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21日上午,耶稣基督的忠心见证人以巴弗(这是吴维僔母亲为他起的圣徒名字)已经被爱他的主接去了。
1994年春节前约一星期,我被漳州市公安局以“从事地下教会活动”罪名逮捕(正式称谓叫作收容审查)。以巴弗知情后,立即从千里之外,托人捎信给我的老母,告诉她:这是神命定的苦难,也是他所赐的恩典与福分。不仅不该逃避,不该拒绝,不该埋怨;也不可急切地寻求解脱;更不能去走后门,找关系;却要感谢与赞美,等待主的怜悯。不少基督徒,为了减少这一必不可少的痛苦和磨难,中了人的诡计,成了人的俘虏,做出得罪神、伤害人、羞辱自己的事情来。
老母在我入狱的时候,本已约好一批爱主的弟兄姊妹,组成祷告网,昼夜为我的出狱祷告。接到以巴弗的信后,连忙改为求主赐我力量,站稳基督徒的立场,不作任何伤害弟兄姐妹和使主伤心的事。
老母虽对以巴弗的经历不甚了解,但平日从我口中已经得知,以巴弗是一位敬畏神,对主忠心不二,十分顺服,十分绝对,十分单纯的人。只要是主说的话,他必百分之百地听,百分之百地遵行。
1994年12月21日,我被交保释放。出狱后,我赶紧去信向以巴弗报喜。没想到,以巴弗的复信,十分严厉:潘弟兄,许多年来,凡为主名被捕的人都关押多年,受尽凌辱,方得开释。你在短短的十个半月牢狱生活后,就出了监,是不是在狱中,你作出什么有损主名的让步;或答应了公安机关什么条件;或委婉地默认了自己的所谓“罪行”;或变了节,当了“犹大”┅┅,请据实地告诉我。言语之间,虽也温柔,却是不留一点情面。说白了,就是:“有何罪恶,从实招来。”
以巴弗的信,使我想起主对拿但业的评价:“这是个真以色列人,他心里没有诡诈。”(约翰福音1:47)当年主对出言不逊的拿但业,不仅没有发怒,还赞扬他,就是因为他的心里“没有诡诈”。
面对以巴弗的诚实、正直、良善、没遮没掩的问话,我还能说什么呢?我照直地告诉他:主耶稣对拿但业的赞许,也是对你的赞许;教会中缺少的就是你这样的人,这样的人多了,教会中的魑魅魍魉就难以藏身了。
于是,我将入狱出狱的大略过程,一丝不留地向他报告。从我的老舅公为我的入狱心急如焚讲起,到他多年前的学生,现为印尼亿万富豪的李尚大先生偶然登门造访,见他面带愁容,问他何故如此悲伤?老舅公告诉他,自己的外甥孙(即我)因信仰入狱的事。李尚大先生听后,自告奋勇地写信给时任福建省委书记的贾庆林先生(中共十六大后,升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了)。要求在改革开放年代,不再任意拘捕基督徒,以免挫伤广大海外华人建设祖国的良好愿望┅┅
此信发出后,如石沉大海;贾庆林既无回复,公安局也不放人。李尚大先生又以印尼华侨领袖的身份,邀请贾庆林先生访问印尼,并在雅加达数十位侨领的欢迎宴会上致词。当着许多人的面,再一次向贾庆林陈述,政府随心所欲逮捕基督徒,在海外华人中造成的恶劣影响。会上,一位自称“基督教徒”的人,为了讨好贾庆林先生,应声道:共产党绝对不会滥捕基督徒的,潘一原入狱必定另有原因,云云。李先生马上当众出示漳州市公安局《收容审查证》的复印件,请大家过目。并责问那位“教徒”:共产党说潘一原是“从事地下教会活动”,你说不是,莫非你比共产党更左倾,更清楚内情?那就请你把潘一原的另有原因“揭出来吧”!
贾庆林先生看看欢迎宴会的气氛不对,就说:“你们不必再争了。这件事,我回去后马上处理。”
我释放后,见到李尚大先生致老舅公的信。信中说:贾庆林“言而有信,19日(指1994年12月19日)回到福州,20日放人(正确时间是21日放人)。李先生还说,他已通知他的女儿汇两千元人民币,给我补养身体。
李尚大先生不是基督徒,也没有见过我,神却奇妙地使用他在我的苦难中,成就他的旨意。
我在信中还向以巴弗坦诚自己在牢里完全不像基督徒的一面,共有三次:
第一次,公安人员为了说明我有犯罪的“证据”,编造出一个完全无中生有的故事,强我承认画押。我就顺着他们的思路,编出另一个比他们更加荒唐离奇的故事,来对付他们。因内中牵涉到一位去了美国的弟兄,他们就乘这位弟兄探亲之机,借此挑拨我们之间的友谊。这位为主蹲了十五年大牢的好弟兄,一眼看穿他们的诡计,不仅没有上当,还严词揭穿了他们的嘴脸,使他们的图谋成了泡影。
第二次,他们从抄家中,得到我的日记;逼问我日记中的一些阿拉伯数字是什么意思,我如实的告诉了他们。担任记录的警官,大喊“胡说”。看他那盛气凌人的架势,我笑着改口说:“哦,那是我和台湾蒋经国的通讯密码。”审讯我的卢科长,知道我在愚弄那个只会骑在老百姓头上作威作福的蠢同事,生气地说:“不要再讲了,不要再讲了。”
第三次,也就是最后一次审讯时,卢科长对我说:“潘一原,我们待你好,你反而认为我们可欺,什么都不肯交代。其实,我只要让你三天三夜不睡觉,你就什么都讲出来了。”(他指的是被称作“疲劳轰炸”的酷刑)。
我说:“这办法太妙了,通过这一道手术之后,没有一人挺得住的。每次政治运动都用过这好办法,你叫他说什么,他就说什么。我无须三天三夜,一天一夜就够了。但我会讲出什么东西来,就由不得你了。
卢科长的脸色很不好看,似有牙齿相磨的声音。过了好一会儿,忽然开口道:明天叫你家里人,把你领回家去。他的随员之一(估计是司机),满脸笑容说:“要让你回家过圣诞节了。”我回答说:“我没有守圣诞节的习惯,不过也可以。”
这日是1994年12月20日,我释放的前一天午后。
当我把以上内容的信寄交给以巴弗后,天天等待接受他的训斥。但他并没有训斥,也没有责备;有的只是在基督里面的爱和安慰。
入狱时,我曾下过决心,要像以巴弗那样:不回答,不交代,不辩护。实际上,只坚持了三个月,就变了形。因为我学了他的外表,却没有学他对主的顺服,忠心和良善。结果是连他的外表也没有真正学到手。
公安机关为了对我进行进一步的“教育”,连续扣发了我两年零一个月的退休工资。直到我单位的上级领导亲自干预,才继续发给。但扣发的两年零一个月,至今没有补发。“保外候审期”也延续了很多年,直到2000年,我的外甥女邀我赴澳洲探亲,才在单位的请示下答复:已经取消。中国的法律明确规定,没有定罪,不得扣发工资。而“保外候审期”不得超过一年。这就是中国人常说的“我说行,不行也行;我说不行,行也不行”。
2001年9月间,我终于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了心仪多年的以巴弗。以巴弗不善言词,讲起话来,结结巴巴,比我这经历过四次中风的人,还不流利。但为了主名的荣耀,却是奋不顾身,勇往直前,“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里从上面招我(他)来得的奖赏”(腓立比书3:14)。
如今,以巴弗到主怀里去了,主擦去了他一切的眼泪。我也正翘首仰望我的主,在不久的那一天,接我到他的身旁,也擦去我的一切眼泪。
2003年2月2日
潘一原 中国大陆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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