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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的成就
————中国福音大会2006解经信息(二)
2015/7/17 9:25:47
读者:9359
■D.A.卡森
生命季刊 第43期 2007年9月
 
 
读经﹕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祂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祂的义,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马书 3:21-26
 
刚才大家用国语和广东话读的罗马书32126节(众笑),是被历世历代许多圣徒视为圣经中最重要的一段经文。伟大的德国改教家马丁路德认为,这段经文不仅是罗马书的中心,也是整本圣经的中心。因为这段经文的内容非常浓缩,我们要逐字逐句地认真查考,以理清这段经文的脉络。
 
在看罗马书32126节之前,我们首先要看这段经文在整本罗马书中的位置。保罗先用了两章半的经文来阐明全人类——犹太人及外邦人都是罪人。罗马书118节指出﹕“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接着保罗就用整段的经文一直到三章来证明所有的人都是罪人。他所用的一些字真的令人震惊。我们一同来读罗马书3918节﹕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恶之下。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苦毒。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他们眼中不怕神。”
 
有很多不同文化的人,觉得这段经文很夸张。我们需要花一些时间来看圣经是如何界定罪的。罪不单是只是犯了几个规条,也不是因为我们使家族蒙羞而产生的羞耻感。罪的概念在圣经中是与神的主权有关的。“起初,神创造天地”,并按照神的形象造男造女。因此人与神的关系是从起初就开始的。所以人在夜半起来的时候,他们的思想会自然转向神,他们尽心、尽性、尽意、尽力地爱神。人与神有很好的关系时,人与人之间也会享有美好的关系。神是创造主,我们所有的一切都是从祂而来,我们敬拜创造主是理所当然的,只有主知道什么是对我们最好的,我们这些按照祂的形象被造的人,只有在敬拜、赞美以及对神的顺服中,才能享受到最好的福气。
 
但是因为罪和叛逆,就产生了严重的后果。这绝对不仅是因为人犯了偷吃禁果的规条。圣经清楚地告诉我们,当人吃禁果的时候,他心里想的是要与神同等。这就是蛇向夏娃所讲的话﹕神知道如果你吃了这个禁果就会像神一样。
 
因为堕落,人就想成为宇宙的中心,神不再是我们生命的中心。现在每个人都想要成为世界的中心。因为我们要成为世界的中心,所以神必须为我们服务。
 
如果圣经中的那位神不愿意来服事我们,好吧,我们就去找自己的“神”——这就是拜偶像的开始。然后是每况愈下。因为我想要成为世界的中心,别人也要做世界的中心,迟早我们会打起来。因此产生争竞、嫉妒、仇恨、贪婪,战争,强奸。
 
每一个人都要当上帝,当然我们并没有大声喊﹕我要当上帝!但我们的心态就是要全世界都按照我们的意思运转。
 
而基督告诉我们,最大的诫命就是尽心、尽性、尽意、尽力去爱你的神,其次是爱人如己。由此我们就知道什么是最根本的罪了。最根本的罪不是谋杀,不是强奸,也不是贪婪。最根本的罪是我们没有尽心、尽性、尽意、尽力去爱主我们的神,这是我们犯其他罪之前首先犯的罪。
 
保罗在罗马书前两章半经文中要证实的就是这一点。而现在流行的所谓后现代主义就是要混淆善恶的区别,他们把善恶当作“文化的选择”,一切都没有信仰或道德上的意义,一切都只是文化和风俗。
 
圣经其实是认可各种文化和社会层面的区别的,但是圣经也同样强调,每一个人,不管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要向神交账。我接下来要给大家读一段一位哲学家写的东西。他的名字是布兹韦斯基(Budziszewski)。他原来是一个后现代相对主义者,坚持一切道德观念的不同都归咎于社会风俗。信主之前,他是一间著名大学的教授。他说:
 
“我已经清楚地讲明,如果没有神,万事万物都无法正常运作。哪怕是神赐给我们最好的东西,如思想,也无例外。本人的恩赐就是比一般人更善于思考。我绝不是自夸,因为人人都有不同的恩赐,都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来事奉神。但问题是,无论你的头脑多么灵活,思维多么敏锐,如果不是用来事奉神,就会出问题。有的人偏离神的表现是烧杀抢掠;有的人则表现为吃喝嫖赌。我的背逆表现不是上述行为,而是变得愚蠢。会令许多知识份子吃惊的是,某些形式的愚蠢是我们这些最聪明的人才能达到的。(众笑)这种愚蠢,是神用来打碎我们的骄傲的,而我就发现了这个愚蠢。所以我的博士论文就是要论证,善恶的区别是我们自己造出来的,并要为此负完全的责任。我记得我将这个理论在课堂上教授给学生们。这就是罪。这也是很痛苦的。你可以想象,如果一个人相信这样的胡说八道,他有何平安而言!
 
“使徒保罗说神的律法是刻在我们心里,我们的良心同作见证,这是罗马书的经文。相信自然律的思想家认为,我们的心思意念的框架就是由这些律法构成的。意思就是说只要你的思想还在,就不可能不明白这些自然定律。但是我却定意不去明白这些,因此我要毁灭我的思想。比如,我很爱我的妻子和儿女,但是我却偏偏要说,这种爱不过是没有任何客观价值的主观选择罢了。想想这个对我给与他们的爱会带来多大的伤害?真爱就是我们选择为着对方的益处而毫无保留的付出。但是如果我们否定有良善的存在,又怎么可能会去努力为了他人的益处而付出呢?
 
“想象一下,如果我们将自己里面带有神的形象印记的东西一样一样都拿出来,会是怎样的一个画面?但问题是我们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有神形象的印记,我们根本拿不完的。我就是那个人。因为我拿出的东西越来越多,所剩下可思考的东西就越来越少。当可思考的空间越来越小的时候,我就以为自己可以越来越专注。因为我相信自己的里面充满了可怕的东西,以至于我觉得自己比别人聪明、勇敢,因为他们不敢相信。我以为自己看到了整个宇宙的虚空,而别人的愚蠢使他们看不见这一点。其实,真正的傻瓜是我自己。”接着他就讲到他如何的悔改信主。
 
我讲这个故事的目的其实很简单,如果你不知道保罗在这段经文中要处理的问题,就不可能真正明白这段经文。若我们不能看到问题的存在,就根本无法在解决问题的方法上达到共识。保罗所强调的就是罪的普世性。罪招致神的审判,全人类无一可免。到底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如果我们必须要在神面前成为义,那这个义又是从何而来?
 
保罗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有四点。
 
首先,保罗讲的是神透过旧约显明祂的义。
 
我们一同来看第21节﹕“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我们看见这里有一个对比。如今神的义已经显明,明显的他是在对比基督降世前与祂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的世界。到底这个对比要证明什么呢?有人认为旧约中的神严厉、忿怒;而在新约里,因着基督的来临,神变得慈悲、温柔。从这个角度来讲,旧约的神很严厉﹕祂发动战争,透过饥荒、灾疫施行审判;而在新约中,耶稣自己身体力行,也教我们“打左脸、给右脸”,由此,神变得温和、慈爱了。但是这样读经有很大的问题!因为旧约一再地提醒我们,神不轻易发怒,且有丰盛的慈爱;告诉我们父母亲怎样怜恤他们的儿女,神也怎样的爱惜我们;我们在母腹中时,祂就知道我们。祂顾念我们不过是尘土。在旧约的何西亚书中,神就像一个受伤的恋人。而新约中讲到很多神的慈爱,但基督耶稣也是最多讲到地狱的人,大部分关于地狱的经文都是基督讲的。有些经文令人胆战心惊,如启示录第141820节,描述最后审判的画面,极其恐怖﹕
 
又有一位天使从祭坛中出来,是有权柄管火的,向拿着快镰刀的大声喊着说﹕“伸出快镰刀来,收取地上葡萄树的果子,因为葡萄熟透了。”那天使就把镰刀扔在地上,收取了地上的葡萄,丢在神忿怒的大酒醡中。那酒醡踹在城外,就有血从酒醡里流出来,高到马的嚼环,远有六百里。
 
你有没有仔细想过这画面所描述的情形?古时的以色列人栽种很多葡萄树,丰收时节,他们将摘下来的葡萄放在酒醡里面。这个酒醡的底部有一些小洞,婢女们就脱掉鞋子,在酒醡里面用力地踩踏,榨出来的葡萄汁就会从洞里面流出来。而这里讲到的是这些人被摆在酒醡中受神的忿怒的审判,结果血流出来约有差不多三百公里这么远。虽然这里描写的只是一个画面,但这画面真是可怕至极。因此,我们很难说新约中描写的神单单是充满恩惠慈爱的神。
 
“从旧约到新约就是从烈怒的神到慈爱的神”,这说法是不对的。其实真正的比较应该是这样子﹕从旧约到新约,关于神慈爱的描写在不断的加强;而关于神的审判、神的忿怒的描写也同样如此。关于神的慈爱和忿怒的描写,从旧约到新约不断地被强化。但悲哀的是我们很多人看不见这一点。与新约中描写的地狱相比,我们更害怕的是旧约中神的审判﹕(现世的)战争、瘟疫与饥荒。
 
我们再看罗马书321节。到底这里的对比是什么?与前两章半的经文的罪与审判不同,保罗在这里说,神的义已经在律法以外,就是在旧约的律法以外显明出来了。先前神通过圣殿与献祭这种旧约律法带给以色列人义,但现在神已经在律法之外显明另外一种的义。对于基督徒来讲,我们不像基督之前的犹太人那样在律法之下,我们在一个新约之下,正如保罗在另一处经文中所提及。我们现在所接受的义就不在旧约之下,而在新约之下了。不过这并不是说我们所接受的跟旧约无关。请注意21节最后一句﹕这个义是“有律法和先知为证”的。意思就是说,虽然我们现在所得到的义不是在旧约之下,但旧约却是这个新约的见证。旧约设立了圣殿与献祭,而基督却宣称祂才是那个最终的圣殿,是神与背逆的人类相遇的地方。从新约来讲,真正的圣殿是基督而不是矗立在耶路撒冷的建筑物。保罗就说整个旧约的律法都是指向基督的,基督是新约中真正的圣殿,这就是保罗所要阐明的第一点,他讲了神的义如何显明给我们,也讲明了这义与旧约的关系。
 
第二点,保罗在这里强调,神的义是对所有人的,没有种族之分;唯一的条件,就是信心。这就是22节和23节所说的,就是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你有没有注意到22节好象有一点重复﹕神的义要因着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信的人。为什么要这样重复呢?因为在这里的第二个分句里面保罗有一个很重要的名词“一切”(all)。因为23节说,因为所有的人,一切的人都亏缺了神的荣耀。这个“一切”,还有这个重复的“信”,把这节经文跟所有的上文连接在一起。前面保罗已经说了所有的人都犯罪亏缺神的荣耀,不管是有神圣言的犹太人,还是欧洲人、印第安人,还是中国人,不管你觉得自己道德如何高尚,我们永远无法达到神的标准。所有人都在罪中堕落了,陷入拜偶像之中。
 
你还记得在旧约里神最憎恶的是什么吗?有时候是社会的不公义,如阿摩司书和以赛亚书前面的篇章所说的。但是,在旧约里面不断令神大大发怒的,就是拜偶像。拜偶像是贬低真神,视神为非神﹕我们不再以神为中心,而是拒绝神,以自己为中心。在旧约里,神拣选犹太人为选民。21节说现在有一个律法之外的义,从神而来、借着对基督的信而成的义。这个义是对所有相信的人,因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也就是说,神不是一个部落的神。祂看见所有的人都犯了罪,祂就要将这个义提供给所有的人。我们可以说第二点,就是神的义临到所有的人,任何种族的人都可以因信称义。
 
所以如果你以为基督教只是一个犹太的宗教,或者是西方的宗教,那就大错特错了。初期教会时,福音便已经向南传到非洲,向东传到亚洲,很多证据都证明第一世纪时多马将福音传到印度;向西传到了欧洲。哪里有罪,基督耶稣的福音就要传到哪里。如果你说中国人没有罪,那中国人就不需要福音。但世人都犯了罪,都需要福音。我们需要的义,只有透过神才能够得到。
 
第三点,保罗在这里讲到神的义的来源,就是透过基督耶稣的恩典。基督耶稣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Propitiation)。24节到25节的上半节﹕“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我们现在要仔细查考这段经文。第24节说,因着神的恩典,我们白白的透过耶稣基督的救赎而称义。但这个救赎是怎么样产生的呢?
 
保罗指出,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那我们要仔细思想这些词的意思。
 
异教徒对于挽回祭或赎罪祭有他们的理解,他们大部分是多神崇拜。这些假神常常是非常暴躁的,因此,异教徒献祭的目的很大程度上是去讨好假神,安抚他们的怒气。因此在古时,如果要出海,你要拜这个海王神。你需要在公众场合发言的话,就献祭给赫尔墨斯(Hermes,传媒之神),求它赐你口才。不过大家放心,我从来不做这事(众笑)。你要不断地向这些不同的偶像来献祭,来讨它们的喜悦。这种献祭就是献祭者通过献祭的方式,赢得“神”的欢心,为要得到它的祝福。
 
而圣经对挽回祭的解释与此完全不同。25节说,神设立基督成为我们罪的挽回祭。在异教里,人向偶像来献祭,以便自己得好处。但是圣经真理却是,神舍了自己的儿子耶稣为我们做挽回祭。其实,这段经文让很多人觉得难以理解。他们说,神既然爱世人到了这样一个地步,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我们,那又何必一定要有挽回祭呢?因此,有些思想家说,这不是挽回祭,这个词应该翻译为“赎罪祭”,意思是基督的舍命单单是使我们罪得赦免;我们不能说基督的牺牲平息了神的忿怒,因为神已经爱我们爱到将基督赐给我们了。这是他们的论点,但这是个很大的错误。我们应当记得这是罗马书中的一段经文,而罗马书是以神的忿怒开始的。118节说神的忿怒显明在我们身上。如果问这些新潮的思想家什么叫神的忿怒,他们就会用一种很非人格化的方法来解释。他们会解释说,神的忿怒就是一种因果报应,如果你做坏事就有坏的后果,这就是宇宙的规律,与神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
 
让我们看看圣经是怎么说的。圣经中有上百处经文特别提到神的忿怒;如果神的忿怒显明在我们身上,那神怎么能够同时又来爱我们?其实这正是福音要告诉我们的﹕神的忿怒显在我们身上,因为我们都是犯罪的,背逆的,拜偶像的;但同时神又非常地爱我们,因为神就是爱。试想一下,如果神说﹕“我知道你犯了很多罪,但我赦免你,一笔勾销,我不介意!”如果祂说﹕“我知道波尔布特杀了三分之一的柬埔寨人,但我是慈爱的神,就赦免他了吧!”类似的例子你可以一直举下去,这样会更加显明神的尊贵吗?显得神更有吸引力吗?更加显明神的公义吗?圣经启示的神是圣洁的,因此祂也盼望按着祂的形象所造的人也是圣洁的。但事实是,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圣洁,因此神的忿怒就显明在我们身上。否则,祂便成了一个不讲道德的神,就不是一位值得赞美的神。奇妙的是神因我们的罪而显明祂的忿怒,但因着祂的属性(的完美),祂的爱也同时显明在我们身上。祂所作的就是将祂自己的儿子设立为挽回祭,为我们的罪而死。神自己儿子的死,使祂的忿怒被收回,被挽回。
 
再看25节的上半节﹕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我们接受的挽回祭是凭着相信耶稣的死,即“凭着耶稣的血”。我们之所以很难理解这段经文,是因为我们习惯于以人的义来理解神的义。
 
你们当中信主很久的,是不是曾用这样的故事来解释福音﹕
 
你会描述一个法庭,一个犯人被带到法官面前,法官宣判被告有罪,并处以相应的刑罚。然后,法官脱下法官的衣服,站到了被告席上。他可能写一张支票为犯人支付罚款,或者替这个犯人去坐牢——他代替了犯人的地位,然后我们说这就是代赎了。我自己以前就用过这个故事。但在某种意义上,其中有误导的成份。因为我们很多人是从法庭和司法制度中了解何为公正、公义的。
 
在今天的许多国家,法官只是庞大的法律体系的一个执行者而已。譬如,在我的祖国加拿大,如果一个法官遭人抢劫,他本人就不可以主持审判这个案件,他只能退避,由其他的法官来审理。因为根据我们的法律制度,这个抢劫犯并非冒犯了法官,而是侵犯了法律,或者说他侵犯了国家;因着加拿大与英国的关系,我们也可以说,他冒犯了皇权。我们不能说他侵犯了法官,因为法官本身只是这个更大的司法制度的执行者。如果这个法官在判案之后,又由他自己来代替这个犯人,那他的表现是不公义的。所以我们如果用这个现代法律制度来作为传福音的例子时,其实我们是讲了一个不公义、不公平的例子。
 
但圣经真理的不同在于﹕神自己就是那位被冒犯者。神不是一个比祂更大的一个司法制度的执行者,没有任何比祂更大的;所有的道德律都是从祂而来的,都是与祂自己的属性有关的。
 
让我们再看大卫所犯的罪。他引诱了一个妇女,犯了奸淫,使该女子怀孕;又谋杀了她的丈夫。但是先知拿单来质问他的时候,大卫在神面前流泪悔改。他写了诗篇51篇。他写道﹕“我向你犯罪,唯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他当然犯罪冒犯了拔示巴,他也犯罪祸及了她腹中的胎儿,他当然冒犯了拔示巴的丈夫,他谋杀了他;他甚至冒犯了整个军队的制度。他也背叛了自己的家庭。他犯罪得罪了百姓,因为作为他们的王,他本应该为百姓树立榜样。其实他在所有的人面前都有罪。但他竟然在诗篇里对神说﹕我犯罪唯独得罪了你。其实真理的确如此。大卫并不是说他没有冒犯侵害其他人,但是在最基本、最深的意义上,罪之所以为罪,是因为我们得罪了神。我们所犯的所有的罪,都是得罪了神。我们所有的犯罪,都首先犯了第一条诫命,就是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去爱主我们的神。罪最可憎恶的一点就是,罪公然挑衅我们的创造者。如果我们犯罪之后,只是与人和好而没有与神和好,那么我们仍是一无所有。
 
当神来审判我们的时候,祂并不是某种司法制度的执行者,祂自己就是我们冒犯的那一位;祂不需要退避,祂自己施行审判,而且祂的审判是完全的。祂决没有偏见。这意味着只要是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祂有权赦免任何人。祂绝对不需要向任何更高的制度负责,祂自己就是我们犯罪得罪的那一方。神用了一个独特的方式来表达祂的爱和饶恕,就是赐下祂的独生子来挽回祂自己的忿怒。
 
保罗要阐述的最后一点﹕神透过耶稣基督的十字架显明了神的义。25节后半到26节说道﹕“要显明神的义,因为祂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祂的义。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这段经文表明﹕是神设立耶稣为挽回祭,为要显明神的义。我们经常想到十字架是显明神的爱。十字架的确是大大地显明了神的大爱。但我们不要忘记,父神与祂的儿子如此紧密地联合为一,以至于儿子的死就是神自己的完全的献祭。保罗在第五章写到﹕我们还做罪人的时候,基督就为我们死,显明神的大爱。
 
神透过基督的死显明祂的大爱,我们习惯于这样来讲述十字架。但是这段经文却提到另一方面﹕神设立耶稣基督做挽回祭,是要显明神的义。如果神说﹕好吧,我赦免你们。那么,神是公义的吗?神并没有那样作,而是基督在十架上用祂的身体担当了我们的罪,包括那些基督降世以先人所犯的罪,“因为祂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在旧约里,罪是要受惩罚的。犹太人因为拜偶像,遭受亡国被掳的命运。旧约中的圣徒呢?如果亚伯拉罕、撒拉、路得乃至大卫,他们上天堂是靠着什么呢?绝不是靠他们本身的好品行。看看大卫,他拜偶像、犯奸淫、杀人、说谎。整本圣经说,这样的人不能进天国。但大卫进去了,神并没有按照大卫应得的惩罚他。正如保罗所说,神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直到耶稣基督来的时候,祂在十架上担当了大卫的罪,基督也这样担当了我的罪。祂这样行,“好在今时显明祂的义,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多么奇妙的经文。你要看神在哪里显明祂最大的爱吗?看十字架。你要看神在哪里显明祂最大的公义吗?看十字架!神赐下自己的儿子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作为挽回祭,显明了祂是公义的,是赦免罪人的那一位;因为基督就是那位担负罪的神。
 
亲爱的弟兄姐妹,我们有时候太轻看十字架了,以致于十字架就好象仅仅是一个符号。事实上,如果你能像保罗那样去明白十字架的道理的话,你会发现,十字架是我们与神和好的全部的根基(entire basis),是我们可以承受神的义的唯一途径。借着十字架,我们的罪归给祂;透过十字架,我们被神所悦纳。十字架就是福音的核心,是吸引地上的万国万民归向神的途径,是与耶稣联合的基础。十字架也是未来壮丽新天新地的伟大预告。神赐下耶稣基督为挽回祭,显明了祂的公义,显明祂是使你、我这样的罪人得以称义的那一位,如26节所说,“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我相信,这么多的会众中,一定有人是第一次听到十字架,第一次听到福音。你现在可以从心里向神呼喊﹕“主啊,怜悯我这个罪人!”请你靠着神的恩典,相信和依靠那位为你和我的罪死在十架上的基督,而不再靠自己的好行为。我们一同祷告﹕
 
主啊,赦免我们不明白十字架的道理,赦免我们如此轻看十字架!主啊,让我们在十架上看见你的大爱,也看见你的公义。主啊,愿十字架常常激励你的子民,使我们甘心顺服,完全信靠。主啊,对于那些第一次听见福音的,求圣灵开他们的眼睛,使他们能看见;感动他们的心,使他们能向你呼求﹕“主啊,我信!请帮助我,因为我信心不足。”奉主耶稣基督的名,阿们!
 
 
(该文为卡森博士在福音大会2006的释经信息之二,由陈佐人牧师传译,本刊编辑部校对整理)
 
 
D. A. 卡森   著名新约学者,基督教思想家。在“中国福音大会2006担任解经讲员;也将再次在“中国福音大会2007中担任解经讲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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