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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神性宣称:我与父原为一(含音频)
——父与子是三位一体神的两个不同位格,但在本质上完全相同
2021/11/24 5:31:30
读者:4499
■任运生

 

我与父原为一(下)
约翰福音信息(58)

 

文 | 任运生
生命季刊专稿


请阅读本文前两篇:
我与父原为一(上)
我与父原为一(中)



音频为郭光明弟兄朗读:

 

约10:22-42

 

三、基督的神性宣称(约10:30-39)

 

当主耶稣宣告“我与父原为一”时,“犹太人又拿起石头来要打祂。”(约10:31)

 

正如约翰福音第十章是信徒永恒保障的重要经文,也很少有其他经文像约翰福音第十章三十至三十九节这段经文,清晰而又全面地阐述基督的神性。

 

1.主与父原为一

 

“我与父原为一。”(约10:30)

 

这是主耶稣令人震惊、明确无误的神性宣告:

 

注意,动词“为”(英文are)是复数形式,突出了基督与父神的不同位格,从而驳斥了撒伯流主义所主张的“神格唯一论”的异端。

 

同时,数词“一”是中性词而不是阳性词,所以不是指位格上的“一”(驳斥撒伯流主义异端),也不是仅仅指道德、意志、目的上的“一”(驳斥亚流主义异端),而是指本性(Nature)和本质(Essence)上的“一”,即父与子在本质上完全为“一”!

 

因此,“我与父原为一”是圣经最为简洁、最为明确的基督神性的宣告,父与子是三位一体神的两个不同位格,但在本质上完全相同。所以,耶稣基督不只是道德家、好老师,祂乃是完完全全的神!犹太人显然没有误解主耶稣的意思,于是他们拿起石头要打祂。

 

2.自称神的儿子

 

“耶稣对他们说,‘我从父显出许多善事给你们看,你们是为哪一件拿石头打我呢?’犹太人回答说,‘我们不是为善事拿石头打你,是为你说僭妄的话。又为你是个人,反将自己当作神。’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称为神,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间来的,祂自称是神的儿子,你们还向祂说,你说僭妄的话吗?’”(约10:32-36)

 

犹太人又拿起石头要打耶稣,主耶稣颇为讽刺地问他们说,我从父显出许多善事给你们,你们为哪件拿石头打我呢?

 

犹太人无法否认主耶稣所行的神迹奇事,但他们从不思想主耶稣为什么可以行这些神迹。他们还是执意要用石头打耶稣:我们打你“是为你说僭妄的话,又为你是一个人,反将自己当作神。”

 

主耶稣引用诗篇82篇的话,以由小及大(from lesser to greater)的论证方式,回复犹太人对祂的不实指控。

 

“神站在有权力者的会中。在诸神中行审判。说,‘你们审判不秉公义,徇恶人的情面,要到几时呢?你们当为贫寒的人和孤儿伸冤。当为困苦和穷乏的人施行公义。当保护贫寒和穷乏的人,救他们脱离恶人的手。你们仍不知道,也不明白,在黑暗中走来走去。地的根基都摇动了。我曾说,‘你们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儿子。’然而你们要死,与世人一样。要仆倒,像王子中的一位。’”(诗82:1-7)

 

很显然,诗篇82篇中被称为“诸神”(gods)的,是指以色列屈枉正直的审判官和官长,他们故意行不义的事,他们代表神施行审判,但他们却不施行公义秉公判断。他们被称为神的儿子,但他们却“要死,与世人一样。”

 

“神”(gods)字的这一用法也见于旧约其他经文。

 

“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审判官那里(审判官或作神)…”(出21:6)

 

“若找不到贼,那家主必就近审判官(Judges),要看看他拿了原主的物件没有。”(出22:8)

 

主耶稣的论证逻辑是:“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称为神,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间来的,祂自称是神的儿子,你们还向祂说,你说僭妄的话吗?’”(约10:35-36)

 

这段圣经主耶稣明确无误地自称为“神的儿子”,对于主耶稣的自称,有父神的印证吗?当然!

 

“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3:17)

 

“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太17:5)

 

耶稣的确是完全的人,但祂是完全的神成为人。

 

“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and the Scripture cannot be broken.”)主耶稣高度重视圣经的可靠、可信、无误,主耶稣甚至说,“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太24:35)故此信徒也必须坚持这一底线。挖空心思地诋毁圣经,是现今自由化泛滥社会中魔鬼撒但及其差役的阴险伎俩。

 

3.圣父圣子相通

 

“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行了,你们纵然不信我,也当信这些事。叫你们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10:37-38)

 

“神所做的事,子也照样做。”(约5:19)

 

父做事到如今,子也照样做事到如今;父怎样使人活着,子也照样使人活着;人如何尊敬父,也照样如何尊敬子;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

 

“但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因为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作的事,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约5:36)

 

“我不但为这些人祈求,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约17:20-22)

 

所以,耶稣基督如何宣称祂自己的神性?

 

1.耶稣与神并列(约10:27-28)

2.主与父原为一(约10:30)

3.自称神的儿子(约10:35-36)

4.父与子的相通(约10:37-38)

 

“犹太人又要拿祂,”(约10:39)犹太人的反应证明他们毫无疑义地听懂了主耶稣的话,然而,他们却是内心刚硬、抵挡到底。

 

“耶稣又往约但河外去,到了约翰起初施洗的地方,就住在那里。有许多人来到他那里。他们说约翰一件神迹没有行过。但约翰指着这人所说的一切话都是真的。在那里信耶稣的人就多了。”(约10:40-42)

 

主耶稣在地上行走的时候,祂四处宣讲天国的福音,伴以神迹奇事作为佐证。然而,犹太人作为整体始终是反对抵挡,但也始终有人归信耶稣基督。“多数人反对,少数人跟随。”这也是人类历史一向的轨迹。

 

今日,每个人都应该问自己这样的问题:我是否是属于主的羊?我是否信靠耶稣基督?

 

信靠耶稣基督需要信心,很多不信的人将基督徒的信心看为盲从。然而,人们的生活须臾离不开信心:你开车上班,乘飞机旅行,去饭馆吃饭,甚至夫妻之间的相伴,都需要信心。因为,你无法保证开车不出车祸,无法保证乘飞机不出意外,无法保证饭馆里的饭菜是否安全,无法保证夫妻相处不会相互加害…既然人们的生活时刻需要信心,偏偏为什么基督徒信靠耶稣基督的信心就成为盲从呢?

 

基督信仰并非盲信,而是基于一系列历史的事实。

 

“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祂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约10:27-29)

 

任运生  牧师,在美国牧会;生命季刊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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