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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华的灵所痛恶的七样事(上)
2017/2/1 15:05:12
读者:131041
■吴家望

生命季刊 第80期 2016年12月

 


 

耶和华的灵所痛恶的七样事(上)

 

/吴家望

《生命季刊》第80期

 

目中无人,心中无神

 

骄傲自满是我们的一座可怕的陷阱,而且,这个陷阱是我们自己亲手挖掘的——老舍(1899-1966)《出口成章》

 

圣经《箴言》六章16-19节,按照希伯来语原文的字句排列,可以这样翻译:

 

(有)六样事是耶和华憎恨的,

 

(有)七样是祂的灵所痛恶的:高傲的眼、

 

一个说谎的舌头、和流无辜人血的手、

 

一颗图谋恶事的心、快跑行恶的脚、

 

一个吐谎话的假证人,和在弟兄中散布纷争的人。(《箴言》6:16-19,自译)

 

细心的读者也许会问,耶和华的灵所痛恶的事是六样还是七样?《箴言》六章16节的两个半句都是以数字(67)开头,是诗人的对仗用法,相当于中文“有六、七样事是耶和华的灵所痛恶的”的说法。耶和华上帝所痛恶的事都是形象化地用人的器官:眼、舌头、手、心和脚来表达的。其实,往上看几节经文:

 

一个废物、一个恶人,到处伸出一张无耻的口,他用他的眼睛传神,用他的脚示意,用他的手指指点,用堕落的心图谋恶事,不住地散布纷争。因此,灾难会突然临到他,瞬间他遭毁灭,无可救药。(箴言6:12-15,自译)

 

《箴言》作者已经先“控告”了这些器官:会说谎的口原本无耻,高傲的眼尚能传神,快跑的脚还会示意,杀人的手也能指划,图谋恶事的心原来是散布纷争的祸首。

 

几千年来,人慢慢学会行政、治理社会关系。杀人流血,行恶陷害,作假证人这些上帝不喜欢的事,人也不喜欢,就制定社会法律来对付了,我们就暂时不在这里讨论了。

 

剩下两样,高傲的眼和说谎的舌头是上帝最痛恶的,也是圣经反复批评的,却是人所不以为然的:他们把“目中无人”和“谎话连篇”的功夫炼得炉火纯青。

 

高傲与虚谎

 

眼目高傲与诡诈说谎同出一辙,都是上帝所不能容忍的。《箴言》作者将“高傲”排名第一,将“说谎”重复强调,难分上下。英国知名护教神学家C.S.路易斯(C. S. Lewis)在他的经典著作《如此基督教》一书中指出,“众恶之中,骄傲乃是恶习之首,罪恶之最。和骄傲相比,不贞、恼怒、贪婪、酗酒等等,不过是蚤咬而已。因着骄傲,魔鬼才成了魔鬼;骄傲导致一切恶习:它是完全的、反抗上帝的心理状态(it is the complete anti-God state of mind)。

 

路易斯也一定会同意,从创世记到启示录,圣经讲的似乎都是人怎样互相欺骗和欺骗上帝的故事。圣经最为频繁提到的人的罪性和罪行便是说谎欺骗。说谎欺骗同样是完全反抗上帝的心理状态!

 

上帝最憎恶的事也是魔鬼最有效的武器。对基督徒来说,高傲与虚谎似乎是魔鬼的One-two punchOne-two punch是拳击运动的一句术语,意思是,连续地(左右)重拳出击是致胜的关键。

 

保罗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有人本来没有什么了不起,却自以为是了不起的,就是欺骗自己(加拉太书63)。欺骗自己,自以为了不起,气球充满,飘得高傲。先是对自己说谎,久而久之,连自己也被骗麻木了,说谎就成为第二天性,诡诈应运而生,更为目中无人,恶性循环,不可收拾,最后欺骗上帝。人自欺欺人,却骗不过上帝:

 

在人的眼里,他作的每件事都是对的,耶和华却衡量人心……高傲的眼、傲慢的心,恶人的收成,都是罪恶;……凭撒谎的舌头得来的财宝,是飘荡的浮云、是死亡的圈套。(箴言212-6,自译)

 

诗人重复耶和华的话,说,

 

暗中诽谤邻舍的,我必把他灭绝;眼目高傲、心里骄横的,我必不容忍他。我的眼目必看顾国中的诚实人,使他们与我同住;行为正直的,必要侍候我。行诡诈的,必不得住在我的家里;说谎话的,必不能在我眼前坚立。(诗篇101:5-7,新译本,下同)

 

高傲与谦卑

 

耶和华使人贫穷,也使人富足;使人降卑,也使人升高。祂从灰尘中抬举贫寒的人,从粪堆中提拔穷乏的人,使他们与显贵同坐,承受尊贵的座位。(撒母耳记上27-8

 

谦卑的人,你要拯救;高傲的眼睛,你要贬低。(诗篇1827

 

他讥笑那些好讥笑的人,却赐恩给谦卑的人。(箴言334)人的骄傲必使他卑微;心里谦卑的,必得尊荣。(2924

 

新约圣经作者,包括马太、路加、保罗、彼得和雅各,在传道和教导时都引用过以上这几段旧约的经文。耶稣说:“你们也不要被人称为师傅,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傅,就是基督。你们中间最大的,必作你们的仆人。凡高抬()自己的,必被降卑;凡自己谦卑的,必被升高。()(马太福音23:10-12)

 

动词hupsoo)有抬高或赞扬(exalt)的意思。从字句对仗排列来看,

 

凡抬高自己的,必被降卑;

 

凡降卑自己的,必被抬高

 

耶稣的话显得更明白有力。

 

彼得在布道时这样说:你们挂在木头上亲手杀害的耶稣,我们祖先的上帝已经使他复活(,egeiro,举起)了。上帝把祂高举(,hupsoo,exalt,举起、赞扬)在自己的右边,作元首作救主,把悔改的心赐给了以色列人,使他们罪得赦免。(使徒行传530-31)彼得用的两个动词(,)都是“起来”、“举起”(被动式)的意思,都可以交换应用来表达“复活”的意思。

 

耶和华使人贫穷,也使人富足;使人降卑,也使人升高不但表达了上帝的爱,也显示了上帝的主权。当我们听到耶稣说“凡降卑自己的,必被抬高”时,我们会连想到上帝把祂(耶稣)高举()在自己的右边,又从这双关词连想到我们复活的盼望。使徒约翰说得好,除了那从天上降下来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摩西在旷野怎样把铜蛇举起(),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使所有信祂的人都得永生。(约翰福音313-15

 

高傲与仁爱

 

骄傲的本质是排他的。骄傲和友谊针锋相对。耶稣教导说,律法诫命中最重要的是:“你要全心、全性、全意爱主你的上帝。……第二条也和它相似,就是要爱人如己。”(马太福音22:38-39)“爱人如己”这句名言原文的意思是“爱邻(,plesion,neighbor)如己”。“爱人如己”的说法比较抽象,“爱邻如己”却十分现实,因为邻舍是你天天要看到的“竞争对象”,可能是你最讨厌的人。一个骄傲的人可以口口声声“爱人如己”,却很难做到“爱邻如己”。

 

说到爱上帝、爱邻舍,骄傲和爱也是针锋相对的。圣经上教导的爱是舍己的爱,是“恒久忍耐”的爱。保罗说,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失礼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动怒,不计较人的过犯;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爱是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存不息的。(哥林多前书134-8)一个骄傲的人爱的是他自己,无论财产、名声、权势,他都得比别人强,连他的亲人也不例外。保罗所说的这些他一样也做不到。他永远是弓开弦张,要超过别人,得不到片刻的休息。

 

高傲的眼睛

 

谦卑的人,你要拯救;高傲的眼睛,你要贬低。(诗篇1827

 

C.S.路易斯说:

 

有史以来,骄傲乃是每个国家、每个家庭悲惨景况的主要原因。其他罪恶偶而尚能凝聚人群,例如酗酒或不贞的人群有时还能相互的包容和交通。但是,骄傲永远是代表仇恨——它就是仇恨。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的仇恨,更是对上帝的仇恨。

 

只要你是骄傲,你不可能认识上帝。一个骄傲的人总是往下看事看人;毫无疑问,当你老往下看时,你不可能看到在你之上的事。于是我们看到一个严重的问题。那些被骄傲吞吃了的人怎么能够说他们相信上帝,并且自以为十分虔诚?我担心地说,他们所信的是一位虚幻的上帝(an imaginary God)。……他们对上帝付出价值一分钱的、虚幻的谦卑,用来换取一个价值一英镑的、摆在他人面前的骄傲。

 

路易斯总结说:“如果有人希望能学会谦卑,第一步是要认识到他的骄傲。不跨出这一大步之前,无事可成。如果你自以为不傲慢(conceiled),那就说明你确实非常地傲慢。

 

路易斯这一席话说的是人和上帝的关系。如果我们从路易斯的话中将“上帝”剔去,那么,在一个没有上帝的无神论世界,骄傲当先、为仇恨所主宰的人类历史才会是如此的悲惨。19世纪德国“存在主义”哲学家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1844-1900)是现代中国最热门的哲学家之一,原因可能是他的无神论思想。尼采的观点可以用他本人的名言一语道破:“假使有上帝,我怎能忍受我不是那上帝,所以没有上帝!”人因为骄傲,必须要独步青云,不能忍居第二,但他又必须承认自己没有超自然能力,于是,超自然的上帝还是不存在的好。所以,尼采才似乎自我矛盾地承认,“谦逊基于力量,高傲基于无能。”他必须骄傲,又必须承认自己的无能。

 

与其说无神论导致人类的骄傲,倒不如说,无神论是人类骄傲的产物。进化论科学家说:这种说法有道理。达尔文“物种优生进化论”的大前提之一就是谦卑忍让的动物不是饿死就是被吃掉。人如果不是自高自私,就会被淘汰。人可能不好意思承认这一点。但是科学家发现,人和动物不同的是,他有一种动物所没有的“象征性的自我意识”(symbolic self-awareness)。举个科学家观察到的例子来说:人每做一事,失败时他会感到羞愧,成功时会感到骄傲。世代相传,这种“自我意识”就导致目中无人,心中无神的意识。

 

高傲生魔鬼

 

前文路易斯说过的“因为骄傲,魔鬼才成了魔鬼”(the devil became the devil)这句话令人寻味。新约圣经有几个字中译为“魔鬼”。马太福音第四章记载,耶稣被“灵”(,pneuma,spirit)引到旷野,受“魔鬼”(,diabolos,devil)的试探。后来,耶稣斥责魔鬼说,“撒但,(,Satan)退去吧!”马可福音第一章记载耶稣赶鬼的故事。有一个人被“污鬼”(,uncleanspirit,意思是“污灵”)附身,……,耶稣把污鬼赶了出来,连污鬼也听从了他。……耶稣医好了各样的病,也赶出许多的鬼(,daimon/demon),并且不许鬼说话,因为鬼认识祂。英文pneuma,devil,daimon,Satan这几个字都是直接从希腊语搬来的。和圣灵相对,不洁的灵就是“污灵”,就是魔鬼。

 

也许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路易斯“因为骄傲,魔鬼才成了魔鬼”这句话:前一个“魔鬼”指的是灵界的某一种灵,可能是“污灵”,因为骄傲狂妄,就变成了后一个“魔鬼”:无恶不作的魔鬼撒但。

 

人在追寻(超自然)上帝存在的路途中有可能先遇到和体会到(超自然)魔鬼的存在,然后确信超自然上帝的存在。笔者曾经见过一位十分骄傲、不信上帝的人。为了要证明他的伟大,就通过他在教会事奉的妻子来控制教会,想尽办法,无孔不入,恶毒地挑弄是非,把教会里的人际关系搞得乌烟瘴气。到末了,尘埃落定,大家深切领教到魔鬼的伎俩,反过来坚固了他们依靠上帝的信心。

 

高傲与结党

 

做任何事,不要有自私野心,不要贪图虚荣,只要谦卑,看别人比自己强。(腓立比书2:3,自译)

 

保罗用自私野心及贪图虚荣与谦卑作对比。自私野心一字的希腊语原文是eritheia, selfish ambitionNIV)。中文圣经,例如“和合本”译为“结党”,可能是延用了某些英文圣经的译法。这种译法也有一定道理:一个有自私野心的人与一些贪图虚荣的人“结”在一起,就顺理成“党”了。

 

有人说,华人教会的一大特点就是充满个人崇拜的习气。这种说法甚为有理。中国社会经过几千年的封建制度,盲目崇拜和服从君王的习俗根深蒂固,可谓“国粹”。但是,上帝的教会是最不应该有个人崇拜的。事与愿违,在华人教会里,特别是新起的教会里,会友缺乏圣经知识,认为那有口才的、骄傲狂妄、自捧为领袖的是他们跟随与崇拜的对象。这样的教会,自然而然成为那些有自私野心和贪图虚荣的人兴风作浪的温床!

 

彼得说,……作长老的,……不是要辖制托付你们的羊群,而是作他们的榜样。(彼得前书51-3)。在教会里,一些资深的牧师也躲不了个人崇拜的阴影;他们误解“人必须顺从上帝旨意”这句话的意义,视会众为“不属灵”、“没有见证”的奴仆,必须绝对服从他的“领导”。这样的牧者为了巩固政权,也难免要拉帮结党。

 

保罗许多次提醒大家不要有自私野心(“结党”),将它列为“肉体所行的”、“必定不能承受神的国”的“恶行”(加拉太书519-21)。保罗严肃地指出;分门结党的人,警戒一两次之后,就要和他绝交(提多书310)。

 

圣经为什么反复讲骄傲?想必是没人听得进去。对于信上帝的人,特别在教会里供职的人来说,目中无人,心中无神岂不是莫大的讽刺!(待续)

 

吴家望  来自中国大陆,曾获数学、神学学位,现居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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