了耶稣基督所走的“十字架道路”,而这条道路的终点是耶路撒冷城外的各各他。主耶稣出来传道时约有三十岁(路3:23),三年的传道生活见证了祂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现在,祂在世上的日子还有不足六个月。祂从该撒利亚腓力比的境内(以色列的北端),一路向南,向耶路撒冷的方向前进。这是一条被各各他十字架的阴影所笼罩的漫长路途。然而,耶稣基督却因知道祂 “被接上升的日子将到”,“就定意向耶路撒冷去”(路9:51)。在临近耶路撒冷时,他说,“今天、明天、后天我必须前行,因为先知在耶路撒冷之外丧命是不能的。”(路13:33)
“受长老祭司长文士许多的苦”,是“必须”所带出的第二项内容,也是基督十字架的第二个方面:祂必须在人的手中受苦。在这里,“长老、祭司长、文士”是人的代表,更是一个根深蒂固的宗教传统的代表。耶稣所传的“天国的福音”,跟他们所获得的宗教领受有天壤之别。他们拒绝承认祂就是“安息日的主”。对耶稣赶鬼的能力之源,他们归结为“无非是靠着鬼王别西卜”。他们对这位言语与行为都极为超凡的拿撒勒人,从心里厌弃,琢磨着如何“除灭祂”。一个庞大的罪人群体,以“长老、祭司长、文士”为代表,以宗教传统为借口,为耶稣基督制造了一个受苦的“环境”。但在“祂必须受苦”的神圣启示中,我们知道这是摩根所称之为“永世宏亮乐章”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神为他的儿子预备了十字架的道路;而这条道路是用苦难的岩石所铺就的。
“必须”所带出的第三项内容是“被杀”—“祂必须被杀”。和合本圣经根据中文的表达习惯,省去了三个καὶ中的两个,而把ἀποκτανθῆναι (被杀)前面的连词καὶ译成“并且”,实在是传神之举。这个“并且”使读者的目光一下子从基督的上耶路撒冷之路,基督的受苦,聚集在基督十字架最重要的方面—祂的受死与复活。主耶稣降世,不但必须受苦,更是必须被杀,“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10:45)。此处的“被杀”(ἀποκτανθῆναι),在原文中是被动语态的简单过去式不定词,这说明耶稣基督是“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他们“就借着无法之人的手,把他钉在十字架上杀了”(徒2:23)。
在讲到“必须”所带出的第四项内容时,主说,祂 “第三日(必须)复活”。耶稣基督的死与复活,是十字架的一体两面。一说到十字架,有人就会问:为什么只讲耶稣基督的死,而不讲祂的复活呢?这实在是一个极大的误解。事实上,我们今天所传讲的“钉十字架的基督”,是一位已经从死里复活的“钉十字架的基督”。十字架的道理告诉我们,耶稣的死指向祂的复活,祂的复活植根于祂的十架受死。这是使徒保罗传讲十字架的原则和立场。当他宣告“只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时,他也同时宣告,这位“为我们的罪死了”的基督,“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和保罗一样,使徒约翰看见复活升天后在宝座中心站立的羔羊时,说祂“像是被杀过的” (启示录5:6)。“复活”(ἐγερθῆναι)一词,在原文中也是被动语态简单过去式不定词,意思是,“神却将死的痛苦解释了,叫祂复活。因为祂原不能被死拘禁”(徒2:24)。(未完待续)
注1﹕δε是一个没有人称变化的动词(英文一般译作:it is necessary, one must or has to)。该动词后面通常跟着一个直接受格的代名词或名词,作它的逻辑主语;然后跟一至多个动词不定式,表明这个行动或这些行动是“必须”发生的,如太16:21中的δεῖ 后面就跟着ατν(他),然后是四个不定词:ἀπελθεν(上…去), παθεν(受苦),ποκτανθναι(被杀), γερθῆναι (复活)。这四样事情,对他(耶稣)来说,都是“必须”的。
王峙军 本刊主编,中国基督徒生命团契总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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