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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普救论的错谬(续完)
2017/2/1 14:25:56
读者:122421
■闻则信

生命季刊 第80期 2016年12月

 

 

 

 

简论普救论的错谬(续完)

 

/闻则信

《生命季刊》第80期

 

三、普救论的逻辑错谬

 

由于缺乏真正的圣经支持,许多普救论者更多的是诉诸所谓的“逻辑”。但实际上,若进行仔细分析,他们的逻辑推论也是漏洞百出、根本站不住脚的。以下试分析普救论的常见逻辑错谬。

 

(一)“上帝就是爱,祂决不会明知一个人注定要受永恒的刑罚却仍然造出这个人来。”

 

【反驳】这句话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但仔细一想它在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试想,按这一逻辑推论下去,也可以得出一个逻辑推论:“上帝就是爱,祂决不会明知一个人在世上会经历痛苦、哀伤、疾病、死亡却仍然造出这个人来”。然而,所有人在世上都确实会经历痛苦、哀伤、疾病、死亡,但上帝确实仍然造出了这些人!而且,按照普救论的逻辑,“上帝就是爱,那么祂也应该会救赎堕落的天使”。但是,来2:16中明确说,上帝“并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亚伯拉罕的后裔”。由此可见普救论的上述推理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问题出在哪里?出在普救论者对上帝的认识出了偏差。他们在心里造出一个名叫“爱”的偶像,然后企图把圣经启示的圣洁、公义、良善、全权、全能、全智的上帝缩减成这个偶像来崇拜。

 

(二)“那些在世时没有听过福音、或听过福音却至死都不愿悔改的人,死后灵魂一旦见到地狱的可怕景象都无一例外会悔改;有无穷大爱的上帝必会因人灵魂的悔改而接纳他们、让他们与自己重新联合。”

 

【反驳】这是普救论一厢情愿的推论,不但没有任何圣经支持,更与上帝的属性相抵触。圣经启示的上帝既是绝对公义的,也是绝对良善的。人犯了罪(无论大、小),就是干犯了绝对圣洁公义的上帝,因此无一例外要受到上帝的公义审判。根据祂绝对公义的属性,上帝完全可以对所有犯了罪的人直接施行公义审判、不必救赎他们;但根据祂绝对良善的属性,上帝顾念人在肉体的软弱中犯了罪,就差派祂的独生子成为肉身,为他们受苦、受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替人赎罪,让罪人有机会与祂和好。上帝的儿子道成肉身、取了人的身体、有可能死亡,使通过肉身死亡来代赎同样有身体的人成为可能。上帝并没有为没有肉体的纯粹的灵(如天使)预备救赎(参:来2:14-16),因此一旦人的灵魂离开了肉体成为纯粹的灵,救赎的机会就没有了。

 

(三)“如果真有永恒的地狱存在,那么活在天堂里的人看着地狱里的人受永远的刑罚(尤其是其中有一些是他们所挚爱的亲人们),能有什么乐趣呢?”

 

【反驳】罪人之所以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因为他们的理性和情感都被罪所玷污了。当上帝显明祂的绝对公义施行审判时,他们在潜意识里审判上帝、认为祂太过严厉了。然而罪人自以为是的标准常常会因“人”、“情”、“时”、“文化”等而多变。设想一下,如果有人说希特勒、东条英机等大魔头必须在地狱里受永刑,那些被酷刑和毒气折磨致死的犹太人的直系亲属、那些被轮奸后剖腹而死的中国孕妇的亲人们,一定会拍手叫好。然而,试想,如果你自己是希特勒或东条英机的直系亲属,你的态度很可能不一样,可能会他们辩护;你这样做只是因为这些魔头们是你“所挚爱”的亲属。可见,罪人在吃了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以后(参:创3:5“明亮了”的眼睛是多么浑浊,那“与上帝一样能够分辨善恶的能力”是多么善恶不分!

 

但是,将来在天上,上帝会完全圣化所有蒙恩罪人的理性、情感、意志,使我们完全与上帝认同,我们会完全想上帝所想、爱上帝所爱、愿上帝所愿,完全认同上帝对所有罪人的公义审判。这就是启示录里所描述的景象:当上帝施行严厉而公义的审判时(参:启6-18章),众圣徒高唱赞美诗(而不是责备上帝太过严厉):“主上帝、全能者啊,你的作为大哉、奇哉!万世之王啊,你的道途义哉,诚哉!主啊,谁敢不敬畏你、不将荣耀归与你的名呢?因为独有你是圣的。万民都要来在你面前敬拜,因你公义的作为已经显出来了!”(启15:3-4

 

四、对众教会的提醒与警告

 

十九世纪丹麦基督徒哲学家索仁·祁克果(SørenKierkegaard)说过一句很精辟的话:“你想让上帝为你所定的美好旨意符合你自己的心意,你又想让这位创造天地的全能创造主成就你的梦想。然而,祂若按你的心意而行,就不是你全能的父了。”1自古以来,撒但有两个最阴毒的试探,第一是“上帝岂是真说……”,第二是“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恶”(参:创3:1,5),这两个试探从伊甸园开始就屡试不爽,使像羊那样极易受骗却又极其固执的人类屡屡上当,不断有人落入圈套之中。当年以色列人因为真上帝不像他们在埃及所拜的偶像那样容易受他们控制,就愚蠢地造出一个比较“可爱”、更符合他们“理性”(眼能看见、手能摸着、脾气温顺、能够被人驯化)、看起来金光闪闪的金牛犊来膜拜,并企图让这金牛犊领他们出埃及,结果招致了忌邪上帝的烈怒(参:出埃及记32章)。可悲的是,教会并没有真正接受这一教训,以致这样的事在教会历史上不断重演。

 

今天的普救论(及许多其他偏离圣经的异端、极端)就是这“造金牛犊事件”的现代翻版。因为圣经所启示的上帝不符合他们那可怜的理性、不够“可爱”,他们就造出比较“可爱”、符合他们的理性、比较好掌控、且看起来冠冕堂皇的假神来膜拜。上帝当年会将烈怒倾倒在那些造偶像的以色列人身上那样,祂今天也同样会刑罚造偶像的人。可怕的是,当审判之日来临时,那些制造并兜售这些“偶像”来迷惑众人的假先知将会首先受到上帝的严厉审判(参:启19:20)。

 

多年前笔者在修习宣教延伸课程时曾听过这样一则寓言故事:在一个水草丰美的岛屿上,有一群羊在悠闲地低头吃草;这个岛仅有一座桥梁与大陆连接。一天,岛上突然起了大火,火借风势迅猛地向群羊扑来。那只警醒瞭望的睿智头羊看到了危险,赶快警告群羊:“起火了,大火马上就要烧过来了,大家快跑上桥梁,逃离大火、逃往安全的大陆!”但群羊却不以为然,有的说,“你别骗我们了,哪里有什么大火?我们怎么没有看见?”有的说,“你别骗人了,这么大的一个岛,怎么可能只有这一条逃生之道呢?一定还有其他逃生之道。”头羊告诉群羊说:“请大家仔细想想,这个桥梁造价是多么昂贵。如果有其他逃生之道,为什么有人要花这么多钱来造这桥梁呢?”

 

试想,如果罪不是那样可怕、不会招致永恒刑罚,如果罪人有其他途径可以解决罪的问题,如果人死后见到地狱的可怕后才悔改、上帝也乐意接受人的这种“悔改”,那么,上帝为什么要付上最终极的代价,让祂的独生子去死、且以最羞辱、最可怕的方式惨死在十字架上呢?

 

普救论对教会的潜在危害是不可估量的。试想,如果所有人最终都会得救,基督徒有什么必要去传福音、特别是进行艰苦卓绝的跨文化宣教呢?如果每个人最终都会“与上帝联合”,基督徒为什么必须遵行神的旨意、靠圣灵的力量背十字架跟从主、治死自己的罪、过圣洁生活、儆醒等候主呢?反正最终所有人都要“与上帝联合”,活在这世界上时与世人认同、随波逐流不是更容易吗?

 

愿上帝的圣灵光照我们,开我们的瞎眼,救我们脱离愚妄、悖逆、及造偶像的罪性,弃绝我们在愚妄中为自己所凿出的“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专心依靠上帝为我们预备的“活水泉源”(参:耶2:13),谦卑降服在祂面前,单单相信并活出祂在圣经中启示的全备真理,用我们的言语也用我们的善行向这个正在加速走向灭亡的世界宣扬那召我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参:彼前2:9),并努力引领更多的失散灵魂归向救主,以逃脱将来那大而可畏的审判。

 

1. Søren Kierkegaard. Eighteen Upbuilding Discourses, 1843-1844; 1990 ed. by Howard V. Hong,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闻则信  来自中国大陆,现在在非洲一边工作,一边传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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